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湖州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全面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根據《浙江省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湖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湖州實際,編制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 性質:規劃
  • 地點:湖州市
  • 內容:老齡事業發展
“十一五”期間老齡事業回顧,“十二五”期間老齡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基本原則和總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間老齡事業回顧

“十一五”期間,湖州市老齡事業緊緊圍繞《湖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發展規劃綱要》、《湖州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2006—2010年)》,以提高老年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為總抓手,按照規劃提出的目標,強力推進老年社會保障、老年服務體系、老齡事業基礎設施、老年法制建設、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老年社會參與六大體系建設,老齡事業得到進一步發展。
(一)老年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間,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增長10%,2010年人均養老金達到1557元。出台了《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將城鄉無養老保障居民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全市有79.3萬名城鄉居民參保,有38.2萬人領取養老金。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領取人數為11.5萬人,生活保障和補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345元和265元。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人集中供養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規範,集中供養率由2005年的94.7%提高到98.7%,供養標準達到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5.4%。市區城鎮低保標準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340元,年均增長10.3%;農村低保標準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4元,年均增長14.2%。百歲老人長壽保健補助金從2005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
湖州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二)老年醫療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十一五”末,全市建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7個,社區衛生服務站720個。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達32.4萬人,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為95.7%。企業參保退休人員和農村參合農民享受兩年一次的免費健康體檢。建成退休人員門診就醫刷卡信息系統,市區企業退休人員全部參加門診醫療統籌。各級醫療機構對70歲以上老人就診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老年人在掛號、就診、檢查、取藥、住院、收費等方面實行優先服務。老年醫療救助制度不斷推進。全市醫療救助籌資標準從人均6元提高到8元。全市建立起困難老年人(民眾)門診救助、住院定額救助和大病救助相結合的醫前、醫中、醫後全程醫療救助模式。實施困難民眾惠民醫院就醫減免醫療費優待政策。“十一五”期間,惠民醫院共減免1.46萬人次、1270萬元醫療費用。全市共為 2402 名貧困老年人白內障患者免費實施了復明手術。
(三)養老服務體系日趨完善。“十一五”期間,完成市社會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和市福利院二期改擴建工程,安吉縣福利中心工程竣工,吳興區碧浪湖老年公寓、紅豐老年服務中心、德清縣莫乾山老年樂園等民辦養老機構完成改造擴建。全市建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78家,總床位9804張,每百名老人擁有機構床位2張,總入住老人3796人。其中國辦養老機構4家,床位1417張;鄉鎮敬老院59家,床位5225張;民辦養老機構15家,床位3108張,占總數的31.7%。開展農村敬老院星級創建和轉型升級活動。“十一五”期間,各級財政和福彩公益金共投入9862萬元,新、改擴建農村敬老院47家,其中有33家轉型為農村綜合福利服務中心。養老服務四級網路體系基本建立。建成市、縣(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6個、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46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91個、農村星光老年之家416個。建立困難老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和居家養老服務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10年,全市各級財政投入307.62萬元,有6037名低保、孤寡、高齡等困難老人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每月39.6至78.6元不等的居家養老服務。加大養老服務業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湖政發〔2010〕5號)、《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湖政發〔2006〕88號)等政策。
