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市氣象局

潛江市氣象局實行湖北省氣象局與潛江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湖北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湖北省氣象局和潛江市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潛江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江市氣象局
  • 創建:1959年
  • 下設機構:4個
  • 原名:潛江縣氣象局
歷史沿革,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潛江縣氣象局始建於1959年,承擔潛江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民(1988)行批7號文批覆,同意撤消潛江縣,設立潛江市.於七月十五日正式改稱潛江市.站名相應改為潛江市氣象局(站)。市氣象局有幹部職工15人,其中工程師4人,助工5人,技術員2名。
經緯度:30°24′N,112°54′E 海拔高度:31.2m。

現任領導

秦懂雷: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

1、制定潛江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潛江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潛江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潛江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潛江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3、對潛江行政區域內重大災害性天氣進行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潛江市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潛江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在潛江市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依法開展對全市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5、負責向潛江市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負責潛江市氣象局黨的建設、業務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等工作。
8、承擔湖北省氣象局和潛江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現狀
    內設兩科一台一中心:綜合管理科(人事科、財務科)、防災減災科、氣象台、防雷中心,機關黨支部、工會按規定另設。
    綜合管理科:組織協調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負責政務信息、目標管理、文秘、機要、保密、宣傳、檔案、信訪、外事、計畫財務、職工福利等工作;草擬綜合性檔案、報告、總結、計畫、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催辦;負責辦公自動化業務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氣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承擔市局應急值守(管理)任務;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防災減災科:負責全市氣象信息員組織管理及城區氣象防災減災組織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氣象為農服務社會化管理及防災減災工作。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氣象應急保障服務的組織管理,組織重大氣象災情的調查評估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工作。
    氣象台:負責全市範圍的天氣預報預警、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短期氣候預測的製作、發布;負責全市重大災害性天氣預報服務的聯防及決策服務;承擔全市氣象災害及衍生災害的收集上報和評估;負責農業、環境氣象、氣候影響評價等產品的製作服務;承擔現代氣象業務體系創新研究、組織業務服務套用軟體的培訓學習,組織業務服務新技術的聯合攻關;協助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氣象保障;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防雷中心:組織協調全市氣象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氣象行政許可、行政複議及應訴工作。負責雷電災害防禦的組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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