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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新媳婦不能同公公、婆婆、丈夫同桌吃飯。長輩在吃飯時,媳婦在旁伺候,否則,就視為不敬不孝。大爺伯父輩不得同侄兒媳婦開玩笑。侄兒媳婦不許在大爺面前露胳膊露腿。過去滿族婦女
旗袍長至蓋腳背,袖長至手背後,與今日之短袖旗袍大相逕庭。
滿族有敬老尊上的風尚。青年人見了長者要垂手站立並要
和顏悅色地回答長者的問話。有人沖父母狀況,子女必須起立回答。對老人,三天請小安,五天請
大安。
請安禮,男有"問安"、"打千兒"、"叩頭"。"問安",是請小安,垂手站問好。"打千兒"是請大安,也叫"單腿跪",滿語為"埃拉塔拉米",即先敏捷地撣下袖頭,左腿前屈,右腿後蹲,左手扶膝,右手下垂,頭與身略前傾。"叩頭禮",即磕頭,一跪三叩或二跪六叩,新年請安"首必四叩,至三則跪而昂首,若聽命者然。尊長者以好話祝之,乃一叩而起,否則不起也"(《
柳邊紀略》卷四)。
對神佛、祖先、帝王則
三跪九叩。
女人禮儀不同於
男人,有"蹲安禮",俗稱"半蹲兒",即雙腳平行站立,兩手扶膝一弓腰,膝略屈如半蹲狀。婦女平日相見,以右手撫其額,點頭為拜,俗稱"撫鬢兒",即手指從眉上額頭鬢角連撫三下,隨後點頭目視。
婦女相見,興手拉手之禮,俗稱"
拉拉禮",與漢族婦女拜見禮有別。至親久別相見彼此抱腰接面,然後執手問安,是謂抱腰接面大禮。如幼輩見長輩,兩手抱其腰,長者用手撫其背。老年夫妻相見有"
頂頭禮",老夫婦久別重逢,老伴迎上去用頭頂住老頭胸脯,老頭輕輕撫摸幾下老伴後腦勺或後脖頸。
滿族人,路上遇見不相識的長者,要鞠躬垂手問"賽音"(
滿語,好的意思);如騎馬,要下馬閃在路旁讓長輩先行。長者也很客氣地說:"謝謝
阿哥,請上馬先行",青年人才可上馬趕路。
神話
滿族神話
滿族文化非常發達。大量的神話、傳說內容豐富,風格獨特,是薩滿教的精神核心及概括性展示。既有口耳相傳的,又有經文記載的。
起源神話
包括人類起源、萬物起源、文化事物起源等。
宇宙關係
在薩滿族神話中,宇宙是一個喧囂的多層的立體世界,即所謂“登天雲,九九層,層層都住幾鋪神”,每層天中都有人和動物、植物、惡魔和善神等,各層間互通。
靈魂神話
滿族神話的特點,是動、植物神話、祖先神話,自然神話共融一處,並有圖騰崇拜的遺蹟。
喪葬風俗
停靈
一般人家老人死後,要順炕放三塊木頭,俗稱“停屍排子”,把死人放在上邊。要頭朝西,腳朝東。死者的嘴裡要放一個銅大錢,或者硬幣,叫“
含殮”。
要停靈三天。第一天,報喪。通知遠近親友,當晚家人不能睡覺,叫做“守靈”。死者頭前放一盞豆油燈。用棉花捻成長捻,一半在碗裡,一半在碗邊,豆油燈一夜不滅,俗稱“照屍燈”。死人,一般要在屋裡停放一夜,第二天入殮、祭奠。當人們抬屍首時,不能走門,要走窗戶,因為門是留給活人走的。第三天出靈,即出殯。
祭奠
第二天,中午開始“
祭奠”。親朋好友得信前來,要獻上“帳子”和禮錢。“帳子”就是整幅白布,上邊別上用白紙寫的大字“某某千古”、“某某萬世流芳”等,喪家要把帳子懸掛在靈棚里,供人觀看。棺材頭旁邊,站著一個主持儀式的人,子女和家人跪在棺材兩旁,叫做“陪孝”。弔唁的親友要站在棺材前頭,由主持人高喊:“某某老人家,你老聽真,這位是你老的什麼什麼人,前來給你老弔孝來了!”隨後向憑弔的人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叩首!”憑弔者三鞠躬後跪下磕頭。主持人喊:“平身!”憑弔人起來走開。下面繼續第二人。
順序是先長輩,後晚輩。
滿族人家死人成殮後,在院內要掛紅色幡旗,有一尺多寬,一丈多長,掛在院內西邊一根兩丈多高的木頭桿子上,滿族人認為幡是死者的靈魂。每天太陽出來之前,將紅幡掛起,太陽落山之後,將幡取下,放在棺材蓋上。
