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推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依據《河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滄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滄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年—201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 時間:2011年
  • 性質:規劃
  • 類別:地方法規
滄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推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依據《河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滄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滄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年—2015年)》。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機遇
“十一五”時期,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殘疾人事業得到較快發展:建立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承辦、社會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殘疾人康復工作成效明顯,通過實施“慈善燕趙·萬人復明”、“幫四千人站起來”等重點工程,使7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殘疾人教育培訓工作有了長足進展,提前一年實現每個縣(市)建有一所特教學校的目標,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5%,2萬殘疾人接受了職業教育和培訓;殘疾人就業扶貧工作有重大突破,城鄉殘疾人新增就業1.68萬人,農村殘疾人從業9萬人,幫助3.5萬名殘疾人脫貧,完成1107戶殘疾人危房改造;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日趨完善,2.07萬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2.3萬殘疾人納入城鄉低保,1.2萬殘疾人得到臨時救濟。殘疾人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殘疾人體育為國家和省、市爭了光,殘疾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級各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已經形成的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政策體系,較為完善的殘疾人組織體系,不斷提高的社會文明程度,都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機遇。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也面臨問題和困難,主要是殘疾人在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托養、脫貧、社會參與等方面存在許多困難,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存在差距;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發展殘疾人事業重視不夠,扶殘意識不強,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十二五”時期,我市殘疾人事業面臨機遇和挑戰,有利條件大於不利條件,應準確把握髮展趨勢,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乘勢發展,開創殘疾人事業發展新局面。
二、指導原則和奮鬥目標
(一)指導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加快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努力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堅持統籌協調發展。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加注重社會建設,加快解決殘疾人事業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問題,努力使殘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邁進。
堅持納入加優先。把握民生的全局性和優先性,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財政及部門預算、監督檢查和領導班子考核範圍。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生產就業、教育托養等合法權益。
堅持普惠加特惠。把握髮展的特殊性,在研究普惠政策的同時,要注重殘疾人特殊困難群體的政策需求,滿足特殊群體的特殊需要。
堅持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在推進全面發展中要抓好重點項目,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發展上水平。
(二)奮鬥目標
各項社會保障政策措施優先覆蓋殘疾人,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特殊保障工作有較快發展。
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進一步完善,初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
政策性扶持措施力度進一步加強,幫扶 5萬貧困殘疾人穩定脫貧。
優先發展殘疾人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職業教育,支持殘疾人高等教育,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
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進一步完善,不斷創新集中就業形式,加快發展個體就業,殘疾人就業和從業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托養機構建設和居家安養服務業較快發展,1500名殘疾人得到托養服務。
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和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步伐加快,市及各縣(市、區)都建成一處為殘疾人提供綜合服務的設施。
殘疾人自強不息的精神進一步弘揚,殘疾人文化繁榮發展,殘疾人體育力爭為國、為省和為滄州爭光。
殘疾人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全面落實,殘疾人權益有效保障。
殘疾人組織體系進一步完善,殘聯幹部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專門協會工作活躍,人才隊伍不斷壯大。
三、切實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
(一)認真落實低保和五保供養政策。將符合低保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範圍。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農村殘疾人納入五保供養。對有其他困難且符合殘疾人救助條件的殘疾人,給予定期或臨時救助。所需資金納入當地財政預算。
(二)推進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全部納入社會保險範圍,按規定落實補貼政策。有條件的縣(市、區)對重度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個人按最低繳費檔繳費部分全額補貼,對其他貧困殘疾人個人按最低繳費檔繳費部分給予50%補貼。
