濟南市章丘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濟南市章丘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濟南市章丘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是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章丘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 辦公地址:濟南市章丘區文祖街道三農服務中心主樓4樓 
  • 所屬部門: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柴斌(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園林和林業綠化工作法律、法規;擬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專業規劃、綠地系統詳細規劃;負責擬訂全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建設、養護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沙化土地的動態監測與統計評估;負責全區園林和林業生態文明建設有關工作。
(二)負責規範園林和林業綠化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園林和林業綠化市場。組織擬訂規範園林和林業綠化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園林和林業綠化重點工程綠化美化工作;組織開展建設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工作;負責園林和林業綠化建設項目招投標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共綠地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山體保護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城鄉生態發展、環境治理規劃及防護林帶建設方案。
(三)負責全區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行業管理工作,按許可權承擔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職責;負責管轄範圍內名泉泉池保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申報有關工作。
(四)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造林、營林、封山育林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城鄉綠化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組織指導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建設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防沙治沙工作。擬訂全區防沙治沙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配合做好沙塵災害應急處置。
(六)負責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生態保護紅線和城市綠線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參與審核建設項目使用林地。
(七)負責全區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承擔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和地質公園的規劃、建設與管理職責;負責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擬訂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濕地公園等的申報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區的履約工作。
(八)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疾病防控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照分工監管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組織、指導園林和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檢疫和防治等工作。
(九)負責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木種苗、花卉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園林和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保護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區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承擔推進全區林業改革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指導和監督退耕還林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區級園林和林業綠化資金並監督使用。監督管理區級園林和林業國有資產;審核重點園林和林業綠化建設項目;提出園林和林業綠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林業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負責全區園林和林業綠化統計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全區園林和林業綠化科研、科技成果推廣、教育培訓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園林和林業產業發展以及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園林和林業綠化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林業行政執法及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森林公安機關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以及森林火災等各類案件,組織協調跨區縣重特大案件查處。
(十四)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五)協助做好涉及園林、林業、城鄉綠化重點工程等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或領域內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以及區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務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 “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城鄉綠化,保障全區生態安全。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加快建立以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和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十九)關於自然災害防救的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重大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置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障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城鄉水務局、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區城鄉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旱災害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區城鄉水務局、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應急、保密、信息、宣傳、督查、信訪、政務信息公開、新聞發布、政務服務平台管理和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園林和林業綠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審核、申報園林和林業綠化建設項目,提出區級園林和林業綠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負責編制區級園林和林業綠化部門預決算,提出本系統財政預決算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及全區園林和林業綠化系統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區級園林和林業綠化資金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園林和林業綠化統計工作;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林政資源科。起草園林和林業綠化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普法、宣傳工作;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管理、監督和執行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及經營加工;組織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指導林地保護的監督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參與審核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組織開展全區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沙化土地的動態監測與統計評估;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的經營利用;監督林業行政執法,負責林業行政綜合執法改革、林業行政執法獎勵工作;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依法提交行政複議答覆資料及作出原行政行為的相關證據,履行行政複議決定工作;組織推動本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中事後監管;指導全區林政管理隊伍建設;指導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
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與發展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監督全區政策性森林保險、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林權抵押貸款等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區的履約工作;負責全區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三)綜合業務科。組織擬訂全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園林和林業綠化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園林和林業綠化重點工程綠化美化工作、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開展建設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公共綠地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指導城鄉綠化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工作職責;組織、指導全區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並組織檢查驗收;承擔全區造林綠化、營林質量監督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區退耕還林工作;組織開展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的治理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發展;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林業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開展園林和林業綠化科學研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與推廣工作;負責園林和林業綠化科技管理工作;承辦園林和林業綠化科技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工作;指導開展園林和林業綠化標準化、園林和林業綠化技術監督工作;指導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園林和林業綠化科技人才的培訓;組織、指導園林和林業綠化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與智力引進。
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指導林產品、苗木花卉產業發展;組織、指導全區林下經濟發展工作;負責林產品質量安全和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工作;負責世界自然遺產、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申報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柴斌
副局長:胡延峰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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