出殯
出殯的時候,長子手舉“靈頭幡”,走在靈車前頭。靈車後,其他子女們打著“銘旌”,就是細長的布條,像旗幟一樣,結在一根長棍上。布條的周圍鑲著狼牙邊。旗的顏色,要根據死者是哪旗人而定。
滿族死人,不寫“殃榜”,這點與漢族不同。所謂“殃榜”,就是在一張白紙上寫明某人某日某時“含殮”,
某年某月某日為死者生日,某月某日某時辰為“四熬日”,某月某日某時辰為“避忌日”,告知親友,按時參加儀式,按時迴避。
喪葬分類
滿族人的棺材與漢族人的不一樣,漢族人的棺材是平頂的,滿族人的棺材是起脊的,上尖下寬,跟起脊的房屋一樣。滿族人叫“旗材”或稱“滿材”。
棺材不能白茬,要著色,一般是紅土色。兩邊棺材幫,要畫上山水花紋、雲子捲兒,俗稱“韃子荷包棺材”。棺材頭要畫雲子捲兒和仙鶴等,也有的畫上各種花卉,俗稱“花頭棺材”。
棺材頭的橫批,一般是“駕鶴西去”。棺材後頭,要畫上蓮花,叫做“腳踩蓮花上西天”
燒飯風俗
滿族喪葬中,有“燒飯”之習俗。遼金時
女真人就有將“其祭祀飲食之物盡焚之”的燒飯之俗。滿族沿襲此俗,富貴人家還將生前所御狗、馬焚燒的。後努爾哈赤等一再告戒要節省食物器具,除燒飯外,也不再焚燒狗馬,只將生前所用狗、馬在燒紙時,用鞭棍催打狗馬從火堆上跳過就可以了。
出殯回來,要擺筵席宴請參加送葬的親戚朋友,叫做“辭靈飯”。
祭奠日期,有“一七”,也叫“頭七”,就是人死後的第七天。家人和子女要攜帶供飯、供果等到墳頭焚燒。以後是“三七”、“五七”、“七七”祭奠。
到了一百天,還要照樣祭奠,叫“燒百日”。祭奠完畢,家人和子女在墳前脫去孝服,叫做“脫孝”。
到了一周年時,要“燒周年”,舉動比較大。再以後,要“燒三周年”。每年到了清明節,家人和子女要上墳祭奠。
用菜風俗
滿族烹調以燒、烤見長,擅用生醬(大醬)。蔬菜隨季節不同而變化,雜以野菜(蕃蒿、蕨菜等)及菌類。滿族先人好漁獵,祭祀時除用家禽、家畜肉外,還有鹿、麂、獐、狍、雁、魚等。尤喜食豬肉。豬肉多用白水煮,謂“白煮肉”。設大宴時多用烤全羊。
常見菜餚
秫米水飯:將秫米放寬水中煮熟,撈到冷水中浸涼即成,多在夏季食用。
白肉血腸:將鮮豬血灌入鮮豬腸內煮熟,切片,與白水煮成的豬肉切片後同碼盤中,佐以韭菜花、蒜泥、辣椒油吃。
壇肉:將豬肉切小塊,煸炒後加蔥、姜、大料、腐乳汁,放壇中文火煨爛。
豆泥酸菜湯:將泡發的黃豆搗成泥,酸菜切塊炒透,放入肉湯、黃豆泥,調好味,燉透即可。
炸雞蛋醬:將雞蛋液攪勻,倒入熱油鍋中,邊攪邊炒,再倒入醬油、大醬。食用時配大蔥、黃瓜或青菜蘸食(也可拌食)。
芥末墩兒:將大白菜去老幫,整棵橫放,切成3厘米長的圓墩狀,用沸水燙一下或者隨便坐在鍋灶上或火塘邊;不準在鍋灶口或塘上烤腳、襪子、鞋靴;禁止將吃剩下的食物、骨頭、魚刺等扔進鍋灶或火塘里。
滿族春節
“阿涅業能業”是滿語,即滿族的春節,是滿族傳統的盛大節日。
歷史
滿族春節源於漢族習俗。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後,天命三年(1618年)起兵進入
遼陽、瀋陽地區,在漢族經濟文化的影響下,滿族社會發展起了很大的變化。
尤其是
皇太極繼位後,順治元年( 1644年)清軍入
山海關定都北京,大批滿族居民遷移關內,與漢族雜居共處,在經濟文化彼此交流,互相影響,關係密切。天長日久,漢族許多習俗文化被滿族人民所吸收,春節便隨之而成為滿族與漢族共俗的傳統節日。
慶祝方式
節前,人們積極地置辦年貨,清掃庭院,張貼對聯、掛箋(亦稱掛旗)、窗花和福字,蒸年糕、烙粘水勺。初一凌晨子時,家家戶戶鳴放鞭炮,辭舊迎新。同時,在自家西牆祖宗板下擺設供品、點燃韃子香,叩拜祖宗,祈求神靈保佑全家大小在新的一年中平安無事,萬事如意。