(四)老年文體事業進一步發展。“十一五”期間,市老幹部活動中心與老年大學擴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市本級、德清縣、長興縣老年活動中心相繼建成使用。累計建有各類老年活動中心(室)1141個,其中四星級7個、三星級215個,90%以上行政村建有老年活動室。老年教育不斷發展。全市現有老年大學(學校)10所,省老年電視大學分校6所,市、縣區全部建立了老年電視大學分校,中心城區老年電大教學點覆蓋率75%以上。老年電大學員由2005年的6264人次增加到22350人次,年均增長37.5%。老年文化設施建設加快。建成由市、縣圖書館為重點的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平台和市、縣兩級地方特色文化信息資料庫。老年文化活動豐富多彩。“十一五”期間,培育老年文體團隊35個,新創作老年文藝作品23件,開展送文化下基層活動2725場次。老年體育健身活動蓬勃開展。“十一五”期間,投入體育彩票公益金近1億元,建成社區(村)籃球場195個、門球場77個、氣排球場25個、地擲球場17個,安裝健身路徑270條,經常參加體育健身的老年人近30萬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60%。
(五)敬老愛老氛圍日益濃厚。“十一五”期間,全市把敬老、養老、助老教育納入文明社區、文明城鎮、文明家庭創建內容。積極組織開展全國、全省老齡工作先進縣、省老齡工作規範化社區創建和敬老愛老愛心獎、老有所為奉獻獎、支持老齡事業公德獎、孝親敬老之星、孝親敬老楷模、魅力老人等評選活動,樹立尊老敬老助老典型。開展“朝霞與晚霞同輝”活動。組織萬名青年志願者、青年文明號進社區和養老機構開展結對為老服務。開展全國老年友好城市創建工作。制定了《湖州中心城區創建老年友好城市評定標準》、《湖州中心城區創建老年友好城市工作考核標準》和《湖州中心城區老年友好城市試點工作評估細則》等測評標準和考核標準,加大創建力度,中心城區老齡工作氛圍更加濃厚。
(六)老年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出台《湖州市優待老年人實施辦法》,進一步建立完善老年維權網路,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全市累計建成市、縣(區)法律援助中心 6個,鄉鎮法律援助(老年維權)工作站 71 個。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村)活動,面向基層開展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工作。為老年人優先提供法律服務。在各律師事務所設立老年人服務視窗,對70歲以上老人免收服務費。及時處理侵害老年人案件。公安部門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及時打擊和處理;各級法院積極實施司法救助,對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給予緩交、減免的優惠,並做到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重點涉老案件實行公開審理,擴大宣傳效果。各級老齡組織加強與部門工作協調,做好基層涉老糾紛調解工作,參與涉老案件的審判,增加老齡部門為老年人維權說話的話語權,使大量涉老糾紛和矛盾得到化解,促進了社會穩定。
(七)存在問題。“十一五”期間,我市的老齡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但與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相比,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一是對老齡問題的認識度和重視度不夠。隨著人口老齡化對經濟社會影響的日益加深,必然對政府完善養老、醫療保障和加強公共服務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但目前還缺乏系統深度研究和具有前瞻性、實效性的應對舉措。二是城鄉社會保障水平差距大。由於現行社會保障體系存在的缺陷,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脆弱,養老保障水平較低,農村養老問題越來越突出。三是老年醫療保障水平還比較低。農村老年人和企業退休職工、低保老人醫療保障待遇較低,老有所醫問題仍未根本解決,特別是高齡、高發病期老人和無經濟來源老人尤為突出。四是城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不平衡。目前城市社區基本實現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但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發展還相對緩慢,提供服務相對單一。五是養老服務產業發展相對滯後。養老服務社會資源供給不足的矛盾日漸突出,難以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六是老齡工作力量薄弱。目前縣以上老齡專職人員僅8人,吳興區、南潯區還無老齡機構和人員編制,鄉鎮、街道老齡工作人員多以兼職為主,年齡老化、經費不足,與老齡事業發展和日益繁重的老齡工作任務要求不適應。

“十二五”期間老齡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2010年全市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49.15萬人,占人口總數的18.91%,比全省平均高出2.31個百分點,居全省第二位。“十二五”時期,我市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年均增長率達4%,到2015年,全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60萬,占總人口的比重將超過20%,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在人口老齡化程度持續加深的同時,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更加明顯。據推算,到2015年底,全市80歲以上高齡老人將超過 10萬人,占老年人口的1/6,空巢老年人家庭比例將達到2/3。“十二五”時期,我市老齡事業發展將面臨更加艱巨的任務:老年保障問題更加突出,勞動年齡人口贍養負擔加重,社會養老服務需求迅速增加,老年醫療衛生護理消費支出壓力越來越大,農村老齡問題進一步顯現,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的社會壓力顯著增強。
