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發展和改革局,正縣級建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龍巖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節目標及調節政策,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龍巖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節目標及調節政策,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分析國際和國內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對本市經濟運行情況分析、預測,提出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3、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股份制改革和企業上市工作;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對改革方案實施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協調方案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4、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安排或轉報漳平市重大建設項目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組織向上爭取項目資金;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批、可研、開工報告、後評價等的管理和協調,會同市有關主管部門審查項目初步設計;組織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5、負責本市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招標投標執法大檢查活動,監督和規範招標投標和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管理。跟蹤、監督上級發改部門下撥補助資金的項目建設,嚴格按工程進度建議財政撥付,並做到專款專用;抓好工程質量關,督促工程進度,使每個項目能儘快按要求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監督有關業務部門的經營性收費項目管理,協同處理全市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
6、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與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參與境內外招商引資工作。按許可權審批或審核轉報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組織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7、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8、負責本市重點建設項目和為民辦事項目的篩選和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省、市、及本市重點項目建設的督促、協調、指導和項目投資計畫的編報、建設進度的跟蹤管理。
9、做好國防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的關係;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動員保障工作。
10、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福建省價格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及價格方針、政策。
11、調控本市價格總水平,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訂和調整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並對其進行管理;開展價格成本調查審核工作,建立市場價格監測制度。
12、負責維護本市行政區域內正常的價格秩序,指導、監督、檢查本市價格工作,管理價格認證和價格學會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13、協同市財政局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管理和收費標準的管理;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開展年度審驗工作。
14、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市委、市政府關於鄉(鎮、街道)、市直部門經濟建設“五項競賽”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匯總。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一)秘書股
負責文電秘書、會議組織、保密檔案、黨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協調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擬定本單位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以及貫徹上級有關工作會議部署情況的上報反饋;負責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衛和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考核、勞動工資、教育、計畫生育、職稱評定、幹部培訓等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包括年度的經濟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措施;綜合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搞好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預警與分析,並及時提出對策建議;開展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調研;負責綜合性報告的起草;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的銜接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及政策,監督檢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
負責擬訂全市性的價格方針、政策和全市年度物價工作計畫;參與制定和實施全市性的價格改革方案;收集匯總全市物價工作情況,起草物價工作綜合性文稿;組織開展價格政策的研究工作,提出我市有關價格的規範性檔案和法規的清理、廢止或修訂意見。
研究制定市對鄉(鎮、街道)黨政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及考核結果的匯總、龍巖市對我市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指標的核對;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投資股
研究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的運行;組織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負責編制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參與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指導監督政策性資金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市化發展戰略規劃,銜接平衡建築業、房地產業專項發展規劃;上報和安排下達上級發改部門有關專項基建資金及項目前期經費。
(四)經濟體制改革股
負責研究制定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經濟社會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經濟體制改革落實。
指導和推動全市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研究提出我市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工作;研究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問題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匯總管理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種信息資料,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分析,組織經濟發展和改革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五)社會事業股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發展方向、總體布局;組織協調市直相關部門編制全市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廣電、體育、旅遊、人口、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編報社會事業發展項目補助資金檔案,協調解決社會事業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大中專招生計畫以及人才引進等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保障的協調與管理。
(六)價格管理股
負責管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電力水利工程、城市供排水、民用燃料、藥品、化肥、民爆物品等商品價格及郵電、交通運輸、公交等公用、公益服務價格;規範政府定價行為,組織完善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完成上級下達的工農業產品成本調查任務。
貫徹實施中央、省和龍巖市房地產價格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管理、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廉租住房租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房地產價格評估、基準地價和土地出讓價格的管理工作;負責核實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年度審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商品價格的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理有關房地產價格的爭議。
負責上報國家發改委下達的“三項監測”。
(七)行政審批股
負責內資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外商投資項目核准、企事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的重大和限制類項目核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非行政許可項目的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審批。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實行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批、大中型政府投資項目以及需國家和省、龍巖市平衡的項目轉報、企業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初審、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政策,負責管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醫療衛生、環保、旅遊、文化、教育、有線電視等服務價格和經營性中介服務價格;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標準;會同市財政局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申報審批工作,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及開展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開展清費治亂減負工作;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的收費監管工作。
(八)項目督查股
負責本市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招標投標執法大檢查活動,監督和規範招標投標和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管理。做好項目建設下撥補助資金的跟蹤、監督,嚴格按照工程進度進行撥付,並做到專款專用;抓好工程質量關,督促工程進度,使每個項目能儘快按要求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監督有關業務部門的經營性收費項目管理,協同處理全市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