新年伊始,全家團聚吃團圓餃子,俗稱”揣元寶”。煮餃子時,家主要吆喝:”小日子起來了嗎?”其他人同時回答:”起來了!”他們把餃子從鍋底浮起來比作日子起來了。然後讓小孩爬上柜子上蹦三下,以示新日子”蹦個高”。
這天晚輩要身長輩叩頭拜年(舊時女性行跪拜撫鬢禮)家長要給小孩守歲錢。
宗族近親也要互相拜年,親朋好友則筵宴相邀,一起敘舊話新。男孩子成群結隊鳴放煙花、鞭炮,玩耍木爬犁,或興高采烈地溜冰;姑娘和少婦們則身著盛裝,玩耍嘎拉哈(用豬或牛膝關節骨製成的玩具)。
歌舞慶祝
歌舞是節日活動的重要內容。
據《
渤海國記》記載:”官民歲時聚會作樂,先命善歌舞者,數輩前行,士女相隨,更相唱和,迴旋婉轉,號曰’踏追’。”踏追即踩高蹺。至今,此俗仍沿襲不衰。
初一至初五,人們都相聚一處,唱歌、跳舞、踩高蹺、盡情娛樂,有的地方,年輕人還自發組織演出隊,走村串屯進行表演,祝賀新年,節日氣氛更加濃郁。
生育習俗
滿族十分重視對子女的生育。婦女一旦懷孕,被視為全家吉事,這時婆母便告訴她一些保胎知識和傳統禁忌。如:不準孕婦到別人的產房去,不準坐鍋台、穿台。不許大哭大笑,不準侍奉祖先神。懷孕五月,不許去馬棚,不許牽馬等。
關於嬰兒
小孩出生稱“落草”。據說,古時滿族婦女在炕上臨產時,要捲起炕席,鋪上穀草,產婦在穀草上分娩,以後便相沿成習。小孩“落草”後,如果是男孩,要懸一小弓箭於門左,象徵其長大後成為一個優秀射手;若是女孩,則門前掛 一紅布條,象徵吉祥。
嬰兒出生的第二天,要請子婦多、身體好的婦女餵第一 次奶,叫“開奶”。第一個進產房看孩子的外人叫“采生人”。滿族認為嬰兒長大後性格會像“采生人”的性格,所以十分注重挑選“采生人”。
嬰兒出生的第三天,要“洗三”,請兒女雙全,德高望重的老太太給孩子沐浴,也稱沐浴禮。沐浴用大銅盆,內放槐樹葉、
艾蒿,倒上熱水後,前來祝賀的親友們則將銅錢、花生和雞蛋等放入盆內,叫做添盆。
沐浴過程中,如嬰兒放聲大哭,則視為大吉大利,這叫“響盆。”
孩子出生後第七天開始上悠車。
關於悠車
悠車也叫搖車,用樺樹皮做成,長約1.3米,寬0.7米有作,兩端呈半圓形,如同小船。後世的悠車多用椴木薄板做成,邊沿漆以紅色,繪製花紋,書寫有吉利話,十分美觀。
悠車掛在房樑上,搖起來十分輕便,為了使嬰兒保持胳膊、腿平直和避免翻身時掉下來,一般用布帶子把小孩的胳膊肘、膝蓋和腳脖子綁在悠車上.嬰兒下面鋪用谷糠裝成的口袋,枕頭則用小米或高粱米裝成。因滿族以孩子後腦勺扁平為美,所以使用這樣的枕頭。
滿月後
孩子滿月後正式起名,5歲前舉行一次家祭,俗稱“跳喜神”,一般只用一天,不殺豬羊,只殺雞做糕,祭祀祖先,感謝神龍送子.在族中公祭時,要舉行“換鎖”儀式。每個新生孩子每人領取鎖帶佩帶一副,並拜柳求福.祭畢,再將鎖袋裝入子孫袋內保存起來。
孩子第一次去姥姥家無疑是件大事。當姑奶奶帶著可愛的外孫回娘家, 姥姥一家不勝歡喜,待之如貴賓。這時,年輕母親把孩子的腦袋往房柱上輕輕一撞,表示孩子不僅能在姥姥家住得服(慣),而且將來肯定能長得健康壯實。
8歲以前,男孩玩具以弓箭為主,也開展比箭法遊戲,誰射的準誰就受重視。女孩子則以玩鞦韆為主要娛樂活動。
滿族沒有固定的冠禮。只是由族長或薩滿在祖神案前祭祀,將靈佩賜給青年男女。一般小伙前額佩掛野豬獠牙,姑娘多佩帶野豬門牙。從此,青年男女就可參加族中的一切社交活動了。
祭祀習俗
滿族的祭祀活動,神秘莊重,從程式到內容都十分講究。整個祭祀過程分為:祭祖、祭神、祭神桿、祭星4個部分。
在祭祀的前3天,全族人就要著手準備了:要在院子的大門當中懸上一把穀草,這就是表示從掛草把的日子起,一直到祭祀完畢,不許頭戴狗皮帽子和身穿孝服以及身體不潔的女人入門,而且此時也不許
周濟乞丐。
此外還要準備一些祭祀的食品,這裡最主要的有:黃米飯和幾頭豬。祭祀的日子一到,主祭人將暫存於外邊的祖宗匣子請到家中,放在西炕南頭的桌子上,然後再將屋裡常設的祖宗匣子取下來放在下邊。
