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湘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縣人社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縣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鎮雲龍中路8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湘潭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具體實施方案。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負責全縣人力資源開發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和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各項就業援助制度。組織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對全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貫徹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侵權案件。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
七、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綜合管理。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審核機關事業單位除登記為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之外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貫徹執行農民工綜合性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進城務工農村居民的維權工作。負責我縣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相關協調工作、業務指導。
九、承擔縣實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全縣重點民生實事考核。根據縣政府授權綜合管理全縣獎勵表彰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湘潭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負責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牽頭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依許可權糾正和查處勞動保障違法違規的行為。
二、湘潭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承擔許可權範圍內養老保險費徵收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編制全縣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年度計畫,承擔全縣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個人賬戶管理、續保繳費、待遇調整發放、內部稽核等業務經辦工作。負責對鄉鎮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組織協調全縣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服務的相關工作。
三、湘潭縣工傷保險服務中心
承擔許可權範圍內工傷保險費徵收相關工作。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按規定辦理工傷保險登記,並負責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承擔工傷保險的調查、統計。按規定管理工傷保險基金的支出。按規定審核工傷保險待遇。開展工傷預防宣傳和工傷康復工作,為工傷保險職工或者近親屬提供諮詢服務。組織指導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簽訂服務協定,核查費用情況,按時足額結算費用。負責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的服務工作。
四、湘潭縣就業服務中心
統籌做好城鄉各類群體的就業服務工作。建設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落實各項就業補貼政策。提供就業政策諮詢服務。承擔許可權範圍內失業保險費徵收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失業保險政策宣傳、業務經辦工作,編制全縣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年度計畫,完善和落實失業調控政策措施。指導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業務辦理。組織實施勞動力資源調查和就業與失業情況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競賽、職業培訓質量評估。負責就業指導、職業牆訓。負責開展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指導全縣公共就業服務業務工作就業服務功能拓展。
五、湘潭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協助有關部門擬訂人力資源管理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參與職業介紹等人力資源機構資格認定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人事代理及檔案託管等服務。協助實施勞動力資源調查。負責全縣各類企業人才的選找、推薦、招聘等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承擔就業見習基地認定及就業見習基地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承擔“三支一扶”組織實施和日常業務工作。
六、湘潭縣人才培訓和考試中心
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培訓政策規劃,擬訂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新進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類培訓。承擔全縣事業單位招(錄)聘工作人員和選調(派)人員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七、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套用系統的開發、培訓和推廣工作。負責使用公共服務平台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業務信息。指導基層社會保障機構業務平台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中心網路和資源資料庫的運行、維護和安全保密管理以及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的統計工作。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信息的集成。負責組織實施社會保障卡的數據採集、發放、套用、管理。
八、湘潭縣人力資源檔案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日常管理,做好檔案資料的查借閱利用工作。
九、湘潭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依法依許可權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業務工作。
十、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查督辦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調研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信訪接待、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民生實事工作的日常管理。
十一、法規股(審批服務股)
承擔全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全局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組織推進工作和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等普法工作。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股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視窗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等工作。
十二、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年度財務計畫。編制年度部門預決算工作。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工資統計、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局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績效評價等工作。
十三、就業與人力資源管理股
擬訂全縣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積極就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指導落實勞動者公平就業、流動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指導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實施重點人群就業援助政策。指導實施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健全和完善城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督促落實就業和失業管理辦法。指導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監測和預警信息報送。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監督管理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全縣技能人員等級考核工作,核發職業資格證書。牽頭落實全縣人才引進、培養的有關規定和計畫。負責縣級人力資源市場的管理工作,規範監督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市場活動,實施用人單位、個人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分類管理。
十四、養老保險股
貫徹執行社會養老保險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政策,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審核全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參保人員視同費年限的認定。牽頭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相關協調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信息管理、測算、審核和結算工作。
十五、工傷保險股
擬訂全縣工傷保險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工傷保險費率的調整辦法。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工傷認定建議決定,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傷認定及其管理具體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落實工傷預防、工傷康復政策。協助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十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對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檢查相關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實施。牽頭組織經辦機構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工作。參與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信息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規案件。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報送等工作。
十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實施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競聘上崗、聘用管理等人事管理政策。指導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考核工作。指導實施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相關政策。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和推薦。組織指導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承辦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初審、申報工作。承辦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與推薦工作。指導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家服務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考核獎懲調配股
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職務任免、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擬訂並指導實施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意見,審核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及獎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有關表彰獎勵活動工作。承擔全國、省、市級評比達標表彰等相關工作。按照法律程式代縣政府辦理副科級以上幹部任免(或提交縣人大任免)的相關手續。按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和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九、工資福利股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除登記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之外人員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負責審批機關事業單位除登記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之外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準和基本養老金。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和工資支付監督管理相關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的審批及離休費待遇調整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除登記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之外人員的出生日期和工齡認定工作。依據政策審核機關事業單位除登記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之外人員在職、退休、死亡人員的相關待遇。指導全縣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
二十、勞動關係股
執行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集體契約的審查及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負責企業工資總額核算工作。對各用工單位勞動契約制度實施監督管理。落實全縣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負責縣內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指導、協調。組織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運行。參與全縣範圍內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負責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方案審核及指導、監督。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監督管理勞務派遣機構、規範勞務派遣機構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
二十一、人事股
牽頭組織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人事檔案材料歸檔和人事統計工作。承辦局人員編制管理、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業務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工人崗位技術等級申報有關工作。協助局黨組開展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群團日常工作。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12月,入選“2022屆湖南省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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