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水利局

潁上縣水利局

潁上縣水利局,是潁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潁上縣水利局
  • 現任領導:鮑峰
  • 所屬地區:潁上縣
  • 所屬部門:潁上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要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要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縣級
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管理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
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鄉鎮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水利科技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加強跨流域跨地區水資源調配。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河湖管理,全面推進河湖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
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強水利政策研究,加強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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