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縣公安局

溧水縣公安局

溧水縣公安局,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公安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溧水縣公安局
  • 外文名:The Public Security Bureau of Lishui
  • 簡稱:溧水公安
  • 創辦時間:1949年
  • 類別:司法機關
  • 所屬地區:中國華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現役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公安部門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一領導、指揮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省市安廳及時提供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對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
(四)受理公民報警求助;組織實施偵察工作;處理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依法承擔公安機關執行刑罰工作;負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承擔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負責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監督、管理全縣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公安督察工作。
(十二)領導縣消防部隊建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對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三)負責機關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及群團等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公安局設11個職能科室。
政工科
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局分管領導抓好公安隊伍建設。負責草擬全局政治工作、黨建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資、群團及老幹部等工作;指導全縣見義勇為工作,承擔縣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辦公室
負責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圍繞公安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研究全縣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報告重要公安信息;起草和審核以縣公安局名義下發的重要檔案、報告等材料;負責公安統計、公安保密、文秘、檔案、機要、印鑑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和信訪等工作。
指揮室
負責管理“110”報警接警工作,並進行先期處置;收集、處理當日全縣治安動態、信息,及時匯總上報領導和部門;協助局領導指揮調度警力;負責向處警單位和人員提供各類信息查詢服務。
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 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督察。 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部署開展現場督察;受理和現場處置民眾的投訴舉報。
後勤管理科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後勤警務保障;負責公安裝備,被裝管理;負責全局基建、房產、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局的財務計畫管理和經費預決算及收支管理;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
經濟文化保衛科
負責收集和掌握全縣列管單位敵社情和政治動向,預防和處置各類不安定事端;依法監督指導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指導保衛隊伍和經濟民警隊伍建設。
戶政管理科
負責全縣戶籍、居民身份證件以及流動人口等戶政管理;負責人口統計以及農轉非戶口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基層派出所抓好人口信息和常住人口微機化管理工作。
出入境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公民因私出國出境申請材料的受理、上報工作;負責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管理,依法處理違反住宿登記管理行為;根據授權,負責轄區內發生的涉外治安、刑事以及其它案件;掌握轄區內境外人員基本情況收集上報信息及有關數據;協助、配合上級公安機關完成對境外人員管理的其它工作。
法制科
負責審核公安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審報治安案件、勞動教養、少年教養收容教育、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材料以及移送檢察機關批捕材料;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複議、應訴、國家賠償及民事訴訟;負責全局執法考評等工作。
禁毒大隊
負責全縣禁毒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依法負責全縣涉毒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縣劇毒化學品及精神麻醉藥品的管理工作;開展對涉毒人員幫教、“無毒社區”創建工作。
信息通信科
負責全局通訊設備、計算機套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機要傳真的收發工作;負責全縣重大社會政治活動和突發事件的應急通信保障;負責全縣計算機安全監察工作、網咖管理工作;負責全縣DB聯網報警系統的監控工作。

直屬機構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掌握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內安全情報信息研究擬定對策;實施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內安全的案件和事件的偵察、控制、防範、處置工作;指導宗教、民族等領域的安全保衛及依法處理邪教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和有關事項。
治安警察大隊
掌握全縣治安管理情況,研究工作對策;指導治安行政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群體性事件預防處置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聯防(保全)隊、農村治保會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導、監督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管理工作;負責公民申請集會、遊行、示威的接待審批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偵查職責範圍的各類刑事案件;組織、協調指揮偵查跨區域重大流竄案件和系列性案件;掌握刑事犯罪活動規律和特點,研究制定工作對策;加強刑事特情、情報、資料建設。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經濟犯罪的和偵查工作;直接辦理和偵查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掌握全縣經濟犯罪情況、動態、研究制定偵防措施與工作對策。
公安交巡警大隊:(副局級)
負責管理、指導全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巡警隊伍建設;研究起草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草案;負責道路(公路)治安管理工作;負責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處理、交通宣傳和車輛檢驗、駕駛員考核與發牌發證工作;參與道路建設、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驗收;組織交通安全科研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設。
內設4個科室:政秘科、事故處理科(掛122指揮中心)、秩序管理科、機動車管理所;7箇中隊:縣城中隊、白馬中隊、柘塘中隊、孔鎮中隊、明覺中隊、洪藍中隊、東屏中隊。
(1)政秘科:協助領導處理黨務、政務工作;負責大隊財務管理、勞資及群團等工作;協助領導抓好隊伍建設。
(2)秩序管理科:協助領導組織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指導中隊道路目標管理責任制建設;審核交通違章和治安案件的處罰;負責停車場點和交通設施的管理;負責對道路交通狀況及安全形勢進行調查供領導決策。
(3)事故處理科(122指揮中心):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的接處警、調解處理等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上報,研究對策供領導決策;負責逃逸事故的偵破、處理;負責監控設施的使用、維護、值守。
(4)機動車管理所:負責全縣機動車輛檢驗及機動車駕駛考核與發牌發證工作;負責辦理機動車新車註冊登記、檢驗和核發牌證工作;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狀況的檢驗;負責機動車輛的過戶、轉出轉入、變更、抵押、停駛復駛和註冊登記;負責嫌疑機動車的調查比對;負責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考試、發證工作;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審驗、換證、註銷等業務;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的教育培訓;對委託管理的車管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管理;編制上報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統計資料;提供車輛、駕駛員和車輛單位動態情況供領導決策。
(5)交巡警中隊:維護交通秩序,糾正、處罰交通違章行為,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公路治安秩序,預防和打擊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查緝逃犯及其他違法犯罪嫌疑人;受理報警並進行先期處置。
水上警察大隊(水上派出所)
負責掌握水上社會治安情況,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打擊水域刑事犯罪,處置轄區內治安案件;依法管理和維護碼頭、渡口、內河水域等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負責船舶登記、發放船舶戶口簿、 船戶牌和船民證;組織實施水上消防監督;依法管理危險品般舶,指導、監督民眾性治安防範工作。
溧水縣看守所
掌握負責對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各類犯罪嫌疑人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人員的監管工作,預防暴獄、行兇、脫逃、自殺等事故;負責對犯罪嫌疑人政策法制教育,組織開展獄中政治攻勢,督促認罪伏法,坦白檢舉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對已判處刑罰的罪犯押送投改工作;負責做好監所生活衛生管理工作。

現役機構

消防大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溧水縣消防中隊)
指導全縣消防監督工作,並直接領導和參與重點建築工程項目設計的防火審核,竣工驗收和重點消防監督;負責對專職、義務消防員的業務培訓,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火災統計,直接領導或參與調查火災事故,實施消防器材設備的生產,銷售及套用監督管理。

派出機構

縣公安局設派出機構10個(股級建制)
1.永陽派出所 2.經濟開發區派出所
3.白馬派出所 4.東屏派出所
5.柘塘派出所 6.洪蘭派出所
7.石湫派出所 8.和鳳派出所
9.晶橋派出所 10.水上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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