“十二五”期間,我市老齡事業發展面臨以下挑戰:快速增長的老年人口與社會保障能力滯後的矛盾;急劇增加的空巢老人和不能自理的老人給家庭、社會養老帶來沉重負擔的矛盾;養老服務需求快速增長與社會有效供給不足的矛盾;統籌城鄉發展與農村老齡工作薄弱的矛盾;老年公共服務優待水平與老年人日益增長需求的矛盾;日益增長的老年人物質精神文化需求與社會供給不足的矛盾;老齡事業投入機制不健全與社會力量蓄勢待發的矛盾;老齡工作機構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老齡管理、研究、工作人才不足與老齡事業現代化發展的矛盾。

基本原則和總目標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以健全養老服務體系為抓手,努力提高老年養老保障和優待水平,切實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努力滿足老年人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確保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促進老齡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發展。圍繞“科學發展走在前列、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全面建成”的總體目標,把推動老齡事業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加快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在穩步推進城鎮老齡事業發展的同時,重點加強農村老齡事業發展,努力縮小城鄉老齡事業發展的差距,推動城鄉之間老齡事業平衡發展。
2.堅持和諧發展。從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高度,加強老年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推動老齡公共服務均等化,合理分配社會養老資源,提高老年人社會福利水平,確保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切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逐步滿足老年人的經濟保障、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精神文化、社會參與等方面的需求。充分關注農村五保、城鎮“三無”、低保、殘疾、高齡、獨居等老年群體的需求,確保基本生活有保障、醫療衛生有依靠、日常生活有服務。大力推進老年人與全體社會成員之間平等共享,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3.堅持可持續發展。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為老齡工作和老齡事業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解決當前突出的老齡問題和應對人口老齡化長期挑戰作為老齡事業的著力點,加大老齡事業重點工程建設力度,加強老齡事業長期發展的體制建設,實現老齡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4.堅持責任共擔。發揮政府在老齡事業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加強政策引導、資金支持、市場培育和監督管理。創造條件,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老齡事業發展,培育和壯大養老服務業,鼓勵和支持家庭養老,倡導和探索個人儲蓄養老和以房養老,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老齡事業發展格局。
(三)總體目標
加強覆蓋城鄉的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完善居家養老、社區照料和機構供養相結合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著力打造基礎設施健全、精神文化生活豐富、社會參與廣泛、合法權益有效保障的老年和諧安養環境,逐步形成制度公平、城鄉一體、區域平衡、可持續發展的老齡事業新局面,讓老年人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主要任務

(一)老年社會保障
到2015年,建成以“老有善養”、“病有良醫”、“困有優助”為目標,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基礎,以最低生活保障、困難老人救助為支撐,以計畫生育獎勵扶助、高齡老人補貼為補充,覆蓋城鄉、惠及全體老年人的社會保障體系。
1.養老保障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障體系。將所有老年居民全部納入養老保障範圍,穩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逐步規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收入,實現養老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相適應,保持養老金合理增長水平。
——建立高齡老人養老補貼制度。對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人,在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的同時,每月發放不低於30元的高齡補貼,提高高齡老人養老保障水平。
——鼓勵並扶持商業性老年保險產品開發,探索開展“以房養老”試點。
——完善農村部分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擴大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覆蓋面,提高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障水平。
