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1.總體要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緊緊圍繞“加快科學發展、建設美麗泉城”的中心任務,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作為省會建設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著力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著力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效,著力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著力強化科技和人才支撐,加快建立以低碳為特徵的工業、能源、建築、交通等產業體系和消費模式,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新格局,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主要目標。大幅度降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8%,控制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明顯成效。應對氣候變化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基本形成,碳排放交易市場逐步建立。低碳試驗試點取得積極進展,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縣、低碳鎮、低碳社區、低碳園區,推廣一批具有良好減排效果的低碳技術和產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
3.推動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綜合運用規劃、立項、環評、能評、要素控制等手段,嚴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項目,堅決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制定並實施淘汰落後產能實施方案和年度計畫,重點淘汰電力、鋼鐵、建材、石化等行業落後產能。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和行業準入政策,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項目,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做好鋼鐵產業結構調整試點工作,打造精品鋼鐵產業基地,提高鋼鐵產業附加值。調整產品結構,延伸產業鏈條,提高資源產出率,降低單位產品碳排放水平。藉助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鋼鐵、石化等傳統產業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4.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模化發展。以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核心關鍵技術為主攻方向,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壯大一批龍頭企業,打造一批產業鏈條。大力發展新信息、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醫藥及生物和高端裝備製造等產業。著力突破電力裝備、軌道交通裝備、半導體照明、物聯網和雲計算、太陽能、積體電路、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實施一批重大產業示範工程,加快推進天岳晶體材料、中電裝備產業園、紅帆低碳高新技術工業園等重點項目,迅速壯大產業規模,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高地。充分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對產業轉型升級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進一步提高。(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環保局負責)
5.加快服務業低碳集約發展。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積極發展金融、物流、商務、科技、諮詢、工業設計、服務外包等高端生產性服務業,提升商貿、旅遊、餐飲、住宿、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水平。加快構建信息服務、商貿物流、金融服務、文化旅遊、商務會展五大區域性服務業中心。集中建設20個重點服務業集聚區。創新組織和管理模式,運用信息化、智慧型化、節能化技術,加大低碳改造力度,鼓勵發展節能管理、碳審計核查和低碳諮詢宣傳服務業,促進服務業拓寬領域,壯大規模,最佳化結構,提升層次。力爭到2015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8%,現代服務業比重達到48%。(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金融辦負責)
6.最佳化化石能源結構。穩步推進本地煤炭資源開發,開拓國內煤炭貨源,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積極促進煤炭綠色生產和清潔利用,鼓勵潔淨煤技術和煤炭高效利用技術套用。大力推進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斷提高清潔能源在全市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加快濟南煉油廠等企業技術改造步伐,提高成品油供應能力。繼續加大天然氣氣源引進力度,加快燃氣調峰儲備基地建設。(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市政公用局負責)
7.最佳化火電結構。從嚴控制燃煤火電新增規模,加快淘汰落後機組,鼓勵余能餘熱綜合利用發電供熱。有序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積極推進燃氣熱電冷三聯供機組建設,加快實施濟西燃氣熱電冷聯產項目建設。繼續推進城鄉電網改造,最佳化電網布局。加強智慧型電網建設,實現電能資源最佳化配置,全面提升供電安全可靠性。落實國家“西電東送”戰略,積極推進“外電入魯”步伐,大幅提高電網受電能力。(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市政公用局、濟南供電公司負責)
8.擴大新能源規模。積極推廣套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鼓勵太陽能集熱系統在工業、公共機構、商業和居民生活領域的大規模套用,建設太陽能採暖和製冷示範工程,積極推廣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加快建設太陽能光伏發電示範電站。加快風電廠和濟南風電產業園建設,有序推進非糧生物質燃料和生物質直燃、氣化發電,因地制宜開發地熱套用項目,推廣滿足環保和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地熱套用技術產品。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4%左右。(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農業局負責)
三、大力推進節能降耗
9.加強節能管理。完善節能法規和標準,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完善節能預警調控機制,加強電力和煤炭需求側管理,及時跟蹤監測各縣(市)區和重點行業能源消費指標,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引導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加強節能計量管理,完善能源計量技術平台,健全節能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加大節能產品和技術的認證力度,實施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推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採購,鼓勵推廣使用高效節能產品。到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7%。(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質監局負責)
