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組織協調機關各股室日常工作;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並管理相關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人力資源戶頭管理、信訪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對外宣傳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群、計畫生育和申辦出國(境)等工作;擬訂在職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合作與交流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合作與交流項目及涉外業務。
二、綜合規劃培訓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教育培訓股):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執行社會保險專項基金和就業資金調劑分配計畫。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和勞動保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度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負責審計、基金要情專報;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檢查資格認定和組織考核工作;組織查處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現的重大案件。承擔企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指導實施企業職工、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執行職業技能地方標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設立審批。
三、就業促進股(勞動關係股、人力資源市場股):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執行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執行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負責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審批工作;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相關工作;執行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國(境)外、省(市)外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進入本區的管理政策;組織實施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資質標準;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標準;負責對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指導和監督對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有關人員調配工作。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制度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管理規範;指導勞動關係處理工作;承擔企業相關人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審定企業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編制和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指導實施企業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相關辦法;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負責實施本區域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
四、調解仲裁管理股(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規範;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管理調解員、仲裁員、組織仲裁庭審工作;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股: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依法依規擬訂機關企事業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配套辦法並組織實施;執行機關企事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基費率、基金征繳辦法以及待遇項目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年度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負責審核事業、企業單位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關工作;落實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政策規定,承辦企業年金實施方案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契約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依法依規執行征地項目報批過程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承辦落實情況的審核審批工作;參與指導、監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待遇的支付。組織實施失業保險的配套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執行失業保險費基費率、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執行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生育、死亡等有關待遇的配套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監督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工傷保險的基本政策及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工傷預防和康復政策;受理工傷申報,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認定工作。執行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標準、勞動能力鑑定相關政策和標準。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貫徹落實人才隊伍建設管理政策;執行高層次人才有關政策和優惠措施;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推進職稱制度改革;指導和組織實施國中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制度;指導管理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制度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實施;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政策;承擔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設定、調整和評審結果確認工作;指導、監督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承擔高層次人才規劃和引進、培養工作;承擔高層次人才認定、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國家、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及重大人才工程高層次人才的推薦、選拔、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境)外機構在本區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牽頭承辦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事業單位進人考試工作;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政策;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承擔區直和中央、省、市駐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相關工作。
七、工資福利股: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公務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承擔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及離退休費統發和工作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作總量的核定工作;承擔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變更工齡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承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有關工作。
組織實施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制度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管理規範;指導勞動關係處理工作;承擔企業相關人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審定企業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編制和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指導實施企業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相關辦法;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審核指定的區屬企業關閉、破產、改制等職工分流安置方案。
八、設立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綜合辦理工作;組織事中事後監管標準、程式、制度及機制建設;統籌協調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局辦事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日常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綜合調研工作,提出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監督實施;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和法律諮詢和政務公開工作。
九、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主要負責監督檢查區域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依法處理舉報投訴,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處理突發性應急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具體實施專項執法工作,指導街道勞動保障監察格線前台工作;開展勞資糾紛風險預警防範。
十、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全區性大型人才交流大會;為企事業單位推薦、引進、交流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組織智力開發、成果轉讓活動;為企事業單位提供人事代理業務;負責流動人員(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或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軍轉幹部、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關係和人事檔案代管及契約鑑證、出國政審等業務;負責辦理非國有單位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工作;管理區人才智力市場,建立組織外商投資企業中方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流動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辦赤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區勞動培訓中心):負責勞動保障網路(人社局、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的運行、監測、維護和保養。負責城鄉勞動力的培訓轉移,職業介紹,就業指導服務;負責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流動就業服務的具體工作;負責勞務扶貧和勞務合作工作;負責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有關服務;負責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業務。受委託負責社區勞動保障機構進行管理和服務;負責勞動力資源、就業崗位的調查統計分析工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受理,受理資料台賬整理、收集保管,資金申請、撥付,資金管理系統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承辦赤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考試中心(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負責全區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考務工作;承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務工作和各類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職稱外語考試和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羅健(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
馮華瓊(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信訪、綜治維穩、以及安全生產工作。
陳應杭(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股、調解仲裁管理股(勞動關係股),以及服務視窗建設、政務公開工作。
區豪衛(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工資股、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區考試中心。
梁興起(黨組成員、駐局紀監組組長):負責駐局紀監組全面工作。
李景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局財務負責人,分管辦公室、就業促進股、就業服務管理中心,以及黨建、意識形態、人事、應急處置、機關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對外宣傳、信息化、檔案管理、機關文化工作。
陳江美(副主任科員、工會主席):分管綜合規劃培訓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以及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關工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