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合作會議

滬港合作是香港與內地合作的一個重要機制。滬港合作會議機制建立於2003年10月。隨著兩地交流日益多元化,滬港經貿合作會議在2015年第三次會議後正式更名為滬港合作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滬港合作會議
  • 建立時間:2003年10月
歷史沿革,活動背景,

歷史沿革

滬港合作會議機制建立於2003年10月。隨著兩地交流日益多元化,滬港經貿合作會議在2015年第三次會議後正式更名為滬港合作會議。
2018年8月,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率領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團與上海市市長應勇率領的上海市代表團24日在香港舉行了滬港合作會議第四次會議。會後,兩地簽署了15項合作協定。
2021年8月30日下午,滬港合作會議第五次會議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舉行,兩地就“一帶一路”及商貿投資、文化及創意產業、創新及科技、金融、教育及人才培養等13個合作領域共61個項目達成共識。
2023年11月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訪滬期間,又見證了港合作會議機制20周年簽約儀式舉行。上海市教委、市經信委、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臨港集團分別與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香港貿發局、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香港大學簽署相關合作備忘錄。
2024年4月底,在香港召開滬港合作會議第六次會議。

活動背景

2003年滬港合作會議機制建立是一個很重要的節點,當時是以經濟為主要合作領域,之後逐漸拓展到文化、金融等多個方面,令整個合作機制涵蓋的範圍,合作的高度都有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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