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江鄉矛盾調處中心

主要職能:1.工作範圍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司法調解工作,協調政法各單位之間的工作關係,打擊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打擊犯罪。 2.主要職能 ①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②掌握、分析、預測社會治安情況,並制定對策。組織處理治安、安全事故,協助偵破各種案件,維護社會秩序。負責群防群治工作和創建安全文明鄉鎮、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小區工作。 ③協助有關部門搞好交通秩序管理、戶籍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危爆物品管理、特種作業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④負責法律宣傳教育工作和普法工作,調解民事糾紛;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和監督司法、律師、法律服務等工作。 ⑤負責勞教、勞改人員的延伸管理;負責打擊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管教、改造轄區內的法輪功分子和刑滿釋放人員。⑥抓好村級治安調解組織及隊伍建設,組織治安聯防。⑦完成黨委、政府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