10.抓好重點領域節能。加快推廣先進節能技術、產品和設備,加強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全面推進工業領域節能。制定實施綠色建築行動方案,大力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積極發展綠色建築和低能耗建築,深入開展供熱計量改革和供熱系統節能技術改造,從法規、政策、技術、資金等方面及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等環節全方位推進建築節能。積極申報全國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試點城市,推廣套用通用型交通節能技術,鼓勵推廣新能源汽車等高效低耗車型,推廣套用車用天然氣,加快構建綠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積極推進公共機構、商用和民用等重點領域節能。繼續實施節能重點工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改委、市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11.加快發展循環經濟。逐步加大循環經濟投入,積極實施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抓好鋼鐵、電力、石油化工、建材、電子信息、機械裝備、新醫藥、新能源產業循環經濟建設,重點培育8種循環經濟發展模式、40家循環經濟示範企業,推動循環經濟由試點示範向規模化發展。大力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加快濟鋼綠色產業園循環示範區建設,加快發展發動機再製造、硒鼓再製造、再生滌綸短纖維等資源綜合利用裝備和產品。以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為突破點,強化清潔生產審核力度,開展清潔生產示範園區創建工作,大力研發推廣重大清潔生產技術,從源頭上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和排放。(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市農業局負責)
四、控制非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
12.控制工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推廣利用固體工業廢渣生產水泥,減少碳酸鹽原料的使用。鼓勵採用廢鋼電爐煉鋼—熱軋短流程生產工藝。推廣有色金屬冶煉短流程生產工藝技術,提高廢舊金屬的循環利用率。對電石、製冷劑、己二酸等化工行業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回收利用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改委負責)
13.控制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加快高效能農作物品種選育和改良,大力推廣節約型種植新技術,最佳化作物種植結構。繼續深化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有機肥和緩釋肥,推廣作物間歇性灌溉技術,提倡少耕和免耕。加快畜禽養殖基地改造,通過推廣農村沼氣工程、秸稈綜合利用、畜沼果(菜)循環發展模式,有效控制甲烷等溫室氣體排放。(市農業局、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負責)
14.加強生活廢棄物處理和綜合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相銜接的收轉運體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率。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在具有甲烷收集利用價值的垃圾填埋場開展甲烷收集利用及再處理。推進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做好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制定實施管理制度,規範回收、運輸、利用體系,鼓勵殘渣無害化處理后綜合利用。推廣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積極引導企業加快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多渠道利用建築垃圾。(市城管局、市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改委負責)
五、努力增加碳匯
15.增加森林碳匯。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契機,實施城鎮綠化提升、南部山區營造林、北部平原風沙治理、水系生態綠化、濕地恢復與保護、破損山體治理、綠色通道、森林公園與自然保護區、現代林業示範園區建設、林業產業化推進十大工程,不斷增加森林面積。加強南部山區保護與發展工作,做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生態功能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加強森林撫育經營和可持續管理,強化現有森林資源保護,改造低產低效林,重點發展高效經濟林、速生豐產林,提高森林生長量和蓄積量。力爭到2015年,新增造林面積10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5%以上。(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負責)
16.發展濕地碳匯。積極開展濕地綜合整治,加快小清河流域生態濕地示範項目規劃設計研究工作,重點實施濟西、白雲湖、鵲山龍湖、玫瑰湖、華山湖等濕地修復恢復工程,建設一批濕地固碳示範區。健全完善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體系,加大濕地資源保護力度,進一步提高濕地的固碳能力。(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負責)
六、積極開展低碳試驗試點
17.開展低碳城市試點。借鑑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經驗,加快啟動低碳城市創建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低碳試點工作方案,完善支持政策體系,著手開展工業、建築、交通、商業等專項領域試點,積極爭取進入國家級低碳試點城市。適時開展市級低碳城區、低碳城鎮試點工作,積極引導縣(市)區和小城鎮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生產和低碳消費模式。(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18.開展低碳產業試驗園區試點。依託現有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各類特色園區,以低碳、清潔、高效為目標,選擇一批產業集聚程度高、技術支撐能力較強的園區,在發展循環經濟、低碳能源、低碳物流、低碳建築等方面開展試點,積極推廣合理用能技術、能源資源梯級利用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和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最佳化產業鏈和生產組織模式,加快改造傳統產業,集聚低碳型戰略新興產業,培育低碳產業集群,為全市園區低碳化發展探索路徑、提供示範。(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19.開展低碳社區試點。結合保障性住房建設和舊城區改造、新城區開發,按照綠色、便捷、節能的要求,選擇一批新建社區和老舊社區進行試點。新建社區要在規劃設計、建材選擇、供暖供冷供電供熱水系統、照明、交通、施工等方面實現綠色低碳化;老舊社區要加快照明、供電、供暖等設施低碳化改造。推廣綠色低碳建築,加快建築節能低碳整裝配套技術、低碳建造和施工關鍵技術及節能低碳建材成套套用技術研發套用,鼓勵建立節能低碳、可再生能源利用最大化的社區能源與交通保障系統。編寫低碳生活家庭行為手冊,制定節電節水、垃圾分類等低碳行為規範,推行“綠色居家準則”,開展低碳家庭創建活動,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市城鄉建設委、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四大投資集團負責)
20.開展低碳商業和低碳產品試點。通過改進商場、賓館、餐飲機構、旅遊景區等商業設施的行銷理念和模式,加強節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術和產品的套用,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加強運營管理,強化對顧客消費行為的引導,顯著減少試點商業機構溫室氣體排放。做好能源計量工作,落實國家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推進低碳產品標識管理,開發附帶碳補償的商品與服務,引導低碳消費。(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質監局負責)
21.加大對試驗試點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強對試驗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建立部門協作機制,研究落實支持試點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產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支持試驗試點工作整體合力。加強對試驗試點工作的跟蹤評估,及時開展試驗試點經驗交流總結,探索建立低碳城市、園區、社區和商業等試點建設規範和評價標準。(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金融辦、市地稅局負責)
七、積極探索碳排放交易
22.建立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在國家確立的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基本管理框架下,探索建立交易平台,研究開發交易產品,健全登記、結算、信息發布等配套制度。培育交易市場,完善激勵政策,強化諮詢服務,引導企業積極參與自願減排交易。(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
