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區文化旅遊體育局是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霞山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 隸屬: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文化、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工作,擬訂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融合發展。
(三)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擬定文化旅遊資源開發規劃,引導社會投資發展文化旅遊產業,開發文化旅遊產品,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負責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文化、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五)制定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促進文化、旅遊、體育對外、港澳台及區域交流與合作,促進文化、旅遊市場推廣,負責霞山區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區性重大旅遊、體育活動。
(六)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挾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七)負責公共文化事業、旅遊業、體育事業發展工作,推進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實施文化、旅遊、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
(八)指導、管理全區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組織文物評估保護利用和考古項目實施,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及文化遺產地管理工作。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對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監管,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指導監督全區文化、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工作。
(十)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由我區舉辦的省內外體育比賽和參加省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性體育競賽。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以及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加強對涉及文化、旅遊、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
(十三)職責分工。區文化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市場監管。區新聞出版局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進行管理,遊戲出版物網上出版發行由區新聞出版局管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協調等機關日常工作和後勤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應急、維穩、調研、材料綜合、政務公開、機關安全生產等工作;統籌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化和宣傳工作,協調重大活動的採訪報導工作;擬訂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文化、旅遊、體育、高等院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人事檔案、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及優撫對象服務等工作。負費本單位計畫生育工作等。落實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協助做好人才工作牽頭負責部門預算、政府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及財務決算等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核撥和監督政府支持文體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資金;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統籌機關資金使用的績效評估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以及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
監督檢查;統籌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統計工作;協助監督和指導市級重點公共文化沒施、基層文化設施和游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落實臨時性全局工作。
社會文藝和體育股
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旅遊、民眾體育活動及全民健身計畫實施;指導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志願者服務;擬訂全區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種扶持辦法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扶持代表國家、省、區水準和民族特色以及本區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
公共服務與產業發展股
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以及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設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推動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規劃推動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公共文化設施免費及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費對外開放工作;負責體育健身器材的購置和分配工作;指導街道、社區、農村體育公園的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旅遊、體育便民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
組織全區實施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承擔全區文化、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濱海旅遊、體育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動文化、旅遊、體育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產品的宣傳推廣;協調指導旅遊景區景點開發以及A級旅遊景區標準化建設工作;承擔紅色旅遊和旅遊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遊產業、體育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促進全區文化、旅遊、體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區特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指導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督促重大文化、旅遊、體育產業項目實施;參與管理文化、旅遊、體育會展活動;培育文化、旅遊、體育骨幹企業;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研究全區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專項競爭性資金實施;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工作;承擔產業招商工作,跟蹤全區文化、旅遊、體育重點項目建設服務。
行業管理和文物非遺股
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督管理,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指導、監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等工作;指導規範演出、藝術品、文化娛樂、網路文化、上網服務、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編制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利用、考古調查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普查、搶救、發掘和傳承;承擔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和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核定工作;承擔全區文物統計工作;組織、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區博物館工作,承擔博物館管理制度規範和業務指導工作;推動、落實全區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街、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和交流工作。承擔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進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能力建設和保護工作隊伍培訓,協調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場所、傳習所、工作站等的建設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現任領導
陳敬中 局長
陳嘉海 副局長
歐小英 副局長
吳其飛 副局長
陳立 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