祭祖
一般安排在白天。主祭人先將供桌及祖位架擺放好,然後將祖先請出,再把一頭祭祀用的純黑豬,抬到屋內南炕沿下。一切準備完畢後,主祭人誦讀祭文,此時,所有參加祭祀的人都要按輩分依次跪聽。
讀完祭文後,叩首起身,然後眾人把豬抬到供桌前殺祭。殺祭時要將豬毛退淨,並將大小蹄角和豬膽放在供桌的右邊,然後再將豬抬到供桌上,豬頭向外,腳要向右。
祭神
有白日祭和夜晚祭兩種。白日祭一般在祭祖之後。其程式是:將祭祖時所殺的豬分解成12件,連同內臟一起到鍋里煮,鍋里不放任何調料。鍋里所煮的肉,在上供之前都不許吃。
供品擺設整齊後,先請主祭人在前跪讀祭文,參加祭祀的人仍要按輩分依次跪聽,然後主祭人率眾人行叩首禮。夜晚祭神,一般分為兩步。
首先要從祖宗匣子中按先後次序請出七位祖先,放在祖架上,再請出兩位擺設在祖匣蓋上,每位設淨水一盅,黃米一碟,將香碗、祭台放在桌上,然後燃起香和白蠟。
之後,主祭人束腰鈴、扎裙子,帶領眾人擊鼓祈禱。然後在神位前殺豬祭祀。其次,在殺豬祭祀後,主祭人還要率眾人進行背燈祭。此時要將門窗遮閉,不準人出入院內,如有外人來也不許進屋。
主祭人將燈吹滅,手持銅鈴,舞動腰鈴,口中念念有詞,祭畢,重新點燈,叩首,將祖神像放入祖宗匣子裡,雙手舉起放到西牆祖宗板上,再將門窗打開,準許人出入。
背燈祭所用的肉,要過3天以後,家人才能吃,但不能送給外人。
祭神樹
是在日出時將祖先木像請到祭樹前,面向東北。將一張乾淨的紙掛在樹上,然後把祭豬抬到神樹前,主祭人跪在祭豬的左方,眾人跪在其後。在殺祭之前,先用酒或乾淨的水往豬耳朵里灌,豬感覺痛癢,就搖頭擺耳,眾人就認為這是神來享用了,如果豬沒有什麼反應,那么就是不祥之兆。
殺祭之後,將豬分解成七部分,放到鍋里煮,豬膽、下鄂骨及下水等掛在樹上。主祭人將肉供上,叩首之後,眾人將肉分食,但要把各部分的骨頭送到神樹前。
祭天
祭索倫桿子用的豬,必須是無傷、純黑的公豬,殺之前先將豬綁起來,放在索倫桿子前面,燒香禱告,然後再殺。
豬骨頭不能亂扔,要在當天晚上埋在索倫桿子下面,還要將豬脖子裡的一塊骨頭掛在索倫桿子上面,豬膽、豬腸、豬膀胱等物放在索倫桿子上面的斗里,讓烏鴉、喜鵲來吃,如果 3 天之內能被吃掉,便認為是很吉利的。
祭星
是在月落以後進行的。祭星的日期,不論是在某月,都要安排在初三或初五兩天進行。等月落之後,先在上屋北炕當中設一個方凳,點燃香蠟。
祭星人身穿黃紗袍,手拿血盆、尖刀,在室外西側,距離祖宗不遠的地方,把祭豬殺掉,這時屋內要將燈火熄滅。殺完祭豬後,祭星人咳嗽一聲,屋內點燈開門,將豬抬進屋內退毛、分解。然後再將豬抬到原來的地方,叩首祭星,這時屋內再次熄滅燈火。
祭畢,將豬抬回屋內,但不能見灶火。據說,熄燈閉光能使人神之間的距離縮短,既可以“對天直語”,又能使神明直接察覺到祭祀人虔誠的心情。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曆單日,抬靈有16槓、32槓、64槓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滿族婚俗
響棚
滿族辦喜事接新娘要選一個良辰吉日。吉日訂妥後,在結婚前,男方要給女方家老酒一壇,肥豬一隻作為女子宴請親朋好友所用。
第一天,娶親去的人為單數,即新郎、媒人、兩個娶親婆、一個壓轎男孩。新郎到女方家,進院首先要到上屋面向西給老佛父叩頭。然後有人陪著在一個單獨的屋內住下。在這一天,新郎、新娘不能見面。
亮轎
第二天,選定良辰,請新娘上轎,新娘在鼓樂聲中揮淚與家人告別,母親則把新娘的洗臉水潑在花轎停放過的地方。
滿族迎娶新娘時多用轎,但花轎不是用人抬的,而是用馬拉的。花轎是在馬車上紮成的,先固定好四框,然後用紅綾子圍上,上面也用紅綾拉成翼狀轎頂,轎門有紅綾檔簾。在轎頂上是有木刻的“麒麟送子”。