2.醫療保障
——繼續完善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老年參保人員醫藥費用個人支付比例,其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比例達到70%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以上,實現老年人群全覆蓋。
——健全完善門診統籌制度,提高門診統籌報銷標準。逐步實現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各類參保老年人群門診統籌全覆蓋。
——加大老年人體檢工作力度。“十二五”期間,各類參保老年人免費體檢為兩年一次,並逐步增加老年疾病相關檢查項目。
——研究制定和試點探索失能老人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滿足老年人特殊醫療需求。
——加強老年人多發病、常見病的防治。各綜合醫院設立老年病科,社區(村)衛生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電話約診、家庭病床等上門服務,使老年人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集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和健康教育等於一體的綜合性醫療保健服務。
——繼續做好轄區內6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到2015年,全市城市、農村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分別達到90%和95%。
3.社會救助
——鞏固發展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人集中供養成果,建立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進一步完善低保救助制度。提高老年低保對象救助水平,做好低保邊緣困難老年人的幫困救助工作,適當提高精減退職等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加大因突發事件造成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救助力度。
——設立慈善事業助老項目。積極發揮社會力量濟困助老的作用。
——辦好惠民醫院,增加投入,發揮惠民醫院醫療救助作用。繼續開展農村貧困老人白內障免費復明手術。
(二)養老服務體系
按照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原則,形成以國辦老年福利機構為示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為骨幹、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依託,多種養老方式相互補充,能基本滿足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動態管理的養老服務需求評估體系、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基本實現城鄉居民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
1.加強養老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養老機構建設。繼續加大投入,調整結構,完善服務功能,增加養老機構床位供應量,切實提高入住率和服務水平。完成湖州市社會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新建長興縣綜合福利中心、南潯區社會福利中心、養老中心。加快農村綜合福利中心轉型升級。至2012年,全市80%以上鄉鎮建立綜合福利中心。至“十二五”末,全市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1.8萬張,每百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3張。
——鼓勵和扶助民辦養老機構發展。通過採取資金補貼、公建民營、稅費優惠、政府購買服務等優惠扶助措施,引導、鼓勵民間資金進入養老服務業。建設一批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的民辦養老機構,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養老服務需求。到2015年,民辦養老機構床位數占總床位數50%以上。
——加強老年護理機構建設。重點建設一批以收養失能、痴呆、精神病、重度殘疾等老人為主的公益性老年護理機構,推動實施老年長期護理工程。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興辦老年康復中心、失能和失智老人寄養護理機構、臨終關懷醫院等,形成多元化投資興辦格局。“十二五”期間,各縣區要逐步建立老年醫療康復病房或老年醫院,國辦養老機構新增床位,優先用於失能老年人的照護服務。養老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已取得執業許可證並符合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納入醫保定點單位範圍,實現醫療保險與養老服務的對接。
——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健全縣(區)居家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鄉鎮)服務中心、社區(村)服務站三級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搭建居家養老服務平台。加快區域性、示範性居家養老(日間照料)服務設施建設,按服務半徑實現一定的區域覆蓋。“十二五”期間,建成區域性、綜合性城市居家養老(日間照料)中心5個,扶持具有養老服務功能的三星級示範性農村老年活動室100個。實現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基本覆蓋,形成以設施服務為基礎,以專業化服務為支撐,以定點服務和上門服務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2.推進養老服務規範化
