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獲榮譽
獲安徽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表彰2004年度“培育農村致富帶頭人先進單位”,獲省農委表彰“2005-2006年度全省農業法制工作先進單位”;2003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獲安慶市委、市政府表彰“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05-2006年連續兩年獲潛山縣委、縣政府“績效考核先進單位”。
主要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信息、督查、保密、信訪、檔案、保衛及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組織有關報告、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人事科
承辦並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農委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工資統計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負責股級幹部的考察和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協助委領導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財務科
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政策,負責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監督實施;管理委管各項資金;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農業三場和農業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系統內部的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執法大隊)
負責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組織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查研究,提出農業各產業政策貫徹的具體實施辦法及地方政策;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政策性法律文書中涉農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協調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監督農業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查處涉農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五)發展計畫科(市場信息科)
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申報、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研究擬定農產品市場體系、市場信息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研究制定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組織指導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組織農業統計,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狀態分析,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六)產業化指導科(縣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縣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農業結構調整、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調整工作;承擔縣本級農業產業化項目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組織參加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承擔縣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管理農業資源及其區劃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和農業自然生態環境的調查評價工作,組織監督農業資源消長動態;依法或根據授權綜合管理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地等;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編制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區域開發治理實施區工作。
(七)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
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契約、農民負擔、農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組織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組織開展對農民收入與負擔情況的動態監測工作;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負責農村會計的培訓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縣農科教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副科級)
負責黨和國家、省、市關於農業、農村、農民的方針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擬定全縣“三農”工作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對外宣傳。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指導農業社團和農民體育工作,組織協調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業技術培訓工作。
(九)農村能源辦公室(副科級)
依法監督管理農村能源,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推廣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新技術;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十)農村小康建設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農村小康建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農村小康建設的總體發展規劃及有關配套措施,協調縣直有關部門開展小康建設工作。
下屬單位
水產站、種子管理站以及農技推廣中心(內設糧油技術指導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物檢疫保護站、測報站、蠶桑技術指導站、茶葉生產技術指導站、農情信息站、園藝站、辦公室、化驗室、科教項目站,定事編46名)、農機局、畜牧局、能源辦、農廣校5個副科級單位、16個鄉鎮技術服務站以及縣良種示範場、茶場、漁場、園藝場和種子公司。
人員編制
現有技術推廣人員400餘人,其中農技推廣研究員1人(享受國務院津貼),高級職稱37人,中級職稱146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的調整與研究。擬定我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化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實施辦法及地方政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和農業開發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流通及農村信貸、保險、財政扶持等政策;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農業及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四)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與資產管理和減輕農民負擔、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負責農村會計的培訓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與市場信息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統計;會同有關部門貯備、安排農業生產救災物資。
(六)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及相關政策;管理和推廣農業科技成果;負責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七)參與擬定全縣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以及漁船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登記和執法監督管理及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管理農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編制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能源的監督管理與其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含轉基因動植物)的保護與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魚藥)藥政、藥檢以及漁政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執法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農業涉外事務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智力引進工作;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口建議並加強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管理與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工程,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十)負責各項農業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農委系統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指導農業三場和農業企業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