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統計局

漳平市統計局

漳平市統計局是市政府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統計監督權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平市統計局
  • 所屬部門:漳平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漳平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規章、制度、標準和統計工作計畫,實施國家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辦法,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部門完成國家統計任務。
2.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審查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負責全市統計報表和統計資料的管理工作。
3.根據國家統計法律、規章,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監督統計法規的貫徹實施工作,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4.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全市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5.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等周期性的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R&D資源清查
6.蒐集、整理和提供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諮詢建議。
7.蒐集、整理、提供周邊地區和全區基本統計資料,研究周邊地區和全區經濟發展動態。
8.統一審核、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國民經濟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和統計信息。
9.規劃、協調和管理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開展社會經濟發展評價工作,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10.建立和健全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統一管理統計資料庫網路。
11.組織指導全市各部門的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基礎教育工作,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區際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12.組織指導統計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程式,管理局機關和本市城市、農村調查隊的機構編制、人員,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承擔中、初級資格考試有關組織管理和考務工作。
13.根據福建省統計局和龍巖市有關檔案規定,統一管理由省、龍巖市撥款的統計事業費,負責本局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本局國有資產。
14.承擔中央、省、市屬基層單位的各項普查及工業、交通、能源、商業、投資、建築業、旅遊、勞工、科技等統計報表的蒐集、整理、匯總、審查、評估、上報等工作。
15.承辦市委、市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設六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本局文秘、行政、人事、財務、督查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傳遞、反饋和本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隊統計系統幹部、職工的調配、考核、獎懲和工資;管理退休幹部和職工;組織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評聘和資格考試工作;統一管理由省及地區撥款的基本建設和統計事業費;負責本局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本局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組織協調召開全市性的重要會議。
綜合股
組織實施綜合、平衡、社會、科技、勞動和服務業、行政事業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有關統計數據。統計管理、提供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狀況進行綜合監督、分析和預測,提出巨觀經濟分析報告;負責組織對重要的國民經濟統計數據進行評估;負責統計新聞和統計信息工作;整理、編輯、出版綜合性統計年鑑和統計業務刊物,並開展有關統計信息諮詢有償服務業務;組織指導和專業統計分析研究和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統計指標體系,負責統計制度的管理、審查全市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統計調查方案;管理全市統計報表;並配合人口、投入產出調查等工作。
法制監察股
提出國家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辦法的貫徹實施意見。審核統計工作規範性檔案。規劃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住處諮詢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貫徹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以及負責統計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辦理統計調查單位開戶登記及年度審驗工作。配合普查辦開展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
農村股
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含農、林、牧、漁業)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村基本統計數據。負責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農業及農村社會經濟發展評價。組織指導全市農村統計信息網路建設和農村統計基礎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指導對村級統計人員開展統計業務培訓,進行農村經濟統計分析研究。
工貿股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郵電業和能源原材料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專業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全市有關行業企業發展評價。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專業統計分析研究。
數據處理股
負責編制全市政府統計系統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規劃,統一組織、管理、協調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設備設施、計算機硬體維護、軟體開發,統計調配並負責局、隊各專業及各項普查調查統計數據處理並與上級統計部門聯網傳輸技術,建立統計資料庫網路。
2、二個副科級事業單位:
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制定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城鎮住戶調查、價格調查和有關專項調查等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方案。
2、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資料。
3、開展對城市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和重要問題的快速調查,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
4、負責對各級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城市調查網點的組織指導工作,根據國家統計法律、規章及本省地方統計法規,協助做好統計普法和執法工作。
5、完成上級調查隊、地方政府和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深入開展農村社會經濟調查任務,主要是開展農村住戶經濟收入狀況調查;農作物產量調查;農村經濟收入分配和效益調查;對農村社會存在的“難點”、“熱點”進行深入調查研究,運用調查資料積極提供統計信息,撰寫統計分析資料為各級黨政領導決策服務;完成上級調查隊和局交辦的其它各項調查任務。
3、三個股級事業單位
普查中心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工業、農業、基本單位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投入產出、基本單位的經常性統計調查,收集、整理的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指導基層普查工作,對全市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套用和統計分析;完成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普查或專項調查任務。
能源監測統計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能源調查數據;負責跟蹤監測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能源消耗情況,並對有關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全市GDP能耗統計數據進行質量控制、評估認定和發布。
新型業態統計調查中心
制定全市新型業態統計方法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新型業態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新型業態統計資料工作;建立、維護全市新型業態單位名錄庫,收集、匯總全市新型業態主要經濟指標數據及專業資料;負責全市新型業態統計分析、監測及統計科研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統計基礎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20日,被龍巖市人民政府評為“龍巖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成績突出集體”,並通報嘉獎。
2021年3月,被福建省婦聯命名為“2021年福建省巾幗文明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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