有的還在轎的兩側裝上透明鏡。迎娶時,轎內要有壓轎的孩子和娶親婆。壓轎的孩子一般是8至9歲的男孩子,娶親婆是夫妻雙全,兒女雙全的土命人。
迎親
迎親時,新郎騎馬,領花轎至女家,新娘上轎,新郎騎馬繞院子一周,新娘乘轎緩緩隨行,名曰“引轎”;繞行一周后,新郎下馬,進到屋中行跪拜禮。然後,騎馬領轎返回,新娘身著紅衣,頭蒙紅布,懷抱用紅紙條捆成的二根麻秸桿端坐轎中。
打旗的、打燈籠的以及吹鼓手走在前面,後面跟著是12匹對子馬,馬上坐著年輕的伴郎。在伴郎的後面是披紅戴花的新郎,再後面就是接新娘所用的花轎了。這娶親的隊伍沿途每到一個親友家,親友都要給新郎送禮披紅。
箭射新娘
滿族獨特的婚禮儀式。新郎新婚時,須用喜轎迎娶新娘,在轎子將 至喜房門前時,新郎不待新娘下轎,須向新娘連射三箭,意為除新娘之 “紅煞”,但為虛射,箭只射至轎前而已。接著新郎還要向喜房內之四角虛射四箭。
射畢,才許新娘下轎邁馬鞍(取平安之意)。拜天地後,新郎須用所射之箭挑去新娘蓋頭。箭射新娘帶有滿族先人——女真人搶婚舊俗的痕跡。此婚俗在內蒙古
涼城縣曹碾滿族鄉及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較為典型,一直保存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
離娘肉
到了新娘家之後,新郎不能立刻下馬,要等小舅子來給新郎牽馬,岳父上前給新郎揣壓腰錢之後,新郎才能下馬。新娘上轎時不許自己走,而是要由哥哥抱上轎,沒有哥哥的,要由叔叔抱上轎。在新娘離開娘家之前,新郎要給岳父岳母留下“離娘肉”,然後才能動身。
當娶親的隊伍回來後,新娘蒙紅蓋頭,由兩個伴娘從轎中攙出,新娘的腳不能踏在泥土上,要在地上鋪上紅氈。拜完天地,再攙入洞房。在洞房門口,放一馬鞍,馬鞍上放兩串銅錢,新郎先跨過去,然後新娘再跨過去。
當新娘子跨過去之後,伴娘便隨手拿起兩串銅錢,給新娘子兩個肩頭各搭一串。一進門,一個小女孩手拿寶瓶壺,壺中裝著糧食,壺口用紅布扎著,這時伴娘接過寶瓶壺,給新娘子一個腋窩夾一個,此時還要撒五穀。
拜堂
新娘娶到家之後,新郎、新娘
拜堂,新娘開臉並改梳髮型。再出來拜佛父、拜神竿和神後、拜公婆,款待親友。在這過程中,新郎要用秤桿挑下新娘頭上的蓋頭,然後將它放在院中的帳篷頂上,蓋頭揭下後,新郎要用手撫摸新娘的頭髮。秤桿揭蓋頭取“稱心如意”的意思,撫摸頭髮,象徵
白頭皆老。
吃水餃
新郎新娘結婚當日行完各種禮儀後,需吃子孫餑餑(水餃)。子孫餑餑慣例由女家預備,由送親太太隨嫁妝送至男家。
它比平日所食
水餃略小,餃餡由豬肉、蔥、姜、油等配製而成,餃皮由精粉擀制,包成彎月型。還有一種俗稱餄子,需做兩個,取其夫妻和合之意。
新婚宴後送別親友後,還要舉行家宴。這時,新娘要坐在炕下,端菜、端飯,伺候家人。
洞房
新娘被攙到屋裡後,還要在南炕上坐帳一日,被稱之為“坐福”。“坐福”時不能下地,到了晚上由伴娘和親友們送新娘子入洞房。在洞房的炕上插 3支箭,然後再點上長明燈。有些地方,新郎還要求得新娘的同意才能進入洞房。新婚夫婦入洞房上炕時那
花燭不能吹滅,要用扇子扇滅。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乾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繡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髮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髮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繡