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宿縣統計局

溫宿縣統計局

溫宿縣統計局是溫宿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統計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宿縣統計局
  • 主管部門:溫宿縣地方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現任領導,

工作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統一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地區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地區統計局和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現代建設規劃和統計體制改革方案。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按照國家、自治區、地區和縣政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抽樣)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全社會能源、科技、旅遊、勞動工資、交通運輸業及全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等統計調查,蒐集、整理、提供本縣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共享和發布制度;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和服務。
(七)貫徹落實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指導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評估,依法監督管理調查活動。
(八)指導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全縣統計資料庫和基本單位名錄庫。
(九)在地區、自治區統計局的指導下,做好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協助、配合開展統計專業資格報名、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工作和考試。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艾爾斯蘭·莫明,黨支部書記、副局長
張善軍,黨支部副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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