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澄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澄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澄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澄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澄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澄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地方性規定;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領域執法職責;制定執法稽查的相關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執行。
(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的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節能項目。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
(四)承擔城鎮住房建設、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執行城鎮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建築業發展、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指導、執行監督標準定額、招投標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設監理、工程檢測等建築活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市場;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
(六)負責城市建設,擬訂、執行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指導監督城市建設檔案工作;指導城市供水、城市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指導監督垃圾、污水處理和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七)負責規範村鎮建設,擬訂、執行村莊和集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和農村建築風貌引導;組織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建設、鄉鎮鎮區公廁改造建設和鄉鎮鎮區生活污水治理;負責村鎮建設業務統計工作;參與其它村鎮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工作。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擬訂、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政策、方針檔案及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實施;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
(九)承擔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的職責。負責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震後應急搶險的相關工作;負責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從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培訓;負責受理、調查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來信來訪、糾紛和矛盾。
(十一)負責城市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的計畫和項目報建審查,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質量認可;負責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配合參與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戰時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建設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和信息系統,為防空防災提供保障;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普及防空防災知識,提高民眾防護技能。
(十二)完成澄江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澄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股所級)。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股、人民防空與建築市場管理股、村鎮建設管理股、市政建設股、房地產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管理辦公室)。

人員編制

澄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4名(副科級),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兼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