(三)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逐步建立滄州市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津貼制度。有條件的縣(市、區)減免享受城鄉低保殘疾人家庭的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自2013年起,全省排名前60強縣(市、區)對貧困重度殘疾人給予每人每月50元生活補貼,對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護理的重度殘疾人給予每人每月300元護理津貼。
(四)加快殘疾人醫療康復保障體系建設。按國家規定逐步將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報銷範圍,增加工傷保險職業康復項目,提高殘疾人醫療康復保障水平。對貧困殘疾人重症醫療實施特別救助和康復治療補助。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殘疾人家庭的孕婦和新生兒,由縣級衛生部門組織開展免費孕期檢查、新生兒疾病篩查及早期干預,所需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
(五)改善殘疾人居住條件。為15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在農村新民居建設中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的特殊需求,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在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分配中,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
四、努力提高殘疾人康復服務水平
(一)實施重點康復工程。落實省“萬人復視工程”,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5000例,視力殘疾人康復服務4000例。實施“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完成聾兒聽力語言康復訓練1000名,智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2000名,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及康復訓練800例。落實省“萬名精神殘疾者醫療服務工程”,為2萬名貧困精神殘疾者提供康復醫療和服務。實施“輔助器具供應服務工程”,免費組織供應、租用輔助器具1萬件。所需配套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社區康復工作。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根據康復服務需求設立康復室,每個縣(市、區)建設一所示範性的社區康復站。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為殘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復服務。2012年底前任丘市、黃驊市達到以上標準。
(三)加大康復人才培訓力度。通過定向培養和在職培訓,提高一線康復專業技術人員水平,使城市社區居委會和農村村委會都有1名為殘疾人提供康復諮詢服務的康復協調員。
五、大力扶持貧困殘疾人脫貧
到“十二五”末,扶持5萬農村貧困殘疾人穩定脫貧;農村貧困殘疾人收入增幅明顯高於全市平均水平。
(一)實施“整村推進”。利用貧困村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平台,以實施扶貧開發“細胞工程”、產業化扶貧、“雨露計畫”為重點,幫助貧困殘疾人增收脫貧。
(二)完善金融信貸。落實殘疾人康復扶貧貸款貼息優惠政策,幫助殘疾人企業發展。推進小額信貸,政府可直接貼息到戶,扶持殘疾人進行種植、養殖、加工項目,實現脫貧致富。
(三)加強基地扶持。市及每個縣(市、區)至少建設一處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依託基地為殘疾人提供就業、培訓、康復、托養等全方位的服務。市、縣財政對殘疾人扶貧基地給予相應資金補貼。
(四)加大社會幫扶。組織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繼續對口結對支援殘疾人,實行幫、包、帶、扶,提高殘疾人生產經營技能,搞好產、供、銷服務,增強殘疾人項目的造血功能。
六、優先發展殘疾人教育
(一)加強學前康復教育。鼓勵和支持幼稚園、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特教學校、福利機構等開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提高0-3歲殘疾兒童教育與康復水平。開展殘疾兒童學前一年教育,並對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給予補助。
(二)普及義務教育。加強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工作。各縣(市)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能夠滿足行政區域內殘疾學生入學需求。採取巡迴教育、社區教育、建立專門學校等形式對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政府給予資助。
(三)提高高中及中高等教育水平。市特殊教育學校設高中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要創造條件招收殘疾學生,扶助殘疾學生完成學業。對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和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教育自學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按規定給予資助。
七、著力擴大殘疾人就業
(一)認真落實就業目標任務。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5000人,農村殘疾人穩定就業9萬人。促進盲人按摩業的發展,對400名盲人進行免費培訓並扶持就業。每年15%的公益崗位用於安置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人就業。
(二)提高就業技能。積極開展殘疾人各種職業技術培訓,每年培訓殘疾人5000名,不斷提高就業率。
(三)規範殘保金徵收和使用。落實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對各用人單位應繳納的殘保金做到應收盡收。自2012年起,由市、縣財政部門代扣行政事業單位應繳納的殘保金。對殘保金的使用嚴格管理,實施規範化運作。
(四)加強各級殘聯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為殘疾人提供優質高效的免費就業服務。
八、加快發展殘疾人托養服務業
(一)加快托養機構建設。市及各縣(市、區)至少建立1處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引導支持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為1500名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二)大力發展居家安養服務。依託社區(村)和家庭,為居住在家並符合托養條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安全保護等服務。城市社區服務中心建立健全殘疾人檔案,掌握區內殘疾人基本情況和需求。在農村建立鄰里互助幫扶長效機制,通過政府購買鄰里服務,為農村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提供幫扶服務。
(三)多方籌措資金。以政府投入為主,同時通過社會募集等多種渠道籌措托養服務資金,逐步提高托養服務的補助標準,擴大受益面。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畫”,對5000名殘疾人托養予以補助。
九、全力推動殘疾人基礎服務設施和無障礙設施建設
(一)建設殘疾人服務設施。2012年底前建成市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各縣(市、區)加快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新建、改建、擴建,建設一處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
