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無線電管理處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處理本轄區內無線電管理方面事宜。
三、按照審批許可權審批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收繳本轄區內無線電台(站)頻率占用費及註冊登記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無線電管理局
- 地區:漢中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處理本轄區內無線電管理方面事宜。
三、按照審批許可權審批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收繳本轄區內無線電台(站)頻率占用費及註冊登記費。
四、負責本轄區內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對已設台站進行監督檢查,違章處理。
五、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無線電監測工作。
六、承辦當地政府(行署)及省無委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對無線電台(站)發射的電磁波進行監測、檢查是否按批准的技術參數和操作程式工作,監聽電台工作人員是否遵守通規通紀。
三、監測無線電頻譜的使用情況,為頻率指配和頻率規劃提供技術依據。
四、收集處理監測數據,並定期通報與上報。
五、負責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寫出調查報告。
六、 負責轄區內無線電發射設備主要技術指標的檢測。
七、進行電磁兼容的分析工作和無線電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
八、接受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組織的聯合監測任務和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分配的指令性監測任務。
九、開展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
十、利用計算機對無線電頻譜管理的各類數據進行技術處理和業務管理。
十一、完成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交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