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天橋區應急管理局

濟南市天橋區應急管理局

濟南市天橋區應急管理局,是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天橋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天橋區無影山中路105-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依法履行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行政監督職責。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揮全區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煤礦除外)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情況;承擔區屬工礦(煤礦除外)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三)承擔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煤礦除外)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全區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教育、培訓情況。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責任體系建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擔區防汛指揮部、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八)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面向公眾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部門思想政治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和教育訓練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二)監督管理一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全區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油氣管道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工作。指導建立完善全區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依法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相關行業行政執法工作。
(三)監督管理二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情況,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林業)、草原(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監督指導相關行業行政執法工作。
(四)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擬訂區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區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全區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我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區防汛指揮部日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建立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擬訂綜合防災減災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防災減災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全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區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等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獲評“濟南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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