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南市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濟南市槐蔭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濟南市槐蔭區委、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南市槐蔭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濟南市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加掛濟南市槐蔭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濟南市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黨的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方針和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區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全區住房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地區濟南市
  • 所屬部門:濟南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陳建防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和法律、法規;綜合協調全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對策建議。
(二)承擔推進全區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責任;督促落實全區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組織推進全區新型城鎮化工作,承擔規範村鎮建設的責任。
(三)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的責任;貫徹落實市及有關部門綠色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建築節能、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牆體材料革新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區建設行業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和新設備的開發、推廣和套用等工作。
(四)按許可權監督管理全區建築活動;負責建設揚塵污染防治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許可權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組織參與許可權內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依法維護建築領域農民工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落實全市城市勘察、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落實全區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組織審查大中型建築工程、燃氣、供熱工程初步設計。
(六)貫徹落實全市燃氣、供熱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燃氣、供熱行業的監督管理;參與組織審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項目的論證、規劃、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負責城鄉建設資金籌措、分配使用及審計管理;負責重點工程項目的統籌協調;指導本系統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七)貫徹落實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落實實施;負責上級主管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的協調工作;參與指導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的落實並監督執行;配合擬定轄區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
(八)貫徹上級主管部門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保障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轄區內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和資格複審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組織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勘查、審核、跟蹤管理、報備等工作;負責轄區內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的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發放等工作;享受租賃補貼家庭的動態管理;協助市業務主管部門開展搖號、選房工作;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轄區人才安居工作。
(九)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所售房屋的房改政策諮詢、初審登記、申報發證等工作;負責直管公房房改售房款的結算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及利息的建賬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全面管理工作,擬定全區直管公房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直管公房、私房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落實房產政策及歷史遺留房產問題的處理工作。
(十)負責全區範圍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登記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契約備案和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租賃許可證辦理;負責房產測繪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更新總體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統籌全區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項目;按規定程式組織劃定城市更新範圍,按照管理許可權核定年度改造項目;負責政府主導城市更新重點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督導全區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年度計畫並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負責、督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作。貫徹落實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具體實施。
(十三)負責相關市級下放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承接和實施。
(十四)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開展住房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牽頭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項目招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政務服務新型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審計科、信訪法制辦公室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對外聯絡、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安全、應急管理及督導、衛生健康、雙擁、後勤管理;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政務改革職責清單、行政權力的審定、政府信息公開。
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編報本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編制年度區住房城鄉建設與維護項目投資預算計畫;負責城鄉建設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管理;對住房保障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按規定收取有關費用;負責本系統預算內、預算外資金計畫管理;指導本系統各項財務決算的匯總、分析與上報;對所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審計監督;參與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人民來信來訪的辦理、普法教育、政法綜治等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參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行政複議、訴訟應訴。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黨組日常工作;負責黨建類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承擔並指導全局黨組織建設、基層領導班子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統一戰線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管理、行業技術職稱審報、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檔案的管理;負責協調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工作。
(三)城鄉建設科。負責擬定全區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參與編制區城鄉建設及維護項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系統單位生產計畫的編制及單項工程計畫的編報;負責工程預結算有關工作;負責市、區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村(居)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協調公共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工作,推進村鎮建設及城鄉一體化發展;負責城鄉建設系統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落實全市城市勘察、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落實全市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組織審查大中型建築工程、燃氣、供熱工程初步設計;貫徹落實全區燃氣、供熱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燃氣、供熱行業的監督管理並落實實施。
(四)建築業管理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掛建設揚塵治理監督科牌子)。負責對區屬建築施工企業進行資質考核;組織協調建築市場的監督、檢查活動;指導協調建築市場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建築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協調清理拖欠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建築勞務工資保證金繳存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建築領域農民工合法權益;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匯總、分析和上報;指導全區房地產開發,對房地產市場秩序進行監督管理;調研各種開發政策的執行情況、搞好可行性研究,為上級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和文明施工工作,負責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的監督管理。
負責全區揚塵防治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揚塵治理督查工作。
(五)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科(掛物業管理科牌子)。貫徹上級主管部門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保障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轄區內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公示、申報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公共租賃住房的資格複審工作;負責轄區內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的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發放等工作;享受租賃補貼家庭的動態管理;協助市業務主管部門開展搖號、選房工作;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轄區人才安居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所售房屋的房改政策諮詢、初審登記、申報等工作;負責直管公房房改售房款的結算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及利息的建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租賃許可證的辦理工作;負責房產測繪工作;承擔全區直管公房全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維修、安全管理工作,擬定全區直管公房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局下放的直管公房方面的行政權力事項工作;承擔全區落實房產政策及歷史遺留房產問題的處理。
負責全區範圍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登記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契約備案和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工作;提出全區物管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換證及升級建議;負責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負責、督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相關工作;負責其他市局下放的物業管理方面的行政權力事項工作。
(六)城市更新推進科(掛房屋徵收管理科牌子)。貫徹落實全市城市更新政策並組織落實實施;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更新總體工作方案,擬定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統籌全區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項目;按規定程式組織劃定城市更新範圍,按照管理許可權核定年度改造項目;負責政府主導城市更新重點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七)人防建設科。貫徹落實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具體實施;負責編制本轄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建設及監督管理和已建公共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負責並組織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平戰結合及轉換工作;負責人防專業隊伍建設、演練及核化事故預防和救援工作;擬定本轄區人防指揮通信、指揮信息以及人防警報通信系統建設規劃及保障方案、警報社會化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戰時接收、發放空襲警報和燈火管制,組織人民民眾疏散掩蔽,組織人防專業隊消除空襲後果;負責本轄區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及中國小人防知識宣傳教育;積極開展社會化服務性工作。

現任領導

濟南市槐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陳建防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30日,入選“2020年度省級文明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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