——健全社會養老服務平台建設。依託現有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或相應的養老服務平台,強化社會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的組織、指導、服務、培訓等功能,加強對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行業管理和指導,積極開展養老服務示範活動。
——推進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到2015年,全市各縣區均建成居家養老服務和高齡、獨居、空巢、失能等困難老人家庭求助服務(緊急呼叫)系統,建立社區服務老年人信息庫,實行主動選單式服務和動態管理。探索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完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實施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到2015年,全市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人突破12000人,達到老年人總數的2%以上。
——加強養老從業人員專業化建設。實施養老機構負責人資格認定和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培訓,根據不同服務對象和崗位要求建立相應的考核、認證和聘用機制。建立引入專業社工和養老護理員制度,選拔具有專業護理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優秀人才從事養老福利事業,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力爭到“十二五”末,全市養老專業服務人員達到2000人次,養老人員培訓達到3000人次,80%左右從業人員取得初級護理證書,20%左右取得中級護理證書,基本滿足養老市場化需求。
——發展養老行業性社會組織。健全管理制度與措施,加強行業自律與規範。強化對養老服務機構服務的監督、檢查和考評,逐步建立長效的評估考核管理制度,提高服務質量與水平。
(三)老年安養環境
到2015年,形成居住更加合適、人際更加融洽、社區更加安全的全面和諧的安養環境。
1.居住和生活環境建設
——認真貫徹《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和《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按照城市發展和老年人口增長的需求,充分考慮和規劃老年人養老、文體活動、醫療設施等方面的建設需要。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和老小區改造,應將老年活動、老年醫療等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等納入住宅小區配套公建項目。
——加快實施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改造。根據老年人居住需求,設計無障礙設施和器具,輔助提高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多渠道、多層次、多方式改善困難老年人的居住條件。擴大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受益面,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孤寡老人優先給予實物配租。
——研究開發適合兩代人居住的住宅。大力提倡方便老年人居家養老和家人照料的新型住宅,到“十二五”期末,城市新建住宅中適合兩代人居住的住宅達40%以上。
——積極推行無障礙設施建設。新建城市道路、公園、公廁、公共建築和老年服務設施等,必須嚴格執行《城市道路和建築無障礙設計規範》,無障礙設施建設率應達到100%。加強無障礙道路改造和無障礙交通工具的推廣套用,到“十二五”期末,中心城市和縣城城市道路、公共建築無障礙改造率達90%以上,公交設施無障礙使用率達到60%以上。
——加強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預防、保健、醫療、康復教育、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六位一體”服務功能。到2012年,城鄉社區衛生服務覆蓋達到100%,構建“15分鐘醫療服務圈”,基本做到老年人就醫“小病不出社區、大病進醫院”。通過開展健康教育,使老年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分別達到80%和70%以上。
——切實提高老年社會優待水平。至“十二五”末,實現60至69周歲老年人乘坐城市公車享受半價優待,全市各國有投資旅遊景點老年人免費進入;各級各類劇院、音樂廳、電影院對老年人實行優惠票價。
2.人際環境建設
——推進“孝文化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弘揚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開展“敬老月”活動,樹立和表彰敬老愛老模範。倡導贍養糾紛家庭簽訂贍養協定書,明確贍養責任。積極開展鄰里互幫互助,構建和諧互助的鄰里關係。
——深入開展“老年友好城市”創建。按照國家關於開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創建活動的要求,開展老年友好基層單位創建活動,建立創建工作長效機制,將創建活動引向全市基層社區、引向各行各業,鞏固和深化創建成果。到“十二五”末,全市力爭創建60個老年友好基層單位、15個老年宜居社區。
——鼓勵和支持老年人社會參與。根據老年人的興趣愛好、個性特點成立各類興趣組織和俱樂部,為老年人參與社會創造條件。支持和引導基層老年人協會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原則,規範協會建設,做好老年人協會登記註冊和備案管理工作。至2015年,全市基層老年人協會註冊登記(備案管理)率達90%。開展基層老年人協會骨幹培訓,提高協會整體素質和服務能力。支持老年人協會參與基層調解、社區管理、關心教育下一代、維護社會治安等公益活動,在志願服務過程中實現老年人自我價值。
——建立健全義工服務機制。建立義工服務時間儲備制,積極探索“義工銀行”等自助互助服務途徑,完善義工服務機制。積極倡導、鼓勵大中專院校學生及社會愛心人士廣泛開展“朝霞與晚霞同輝”、“空巢關愛”、“銀齡互助”等為老服務志願活動,發展志願者服務隊伍。藉助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和平台,建立以鄉鎮(街道)為組織單元、村(居)為節點、基層老年人協會為骨幹的空巢老人幫扶網路。將空巢老人逐人逐戶登記造冊,明確重點服務對象,確定重點服務內容,到2015年,空巢老人幫扶網路覆蓋面城鎮達到90%以上、農村達到80%以上。
