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工務局機電設施廳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工務局下屬部門。
主要職責
(一)審議私人土木工程中有關電力裝置及機械設備的計畫,尤其是供電、空調系統、燃料及升降設備的計畫,並就該等計畫提供有關資訊;
(二)研究並推動在建築範疇內制定有關電力裝置及機械設備的技術標準;
(三)發出電力裝置的使用準照;
(四)監察升降設備的安裝、投入運作、保養和更改的情況;
(五)監察大型遊樂機電設備的安裝、投入運作、保養及更改的情況;
(六)調查升降設備的使用或保養操作所導致的意外;
(七)停止運行未能提供必要安全條件的升降設備;
(八)監察對設於私人建築物內的電力裝置及機械設備的法律與規章的遵守;
(九)對相關實體經營的升降設備保養及檢驗活動進行監察;
(十)建立並持續更新存放有關升降設備登記、保養、維修和運作狀況的檢驗報告的資料庫;
(十一)制定與推動良好使用電力裝置及機械設備有關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