23.探索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開展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專題研究,借鑑國內外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發展路徑與實踐經驗,研究提出我市建立碳市場的整體思路,探索運用市場機制推動節能減碳。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包括總量目標、配額管理、監測報告核查、交易、政策法規和市場監管等要素的碳排放權交易基本框架體系。(市發改委、市質監局負責)
八、強化科技與人才支撐
24.加強低碳技術研發。加強科技資源整合,建設一批學科交叉、綜合集成的市級低碳工程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積極爭創國家級低碳技術創新平台。重點研發經濟適用的低碳建材、低碳交通、綠色照明、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等低碳技術,開發高性價比太陽光伏電池及利用、太陽能建築一體化、大功率風能發電、智慧型及綠色電網、新能源汽車和儲電、新能源發電預報服務等關鍵技術,推進林業固碳、濕地固碳等一批關鍵技術的研發,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低碳科技成果,進一步增強技術支撐能力。(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25.加大低碳技術產業化示範。依託省會科技資源優勢,統籌科技研發、高技術產業化和技術推廣套用等各環節,建立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和重點企業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戰略聯盟,在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實施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範工程,加快建設一批低碳技術研發、中試和轉化一體化的示範基地。把低碳技術研發與發展循環經濟有機結合起來,推動鋼鐵、煤炭、電力、化工、建材、紡織等重點行業低碳發展。(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負責)
26.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面向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研究、科技研發、戰略決策、政策制定和市場服務等領域,實施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培養工程,重點培養學術帶頭人和創新型領軍人才。統籌用好各項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調整相關學科設定,完善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實用人才隊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發改委負責)
九、大力推動全社會低碳行動
27.發揮公共機構示範作用。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的辦公節能管理,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目標責任制,加大設施低碳化改造力度,推進低碳理念進機關、校園、場館和軍營。逐步建立低碳產品政府採購制度,將低碳認證產品列入政府採購清單,完善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制度,逐步提高低碳產品比重。(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負責)
28.推動行業開展減碳行動。制定鋼鐵、化工、石油、建材、煤炭、輕紡、交通、建築等行業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方案,積極推進千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城市試點、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建設試點示範等工作,選擇重點企業試行“碳披露”和“碳盤查”,開展“低碳標兵”創建活動。(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29.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加強教育培訓,舉辦形式多樣的培訓和實踐活動,廣泛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科學普及活動,提高全社會綠色低碳發展的認知度。在中國小開展低碳常識普及教育,從小培養低碳生活觀念。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發布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通過媒體網路、典型示範、專題活動、展覽展示等多種形式,大力倡導綠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教育局負責)
十、落實保障工作
30.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建立領導協調機制,組織編制實施相關規劃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和實施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積極穩妥推進,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負責)
31.加大資金投入。建立促進低碳發展的資金投入機制,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和金融、價格等支持政策,確保“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整合專項資金加大對低碳發展的投入,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符合低碳發展要求產業的支持力度。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探索建立以政策性投資公司、專業化擔保公司和發展基金等為主體的投融資新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外資投入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業發展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工程。(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32.加強國際合作。建立多種合作交流機制,加強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國際合作,鼓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加大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項目的支持力度。創新外資利用模式,支持外資投向新能源、節能減碳、生態環保等領域。支持企業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節能環保技術,引導市內大企業與國外企業開展合作,鼓勵市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清潔發展機制(CDM)合作項目。學習借鑑國際控制溫室氣體先進經驗和機制,探索建立中外合作低碳園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負責)
33.強化理論研究。積極開展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等相關課題研究,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和理論基礎。按照國家制定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指南,儘快啟動我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按照國家、省部署要求,適時編制全市應對氣候變化中長期規劃。(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負責)
34.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按照國家統計指標體系,做好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和廢棄物處理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基礎數據統計工作。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的指導,做好年度核算工作。加快構建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工作體系,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實行重點企業直接報送能源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制度。(市統計局、市發改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35.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進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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