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縣教育局

湘陰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陰縣教育局
  • 所屬地區:湘陰縣
  • 管理範圍:教育
  • 屬性:政府機關
基本概況,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基本概況

現有班子成員14人,局機關乾職工97人,全系統共有各級各類學校185所(其中國小135所,國中29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1所,普高6所,職高3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幼稚園86所,共有在校學生(含幼兒)105230人,在職教職工5410人。近幾年來,該局始終堅持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提高教育質量為中心,加強管理,深化改革,全縣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先後被評為國家“兩基”工作先進單位、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省文明衛生先進單位、省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省危房改造工作先進單位、省學前三年教育先進縣和省基礎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縣,2012年5月,湘陰縣又高標準通過全省教育工作“兩項督導評估”和教育強縣評估驗收。
湘陰縣教育局地址

機構職能

湘陰縣教育局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決定、決議、要求,落實科教興縣的發展戰略,抓好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
(2)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教育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意見,並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3)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工作,依法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平進行檢查和評估,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負責普通高中、國中、職業高中畢業證書的管理。負責制定掃除青壯年文盲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大中專學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中會考工作。
(4)負責提出全縣每年教育經費預算的建議,管理使用縣級教育經費;提出城市教育費附加和各項教育專款的使用意見,商縣財政局同意後聯合下達。
(5)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抓好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幼稚園、國小、國中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教師隊伍的調整,指導師範類畢業生分配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職務評聘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表彰獎懲工作;指導中國小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局機關和本系統幹部的選拔、培養、考察、獎懲、任免、教育工作。
(7)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和文化藝術、青少年科技教育、國防教育以及文明學校的評估等工作。
(8)負責指導各學校抓好安全和穩定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及時妥善地處理學校的突發性事件。
(9)負責未成年人保護日常工作。
(10)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綜合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學校和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
(11)指導全縣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發展信息技術教育、發展校辦產業和校園建設工作。
(12)負責審批幼稚園、國小、國中學校的設定或撤銷。
(13)經縣政府授權,負責僑胞、港澳台同胞、國際友人、慈善機構、社會團體或個人的捐資助學和幫困扶貧工作及資金管理和項目管理工作。
(14)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工會、婦女和計生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15)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①綜合協調機關與各部門、機關與基層單位、股室與股室之間的政務、事務;
②負責全局性報告、意見、總結等材料的起草與印發;
③負責新聞宣傳、檔案、提案、督辦、保密、信訪、行政複議及機關後勤、財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綜合性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④負責做好來訪人員接待和對外聯絡的服務工作;
⑤負責做好政策研究和信息調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⑥負責全縣教育工作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與安排。
(2)基礎教育股
①負責組織並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
②負責對全縣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③高質量、高水平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指導、督查中國小校執行教學常規,組織教學視導,積極推進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
④負責中國小學生的德育工作,指導和督查各學校開展德育活動,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⑤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組織初高中畢業會考及統計分析工作,協調職成股搞好普職高招生工作。
⑥負責中國小課程計畫的開設;做好中國小教材教輔的使用、管理與審計工作。
⑦負責全縣幼兒教育工作,會同縣有關部門制訂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管理全縣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的有關事宜。
⑧加強調查研究,搞好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服務工作。
(3)人事股(加掛湘陰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報務中心)
①負責全縣教育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
②統籌規劃全縣教育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學校幹部和教師的培訓與思想政治工作。