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繡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誌”,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繡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繡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繡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製,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柜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裡。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幹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撫胸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撫胸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撫胸禮是滿人受蒙古人影響,在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時,右手五指併攏撫左胸,彎腰行禮。在下屬對長官領命時,右腿單膝跪地,右手撫胸,頭稍敵彎腰。皇太極改制稱帝後,撫胸禮不再出現。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複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腳踏車或機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腳踏車或機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髮,女孩盤髮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滿族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俗。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餵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關於滿族飲食的介紹很多,然而對於滿族當中有哪些是忌口食物,卻沒有一個明確的歸類,仿佛滿人只是不吃狗肉而已。經過參考文獻和一些民間傳說,將滿人忌口食物列舉如下:
1、狗肉。對於何以忌食狗肉,至今尚無定論,較為熟知的傳說是義犬救罕王。
2、雁(鵲)肉。滿人崇鳥,三聖女沐浴,神鵲銜來朱果,三聖女食而有孕生布庫里雍順。鵲被稱為滿人祖先。因此滿人不吃雁、鵲、鴿肉。
3、鷹肉。鷹被認為是恩杜里(滿語“神”的意思)的使者,天地間的光與火都是海東青奉恩杜里的旨意取自太陽。
4、馬肉。馬是滿族及先民征戰與生產的夥伴,同時也是財富的象徵。
5、月餅,是否忌食尚無確定,有傳說滿人受蒙古人影響不吃月餅,也有說金代漢人謀反以月餅暗藏聯絡,圖謀殺韃子。但此傳說與蒙古忌食月餅相似。
今日滿族受漢族影響,在飲食禁忌傳統多已忘卻、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