(二)推進城鄉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落實《河北省無障礙建設使用管理規定》,開展無障礙建設,加快推進與殘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已建設施無障礙改造,並配備無障礙設備。開展殘疾人家居無障礙改造,為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補助。殘聯所屬殘疾人服務設施無障礙改造率達到100%。普及無障礙知識,加強無障礙設施管理與維護。推進創建省無障礙建設縣(市、區)工作。
(三)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在公共服務行業、公共場所、繁華路段人行橫道信號燈、公共運輸工具建立語音提示、顯示螢幕系統。建立聾人手機簡訊服務平台。
十、建立健全殘疾預防體系
健全政府統籌規劃和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密切配合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開展以社區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針對危害面廣、可預防的致殘因素,實施一批重點預防工程,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組織好全國愛耳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普及預防知識。
十一、繁榮殘疾人文化
(一)加強文化設施建設。加強農家書屋工程、公共圖書館盲文圖書室建設,並給予扶持。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電視台開辦手語節目,電視節目配置字幕,實現信息傳遞無障礙。
(二)開展民眾性文化活動。組織殘疾人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民眾文化活動,形成“一縣一品”的殘疾人文化活動新局面。
(三)培養殘疾人藝術人才。建立殘疾人藝術人才庫,組織殘疾人作家、藝術家開展交流創作活動,為殘疾人參與文化生活提供平台和服務。在特教系統設立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加大對特殊藝術人才的培養力度。
十二、做強殘疾人體育事業
(一)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舉辦滄州市第六屆殘疾人運動會,組團參加省第八屆殘疾人運動會和第四屆特奧運動會,躋身全省殘疾人體育先進行列。在殘疾人國內外賽事中爭取優異成績。
(二)加強殘疾人民眾體育工作。公共體育設施免費向殘疾人開放,為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提供便利。實施“全民健身助殘工程”,為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配置適宜的器材器械,建設10個殘疾人民眾體育活動示範點。解決好有突出貢獻殘疾人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和教育、就業等問題。
十三、做好殘疾人維權工作
(一)加強法律救助。市和各縣(市、區)全部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及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開展執法檢查、專項監察和視察,督促和支持司法機關發揮職能作用,保證殘疾人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三)加強信訪工作。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將殘疾人信訪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加大侵害殘疾人權益的信訪案件協調督辦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
十四、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
(一)廣泛開展宣傳。以多種形式宣傳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宣傳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和人道主義理念,總結殘疾人事業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弘揚殘疾人自強不息的事跡和精神,宣傳扶殘助殘典型事跡,培養全社會助殘意識。
(二)開展專項活動。組織好“全國助殘日”和“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廣泛開展“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和“文化助殘”、“科技助殘”等多種形式的扶殘助殘活動。
(三)明確部門責任。宣傳、報刊、電台、電視台等部門,要重視對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在政策措施、內容安排、收聽收看時間上為殘疾人提供方便,新聞媒體辦好殘疾人專欄、專題,增加公益廣告中助殘內容的宣傳次數。公共媒體要免費刊登播出反映殘疾人事業的廣告和節目。
十五、鞏固殘疾人組織體系建設
(一)健全組織體系。縣級殘聯全部達到國家基層組織建設標準,鄉鎮(街道)要建立健全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城市社區和農村殘協組織普遍達到省定標準。鄉鎮(街道)、城市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要逐步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妥善解決待遇問題。加強專門協會建設,發揮良好作用。
(二)加強教育培訓。加強殘聯幹部隊伍教育培訓工作,確保各級殘聯工作者每年輪訓一遍。加強殘疾人幹部的培養和使用,縣(市、區)殘聯要配備殘疾人幹部。建立各級殘聯工作人員和社區(村)殘疾人專職委員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
(三)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助殘志願者招募註冊、評價激勵、權益維護機制,促進志願助殘服務的專業化、常態化和長效化。
十六、加強殘疾人事業募捐和統計、監測工作
(一)開展募捐活動。紅十字會、慈善協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社會組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鼓勵企事業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二)完善統計、監測工作。加強基層業務台帳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路化管理套用。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提高數據質量,加強分析利用。
十七、本規劃的實施、監測和績效評估
各縣(市、區)要依據本規劃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各有關部門要將本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部門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
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根據規劃執行評估指標體系開展年度監測評估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中的問題。各有關部門每年要向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告執行情況。各縣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要向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述職;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對規劃實施情況綜合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價有關部門領導班子政績的重要依據。
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執行評估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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