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網民留言辦理工作實施辦法
網民留言是人民民眾通過網路表達訴求、建言獻策、提出意見建議、反映實際問題的一種政民互動方式。是地方黨委政府問政於民、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及時了解社會動態,解決人民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科學民主決策和社會和諧穩定重要渠道。為確保網民留言反映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建立政府與人民民眾的長效溝通機制,根據省政府要求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工作目標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服務型政府為目標,通過辦理網民留言,了解社情民意,接受民眾監督,化解社會矛盾,為民排憂解難,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二條 受理範圍:
(一)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人民網》地方留言板中網民給省長留言涉及我市的留言。
(二)《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中給市政府主要領導的留言。
(三)河北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省長信箱”轉辦涉及我市的留言。
(四)滄州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收到的網民留言。
(五)領導交辦的人民民眾通過網路反映的其他問題。
(六)其他網路媒體轉交涉及我市的留言。
第三條 工作流程
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負責網民留言日常管理工作,實行“集中受理、分類處置、分級負責、限時辦結、全面反饋”的工作制度。
(一)收集。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負責收集本辦法第二條受理範圍中的留言,做好登記整理工作。
(二)分類。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對留言進行梳理分類,原則上分為四類:1、網民反映的一般性事項及一些簡單訴求;2、網民對全市巨觀和政策性意見建議;3、網民反映的黨風廉政方面的問題及領導幹部個人作風問題;4、網民反映的已進入司法程式的問題。
(三)辦理。網民反映的一般性事項及一些簡單訴求,凡事實表述清楚、屬於市政府職能範圍的,按照“屬地管理、對口辦理”的原則分別進行交辦,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填寫《網民留言交辦通知單》,轉相關縣(市、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巨觀和政策性意見建議類留言,由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整理,每月呈市政府主管秘書長閱批。根據領導簽批意見,交相關職能部門研辦。反映黨風廉政方面的問題及領導幹部個人作風類留言,建議網民登錄紀檢監察部門網站舉報。反映問題已經進入司法程式的,說明理由,不予辦理。
(四)反饋。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接到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網民留言交辦通知單》後,應及時進行辦理。承辦單位應於7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報送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蓋單位公章)。對反映問題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的網民留言,經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審核同意,可適當延長辦理時限,最多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對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網民留言,經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審核,擬定回復上報稿件,報主管秘書長審簽,重大事項報市政府秘書長審簽。
(五)核查。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網民留言辦理回復情況進行核查。1、核查反映問題是否查清、處理意見是否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客觀公正。2、核查對反映問題的處理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3、核查辦理過程是否積極主動,是否存在敷衍推脫、不認真責行為。對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的重要件,以及問題較為複雜或影響較大的事項,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將與承辦單位共同進行實地核查。
(六)回復。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對反饋回來的網民留言辦理情況核查後,以滄州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公開回復網民。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留言反饋省政府辦公廳,由省政府辦公廳回復。
(七)報告。對依法需要辦理的網民留言及辦理結果,市政府網站管理辦公室定期進行梳理匯總,每月月初向市政府領導和市政府秘書長報告上月辦理情況。
(八)通報。 網民留言辦理工作實行季度通報、年終考核制,在市政府網站及其它新聞媒體刊發通報。對態度消極、嚴重拖延、逾期未辦造成失誤或在社會產生不良影響的單位提出通報批評。
第四條 工作要求
(一)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網民留言的辦理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工作運轉協調、及時高效。
(二)各承辦單位辦理網民留言要注重實效,努力解決民眾訴求。
(三)各承辦單位的反饋材料應條理清晰,措施得當,同時注意語氣措辭,避免上網回復後引發不良後果。
第五條 本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