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頭區民政局

湛江市坡頭區民政局

湛江市坡頭區民政局,是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行政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坡頭區民政局
  • 所屬地區:湛江市坡頭區
  • 所屬部門: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袁碧南(黨組書記、局長)、李棠(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春蘭(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三)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區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組織設定地名標誌和管理地名檔案;負責區內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承擔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工作;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規範地名標誌和管理工作。
(四)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建設政策,指導實施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九)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機制。
(十)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全區社會組織(含社會團體、基金會、區異地商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進行依法登記管理和監督的責任。
(十三)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會同區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湛江市坡頭區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社會事務和救助股3個職能股(室),屬於財政全額撥款行政機關單位。下屬有2個事業單位,分別是坡頭區殯葬管理監察中隊、坡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屬於財政全額撥款行政一類公益事業單位

現任領導

袁碧南(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民政局全面工作。
李 棠(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組織人事、財經、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會組織、殯葬管理監察、婚姻登記中心、福利彩票。
陳春蘭(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救助、工會、政府採購、養老、孤兒、留守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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