③負責全縣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和按許可權評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④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培養考核、獎懲、招聘等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學校領導班子的調配、考核、任免。
⑤負責組織並落實教育系統人事管理體制改革。
(4)湘陰縣教育紀檢、監察辦公室
①加強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效能。
②處理對各種違紀違規行為的信訪、控告和檢舉;受理行政申訴;檢查全縣教育系統對法律、法規和教育局決定、規定等的貫徹執行情況。
③對招生考試、收費、採購、招標、職評、人事等工作進行執法監察;配合紀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案件查處等工作。
④認真開展行政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計財股
①負責編制全縣教育經費預算、決算,教育經費年報統計,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經費工作收付;監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完善並落實校財局管體制。
②負責學校布局調整、危房改造以及中國小重點工程建設。
③負責教育收費的監管;積極開展扶貧助學,高校本地學生助學貸款;繼續認真組織開展英才助學;負責教師獎勵基金會的財務管理。
④認真做好教職工醫療保險工作。嚴格全縣中國小財務管理,抓好中國小財務人員培訓。
⑤負責基礎教育統計工作。
(6)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加掛湘陰縣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①統籌全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參與研究制定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準,負責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②負責指導、管理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鄉鎮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的檢測。
③對社會力量辦學進行辦學水平、教學水平的評估、審核,指導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教育教學工作。
④組織農村文化技術教育;完善三級辦學網路建設,提高農民文化素質。
⑤負責協調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7)安全保衛與體育衛生股
①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綜合治理、安全、體育衛生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會議及檔案精神;指導與督促學校音樂、體育、美術教學。
②指導、檢查和督促學校抓好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搞好“平安校園”的創建。
③負責全縣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宣傳與教育、中國小國防知識教育以及中學生體育運動會、特長生招生、高中學生軍訓等工作。
④負責教育局武裝部的具體工作。
(8)湘陰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①對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②按照有關規定對教育工作進行評估考核。
③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全縣公、民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④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⑤負責培訓教育督導人員,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9)縣招生考試辦公室
①負責自考、成考、高考的組考工作,貫徹落實有關招生考試政策。
②協助學校抓好考生的政治思想、體檢建檔等工作。
③負責組織招收飛行學員、招生科研工作。
④做好自考和高校招生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0)勤工儉學管理股
①貫徹落實上級勤工儉學工作精神,制定全縣勤工儉學發展規劃和系統工作計畫,組織、指導全縣學校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工作。
②負責學生勞動實踐場所建設、管理和使用規劃的監督與落實。指導、督促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實踐活動,開展勞動與技術教育。
③規範、指導與管理學校教育內部市場和校辦產業有序協調發展。管理所屬校辦工廠、農場的職工,組織開展職工培訓工作。
④檢查、指導、規範全縣勤工儉學、校辦產業財務收支管理,匯總統計報表。。
⑤負責對基層單位勤工儉學工作的考核、評估,總結、推廣勤工儉學工作經驗。
⑥開展勤工儉學工作調研,總結交流經驗,提升全縣勤工儉學工作水平。
(11)湘陰縣教育基層工會
①參與制定涉及全縣教育系統教職工利益重大問題的政策、法規,調查、研究和反映教職工利益的問題,幫助教職工解決困難,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②根據教育發展的需要,動員和組織教職工開展具有教育特點的勞動競賽、教學協作和科研攻關等民眾性教學創新活動。
③抓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師德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提高教職工作隊伍素質。
④推進民主管理,健全教代會制度,開展民主評議幹部活動。辦好教工之家。
⑤負責全縣教育工會幹部的管理,指導基層工會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2)審計股
①促進教育內部在財經上加強內部控制,規範管理教育內部的財務行為。
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全縣各教育單位的教育經費、財務收支、固定資產、基建與維修項目、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有關學校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等有關經濟活動情況進行內部審計與調查。
③負責對本部門、本單位和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組織或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部門、本單位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④為全縣教育單位的財務管理提供諮詢服務,向上級部門、本單位領導提出加強巨觀管理與調控的意見和建議。
⑤配合局機關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3)師訓股
①按上級有關要求,科學組織全縣教師開展繼續教育、教學業務及教育教學理論培訓。
②指導督促各類學校開展校本培訓。
③完善並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目標管理。
④指導和督促縣教師進修學校認真開展各項工作,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基地建設。
⑤完成市教育局和縣教育局安排的各項工作。
(14)財務結算中心
①依法管理局機關現金、賬務,確保機關正常運轉。
②參與編制局機關收支預算,認真執行預算,嚴格機關財務管理,確保局機關財經行為規範。
③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局領導提出完善機關財務收支管理的建議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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