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龍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龍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龍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漳州市龍文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州市龍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漳州市龍文區江濱東路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指導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行政執法。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負責全區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區住房保障相關規定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區城鎮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區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的資金安排,組織實施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負責轄區內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審核、分配、使用及管理工作;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配合做好調控、穩定轄區內房地產市場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轄區內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房地產市場運行分析。
(四)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節能減排政策,推進全區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城鎮減排工作。指導實施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指導和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五)擬訂全區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市政、園林、供水、節水、生活污水處理、雨污排水等)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中心城區區級管轄的城市道路、橋樑、供水、雨污管網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園林綠化建設工作。
(六)負責規範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工作。配合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安全生產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局(辦)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八)監督執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配合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九)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推進建築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組織協調本區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監督區級管轄的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的生產、安裝和驗收。
(十)承擔區級管轄的建築工程、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和人防工程安全監管工作。監督執行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貫徹實施全區新型建築牆體材料發展規劃及科技成果推廣,配合做好全區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機制砂的管理和推廣工作,協助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定及機制砂生產企業名錄的審核。
(十二)負責指導、監督區級管轄的範圍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
(十三)配合市、區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指導區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落實人民防空工作要求;指導區級管轄的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監督區級管轄的人民防空工程和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計畫,負責人防指揮信息保障和防空警報建設,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指導人民防空救援專業隊伍、志願者隊伍建設和訓練工作,組織防空防災演練和宣傳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應急救援和消除空襲後果工作。戰時在區國動委的指導下,負責接收、發放空襲警報,組織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防空專業隊伍和民眾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文電處理、重要文稿起草、對外聯絡、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負責管理機關機要、文檔、財產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經費的財務審核、核算及財務資料的報送。負責本局(辦)固定資產管理。指導各科室及直屬單位做好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監控、評價工作;負責局(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其人員調配、錄用、任免、勞動工資、考核、獎懲、幹部檔案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聘用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區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區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二)政策法制股。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及報備工作,指導全區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及諮詢、服務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建設行業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受理法規管轄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負責本局(辦)行政執法資格的審核報送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設行政處罰合法性、適當性的審查、監督和實施,負責有關信訪工作,協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
(三)城鄉建設管理股。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中心城區區級管轄的市政公用設施(含市政、園林、供水、節水、生活污水處理、雨污排水等)建設工作;擬訂全區城鎮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運行及監督管理;指導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和監督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和管理全區建設工程造價。指導實施城鎮減排的發展規劃和規定。負責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新型牆體建築材料的方針、政策、法規;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區級管轄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承擔區級管轄的建築工程、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和人防工程安全監管工作。
(四)人防股。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區級管轄的單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區級管轄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負責區級管轄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築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負責區級管轄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區級管轄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時維護管理,戰時統一安排使用;負責安裝、檢查和維護區級管轄的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在公共場所、住宅小區等地點的顯著位置設定人民防空疏散標識圖;編制民眾防空組織組建方案,指導和監督民眾防空組織的訓練和管理;對區級管轄的人民防空設施的管理和檢查;對違反人防條例規定的行為依法查處。
(五)審核審批股。負責本局(辦)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准、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諮詢工作;負責駐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本局(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區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黨組副書記孫秋林: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陳寬彬:主持局黨組和系統黨總支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林金福:主管紀檢監察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小林:協助分管住房保障、房地產、安全生產、建設工程質量、消防、建工造價、信訪、綜治、法制、視窗審批、相關國企業務工作。
分管部門:審核審批股、政策法制股、區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綜合服務中心、區建設工程服務中心。
對應市住建局部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住房保障科、房地產交易管理科、審核審批科、法規科、安全生產科、建築業科、科技與設計科、新型建築材料科、消防審批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安全監察站、建設工程造價站。
副局長陳旭
黨組成員、紀檢副組長謝少華:協助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二級主任科員蔡焰山:協助分管辦公室、機關效能、統戰、工會、計生、精神文明、共青團、婦女工作。
分管部門:辦公室。
對應市住建局部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呂曉明:協助分管城建、重點項目、競賽項目、數字城管、掛鈎村(社區)、創衛、創城工作。
分管部門: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
對應市住建局部門:城市建設科、風景園林中心、供排水中心、市政工程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永坤:協助分管人防、村鎮建設、黨管武裝工作。
分管部門:人防辦、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
對應市住建局部門:平戰結合科、人防工程科、指揮通信科、村鎮建設科、村鎮建設站。
區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綜合服務中心主任郭天恩:負責住房保障、房地產工作。
對應市住建局部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住房保障科、房地產交易管理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產交易中心。
區建設工程服務中心主任林洪浩: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建設工程質量、消防工作。
對應市住建局部門:安全生產科、建築業科、科技與設計科、新型建築材料科、消防審批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安全監察站、建設工程造價站。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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