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格爾旗財政局是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準格爾旗財政局
- 辦公地址:準格爾旗薛家灣鎮準格爾廣場西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相關財政稅收的方針、 政策,擬訂財政、稅收工作的中長期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 組織實施。分析預測準格爾旗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各項宏 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實施經濟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推進準格爾旗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擬定全旗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相關性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準格爾旗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全旗預 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 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受旗人民政府委託,向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 況。負責旗本級預決算公開。辦理與市財政年終結算事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 理,擬定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管理財政票據。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組織落實政府採購 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全旗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指導和監督全旗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擬 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
(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 和政策,依法擬定全旗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制度和辦法。負責 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限額管理。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七)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旗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 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 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旗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以及中央、 自治區、市和旗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 旗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
(九)負責管理全旗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 導和監督旗註冊會計師和會計事務所的業務。
(十)負責指導本級預算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 工作。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等 民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旗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辦法。
(十二)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文稿起草。負責會議、黨建、 宣傳、督查、檔案、保密、信訪、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建設 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管理工作。
(二)預算股
承擔蘇木鄉鎮街道、稅務等領域部門預算工作。擬訂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旗財政年度預算草案,匯總 年度全旗預決算。匯總和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 標準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負責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指導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辦理與上級財政、園區財政年終結算。承擔與旗人大財經委的有關聯絡工作。
擬定地方性稅收方案,執行上級稅收減免和稅率調整工 作。負責全旗稅收資料的普查、統計、分析以及稅源和收入結 構的調整,分析稅源和稅收負擔變化,研究提出通過稅收調整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研究稅收政策,宣傳稅收法制政策。
制定旗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限額 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債務、償債資金安排建議。 組織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及應急設定。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績效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和還本付息等相關工作,負責國債資金、外國政府性貸款等債務管理工作。
(三)國庫股
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組織辦理財政資金的收付、調撥,在確保資金安全性、規 范性、流動性前提下,合理調度管理資金。規範賬戶管理,實 行會計監督,參與預算管理,通過會計核算和反映,進行預算 執行情況分析。協調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國家金庫、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財政專戶開戶銀行和其他有關部門之間的業務關係。組織全旗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政府財務報告編審和匯總工作。研究和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四)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領域部門的預算管理。研究擬訂行政性經 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牽頭組織實施《行政事業 財務規則》。負責掌握行政、政法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研 究提出分管部門(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的預算建議,提出專項資金安排的重點及順序,批覆部門預算。負責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使用追蹤問效和年度績效考評,負責歸口管理部門決算審核、批覆。
(五)教科文股
承擔教育體育、黨校、文化廣播電視、科技等領域部門預 算管理。貫徹實施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規章和《事業單位 財務規則》。會同預算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的標準和定額, 提出年度預算安排建議。負責監督歸口部門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制訂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和批覆歸口預算部門的年度預決算等。
(六)農牧股
承擔農林牧水、扶貧等領域部門的預算管理。研究提出相 關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擬訂部門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重要救災防災 資金及生態建設資金。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農牧業項目,組織 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績效評價。審核歸口部門年度預決算。
(七)綜合股
承擔商貿、口岸、糧食和物資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 關領域預算支出、項目庫管理等有關工作,開展績效目標審核和績效自評價初審,研究和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 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 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和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承擔彩票公益金專項資金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
承擔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等方面的部 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項目庫管理等有關工作,開展績 效目標審核和績效自評價初審,研究和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 議。負責中央、自治區和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鎮、農村各類保障性住房資金。
負責歸口管理的各類專項資金投資評審與績效評價。監督 歸口部門財務管理制度,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及財經紀律情況。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承擔能源、交通、安全生產、工業信息領域部門預算管理。參與研究制定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財政支持工業經濟、節能降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安全生產等領域的專項資金。負責中央、自治區、市、旗投資的公路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歸口部門預算和決算批覆工作。
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 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開展績效目標審核和績效自評價初審,研究和提出財政支持的社會保障項目。對專項 資金追蹤問效,制定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涉及 社會保障的政府性基金,擬定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審核並匯總編制全旗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和批覆歸口預算部門的年度預決算等。
負責全旗會計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法規和國家統 一的會計制度,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負責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監督指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 理。擬訂旗本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按職責分工核准旗本級預 算單位編報的採購計畫,受理政府採購投訴,研究和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對旗本級政府採購活動實施事中、事後監管。指導全旗政府採購工作。
人員編制
準格爾旗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 副局長4名。
現任領導
局長:高外榮
準格爾旗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