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

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

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區自然資源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濟南市天橋區機構改革方案》和《濟南市天橋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自然資源局貫徹黨中央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全區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世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
  • 外文名:Jinan Tianqiao District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劉世滸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全區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規定,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執行國家和省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配合市局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統籌全區土地儲備開發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研究擬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開展自然資源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實施城鄉規劃政策,組織擬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落實國家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區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區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市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以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依法進行礦業權管理。負責全區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推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貫徹執行市自然資源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區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預防、治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三)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落實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以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督查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規範自然資源市場秩序,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等活動進行監測和管理,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重大違法案件。
(十四)負責推進全區林業發展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林產品質量監督。監督管理林地、苗圃和森林公園。
(十五)負責全區造林綠化工作。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森林、濕地等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林地管理,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區退耕還林工作。監督管理全區草原(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全區濕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濕地的開發利用。
(十七)協助做好涉及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十八)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部門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2、根據國家規定統一履行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全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職責分工

1、關於礦泉水、地熱水管理
開採礦泉水、地熱水,區自然資源局憑《取水許可證》審核採礦登記相關材料,報省自然資源廳辦理《採礦許可證》。
2、關於自然災害防救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旱災害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等有關部門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綜合協調、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會務、調研、督辦、機要、安全保密、辦文、檔案、老幹部、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法規、政策諮詢工作。負責依申請公開信息的審核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協調處置全區自然資源信訪事項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督查落實重要信訪事項處理。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和國土資源違法舉報事項的登記和轉辦工作。
(二)國土空間規劃科(掛開發利用科牌子)。承擔建立並組織實施全區自然資源規劃綜合管理體系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區自然資源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林業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組織參與編制自然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整理、復墾和基本農田保護等專項規劃;審核涉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其他專項規劃,並完善規劃實施政策;開展自然資源開發適宜性評價工作;組織劃定全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性紅線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初審工作;擬訂申報並組織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依照自然資源規劃綜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三)耕地和礦產資源保護科(掛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承擔本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區耕地占補平衡工作。
負責本區土地整理、土地復墾耕地和未利用土地開發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工程。承擔全區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等工作。承擔全區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
負責全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礦山生態保護和修復;依法調處有關採礦爭議、糾紛;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開採、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區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區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四)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權籍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全區自然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建設管理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區自然資源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區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世滸
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宋元嶺、王金明
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征地收購中心主任:邵程
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調研員:劉偉光、李芳
濟南市天橋區自然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寧洪昌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濟南市天橋區委辦公室、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濟南市天橋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濟南市天橋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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