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區民政局

湛江市赤坎區民政局

湛江市赤坎區民政局,是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赤坎區民政局
  • 隸屬: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草擬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三)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區行政區域規劃;負責辦理街道、社區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赤坎區行政劃界線變更工作;負責赤坎區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設定地名標誌和管理地名檔案;承擔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工作;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規範地名標誌和管理工作。
(四)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建設政策,指導實施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
(五)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九)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機制。
(十)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志願服務規範性檔案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全區社會組織(含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進行依法登記管理和監督的責任。
(十三)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群、紀檢、監察、審計、廉政建設和計生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承擔本區民政事業經費專業項目績效評價管理工作,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固定資產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民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民政政策法規諮詢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教育、管理離退休幹部職工等工作;承擔區屬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人員撫恤金核發工作。
(二)社會事務福利救助股
擬訂社會救助規劃,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指導敬老院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司法等相關救助辦法;承辦省、市和區財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開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承擔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發放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當地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擬訂保障城鎮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承擔區經營性公墓的管理與審核、審批工作;組織對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機制,擬訂兒童收養政策,承辦收養登記管理,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機構管理工作。
(三)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承擔區劃地名工作)
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建設政策,指導實施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核報批區村(居)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工作;組織設定地名標誌和管理地名檔案;負責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承擔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工作;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規範地名標誌和管理工作。
(四)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社會組織(含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進行依法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志願服務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現任領導

吳帝中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及行政全面工作。
丁培華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分管黨群、紀檢、監察、廉政建設、協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養老工作。
黃琪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事務(含婚姻登記、殯改中隊、養老)、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登記、安全生產工作。
鄭志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財務、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管理、區劃地名、統計、計生、綜治、信訪、維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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