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科技、智慧財產權和地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研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部局和優先發展領域。
3、組織實施科教興潼戰略,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檢查計畫完成情況。
4、組織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5、統籌協調全縣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工作,提出相關政策意見和措施,組織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和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與推廣示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潼南縣科學技術委員會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科技、智慧財產權和地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研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部局和優先發展領域。
3、組織實施科教興潼戰略,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檢查計畫完成情況。
4、組織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5、統籌協調全縣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工作,提出相關政策意見和措施,組織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和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與推廣示範。
6、負責科技經費的使用、監督和管理;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合理配置科技資源。
7、管理全縣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軟科學研究、科技宣傳和科技統計等工作。
8、指導、協調縣級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9、負責對各鎮(鄉、街)科技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考核。
10、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11、負責全縣地震工作。
12、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綜合科(掛監察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組織人事、財務、信息報送、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文明單位建設、後勤、政務公開、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等工作。
2、科技發展科
起草科技地方性政策、意見;負責編制全縣各種科技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技術市場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各單位科技工作的指導、管理;負責全縣科普宣傳;組織重大科技調研;負責科技經費使用、監督和管理;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科技統計等工作;參與全縣各領域科技論證與評估;負責科技成果登記,組織科技獎勵的申報、評審;負責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縣級重大專項和重大技術攻關,組織科技示範等工作;負責全縣各領域科技立項、實施和管理;負責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管理工作。
3、智慧財產權科
負責擬定縣智慧財產權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負責全縣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和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指導企業制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完善智慧財產權工作制度;管理專利實施資金,推動專利技術的實施和轉讓;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和監督專利中介服務機構;負責專利統計分析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相關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4、防震減災科
負責擬定全縣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適用於我縣的地震應急反應預案,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和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防止地震次生災害;承擔全縣抗震救災日常工作,負責縣內震情通報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會同建設部門組織開展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配合有關村鎮建設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群測群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