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漢通婚是光緒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發布的廢除民族隔離的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漢通婚
- 時間:光緒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
- 發布者:慈禧
- 分類:文化
清代民族政策,歷史記錄,清末廢除,
清代民族政策
清朝實行民族隔離政策,規定滿漢不通婚,違者嚴懲,甚至殺頭。
歷史記錄
滿漢不通婚,或嚴格來說是旗民不結親,是滿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訓,後來漸漸成了全族人的定規,而並非大清律的一條。儘管沒有律令方面的嚴格規定,但滿族人幾百年來基本遵守這條定規。自女真建國以來,歷史記載的滿漢通婚的例子很少。
但其間也有一些例外。
順治五年(1648 年),攝政王多爾袞告諭禮部:“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親睦,莫若使之締結婚姻,自後滿漢官民有欲聯姻好者,聽之”。(《世祖實錄》第四十卷)。可是,幾天之後,多爾袞對於滿漢通婚作了進一步規定:凡希望嫁給漢人的滿族官員之女需呈明戶部,登記戶口;希望嫁給滿人的漢族官員之女也需報戶部登記;非官員家婦女許配滿人聽其自便,無須報部。並告誡滿人務必合法結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許另占漢族婦女。
看來這個通婚的門檻還是比較高的,官家子女要通婚必須要申報,並非自由通婚。民間雖開了綠燈,但真正照此執行的人很少。那么什麼原因呢?主要是因為滿漢通婚的最大阻力來自於滿族八旗,而非漢人。大規模的滿漢通婚有可能會導致八旗制度的崩潰,會導致八旗旗民特權的最終喪失。看來,祖訓、旗制也總是和全族利益掛鈎的。
滿漢通婚的倡議在多爾袞生前很難推廣開來,基本上名存實亡。兩年後,多爾袞出獵時死於途中。多爾袞死後受到清算,他被追奪了生前的名譽和爵位。當年滿漢通婚的倡議也隨之成為多爾袞的大逆罪狀之一。至於後來鰲拜等四位顧命大臣輔佐年幼的康熙皇帝期間,政治上更加趨向保守,朝野颳起一股恢復八旗祖宗舊制的風氣。已趨緩和的滿漢關係再度緊張,滿漢不得通婚更是成為天條,滿人漢人都不得違反,違者嚴懲。
乾隆年間有一個“曲線通婚”的故事,這就是乾隆嫁女的故事。乾隆把自己的女兒過繼給大臣于敏中,於是公主就變成了漢家女。然後乾隆把女兒嫁給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孫衍聖公孔憲培。這樣就沒有違反“滿漢不通婚”的祖制。不過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待議。《清史稿》里只有一句提到孔憲培:“憲培,字養元。乾隆五十九年,卒。子慶鎔襲。”歡迎指出乾隆嫁女的史料出處。有的文章根據這段故事推斷清朝廢除“滿漢不通婚”祖制的是乾隆,其實是錯誤的。
清末廢除
清末最終廢除“滿漢不通婚”祖制的,是慈禧太后。實質上,“滿漢不通婚”是個誤傳,按血統倒推,佟養性還是中原入滿的漢人,其後多為滿人皇后嬪妃。
到了光緒朝,漢滿兩族因為長期的雜居,早已沒有什麼純正的滿人。但是“滿漢不通婚”的規定仍然十分嚴格。百日維新雖然失敗,但經歷山搖欲墜原本強烈抵制變法的慈禧太后也開始推行較之前更為徹底的新政。西太后(慈禧)1901年在西安宣布“變法”開始,幾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滿漢通婚。
光緒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發布懿旨:
我朝深仁厚澤,淪浹寰區。滿漢臣民,朝廷從無歧視。惟舊例不通婚姻,原因入關之初,風俗、語言或多未喻,是以著為禁令。今則風同道一,已歷二百餘年,自應俯順人情,開除此禁。所有滿漢官民人等,著準其彼此結婚,毋庸拘泥。至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嗣後搢紳之家,務當婉切勸導,使之家喻戶曉,以期漸除積習。斷不準官吏胥役藉詞禁令,擾累民間。如遇選秀女年份,仍由八旗挑取,不得采及漢人,免蹈前明弊政,以示限制,而恤下情。將此通諭知之。
1902年2月1日(清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清政府選派八旗子弟出洋遊學;再次宣布準許了滿漢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