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區農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和制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種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結構調整、重大經濟、技術、產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源城區農業局
  • 主要職能:研究和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地點:源城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農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
(二)研究和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農產品加工流通體系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執行中央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和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和發展、協調農村經濟利益關係;對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四)研究指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設、參與綜合運用經濟調節手段調控市場,引導生產的發展。
(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主管行業的新技術、新良種、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以及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六)研究和制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措施、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發達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土地保護、漁業水域、宜農灘涂、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
(七)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種子、農藥、肥料、飼料等產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審核登記、發證工作、植物檢疫。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農業局設5個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策工作;負責本局的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內賓接待、環境秩序、愛國衛生、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崗位培訓、機構編制、計畫生育工作和承辦局屬人員出訪報批業務;負責主管行業生產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負責主管行業的綜合統計工作;指導主管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參與研究提出農業財政補貼和貼息等有關政策建議;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支農資金分配方案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主管行業和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搞好局機關財務和物資管理;負責行業職稱改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負責研究和制訂農村合作醫療發展規劃和組織實施。
(二)政策法規教育股
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承辦主管行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主管行業法律、法規、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農藥、化肥、種子生產、經營行為許可證申請進行審核檢查。對其它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條款提出審核意見;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行業幹部培訓工作;協調局內各股室的業務培訓工作。
(三)農村經濟管理股(加掛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輔導站牌子)
擬訂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措施、指導農業經濟組織的建設、發展和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工作;負責為農村集體資產、承包契約、農村集體企業的管理和農村土地使用權轉流、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指導服務、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研究提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村體制改革工作。
會計輔導站的職責:1、負責農村收益分配的綜合統計與分析,並負責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2、負責農村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3、指導農村搞好集體財務與資產管理。
(四)種植業管理股
擬訂種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技術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種植結構和布局的調整;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建議和技術措施;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登記;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鑑定和進出口審查;負責種植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和調控措施;負責對內植物檢疫工作;負責種植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改造中低產田、農田基本建設、基本農田保護、農田地力監測、土壤地力提高、旱作節水、農業示範、農業技術試驗、示範、技術人員培訓;負責植物保護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指導農作物病蟲草鼠害預測、預報、防治和網路建設,對農業環保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依法保持農業資源審核,農業新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參與農業污染事故的查處工作,指導農業生態建設;承擔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和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監測、認證和管理工作,引導農村開展生產、生活節能和開發可再生能源工作、研究、引進、推廣、開發節能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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