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公園局,是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一個民選市政機構,負責管理溫哥華市內230個公眾公園和綠化空間,以及市內的公眾溜冰場、游泳池、哥爾夫球場及社區中心等康樂設施。
隨著史丹利公園於1888年對外開放,市政府於同年委任一個由六人組成的公園委員會(ParkCommittee)以管理該片土地。到了1890年,市政府解散公園委員會,並改為成立一個由三名民選委員組成的溫哥華公園局(BoardofParksCommissioners)來接管市內的公眾公園。民選委員數目於1904年增至五人,再於1929年增至七人,以配合溫哥華市於同年與南溫哥華自治區和格雷岬自治區合併;民選委員數目自此維持為七人至今。該機構的正式名稱於1956年改為公園及公眾康樂局(BoardofParksandPublicRecreation),再於1974年改為現稱。
卑詩省議會於1953年通過的溫哥華憲章中第485至497節確認了公園局的角色和民選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