(四)老年精神生活
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公共財政為支撐,加強老年文體設施建設,培育老年文體隊伍,發展老年教育,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進一步豐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加強老年文體設施建設。逐年增長體育彩票公益金提取比率,結合老社區改造、村莊整治,建設一批與環境配套,休閒化、園林化的老年健身活動設施。新建老年體育活動中心3 個,老年門球場30—50 片,氣排球場10—20片,地擲球場5—10片,社區(村)籃球場300—500 個,安裝健身路徑50—100條,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社區(村)配備有包括健身路徑在內的多功能健身設施。各級財政、福利(體育)彩票安排必要資金,用於扶持建設城鄉老年活動中心(室)和老年文化場所建設,到2015年,建成南潯區老年活動中心,85%的縣區建有綜合性、多功能老年活動中心,90%以上中心鎮建有老年活動中心。所有縣區建有圖書館、文化館,所有鄉鎮(街道)建有綜合文化站,95%村(社區)建有文化活動中心(室)、老年活動室,並免費向老年人開放。繼續開展老年活動室達標創星級活動,鞏固老年活動中心(室)達標創星級成果。
——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充分利用養老機構、老年活動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建設,採用現代化網路教育手段,發展和完善老年教育網路。“十二五”期間,全市縣級以上老年電大分校全部建成有固定的教學場所和設施,有精幹的專(兼)職教學、管理人員的實體性分校,教學經費列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成為輻射基層老年電大教學點的示範性學校;鼓勵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等部門,舉辦學制多樣、內容健康的老年培訓班。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教育比例達到8%以上,其中參加老年電大學習人數達3萬人次以上。
——開展老年文體活動。文化部門加強對老年文藝隊伍的引導和扶持,充分發揮老年文藝團體、民間老藝人和老年文藝骨幹在活躍基層老年人文化生活中的作用,積極鼓勵發展各類老年文藝隊伍。到2015年末,全市新培育100支基層老年文藝骨幹團隊。堅持辦好每兩年一屆的全市百位老人金婚慶典,努力創新載體,形成品牌效應。積極引導老年文藝活動的開展。各縣區每年至少舉辦1次有一定規模和影響的老年人廣泛參與的文化活動。全市每年送戲下基層1000場以上,送電影下鄉1.2萬場以上, 送書下鄉7萬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陣地網路,對各類文化設施進行規劃建設,積極構建“15分鐘文化圈”,使老年人能夠享受到豐富、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務。開發符合老年人生活習慣和生理心理特點的健身活動,增加具有老年人特色的體育活動項目。支持和引導老年人開展豐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健身活動。到2015年,實現每萬人配備社會體育指導員35人,每個社區(村)都有一定數量的社會體育指導員,老年體育健身人口達到老年人總數的65%以上,達到全省中等水平。
(五)老齡產業發展
建立政府引導、部門推動、行業管理、社會參與、市場競爭的發展機制,積極穩妥地發展老齡產業,最佳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建立老齡產業發展機制。深入貫徹落實《湖州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湖政發〔2006〕88號)和《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湖政發〔2010〕5號),堅持市場化、社會化的方向,力爭出台《湖州市加快養老產業發展意見》,制定發展老年產業優惠政策。
——加大老年市場開發力度。根據不同層次老年人的需求和社會消費結構的變化,加快體制創新,引導、鼓勵企業和服務業,生產、銷售和提供適合老年人需要的產品和服務。
——推進老年服務產業發展。加強老年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疾病護理、家政服務、文化娛樂、老年食品、觀光旅遊等市場培育和產品開發;開拓老年特需用品研發、銷售渠道;有條件的商場開設老年用品專櫃或專賣店,增加老年用品的品種,積極開拓老年消費市場。
(六)老年權益保障
到2015年,形成法律法規更加完善,法律服務渠道更加暢通,老年優待更加全面,基本權益得到普遍保障、公正平等的老年權益保障體系。
——加強老年法規政策宣傳。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列入全市普法計畫,採取可行措施,運用多種形式,推進老年法規宣傳教育。各級黨校把老年法律法規列入黨政幹部培訓班的教學內容,強化全社會維護老年人權益的發展觀念。引導老年人自覺學習老年法規政策,提高法制意識,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加大老年法律服務援助力度。各級法務部門與老齡工作機構要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站。市、縣(區)老年活動中心、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基層老年活動室都要建立維護老年權益服務站,形成以法律援助機構為主體、以律師事務所為骨幹、以法律志願者組織為補充的法律援助體系,優先將老年人納入法律援助網路,指導開展農村家庭簽訂贍養協定書工作。市、縣(區)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臨街落地,法律援助服務全覆蓋。公安、司法、民政、人力社保、衛生、信訪等部門建立信息交流機制,掌握涉老案件發生情況,採取措施,化解矛盾糾紛,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全面深化老年人優待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浙江省優待老年人規定》,制定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2011-2013年為老年人辦實事意見》,打破地域限制,擴大優待對象,提高優待標準,實現老年優待工作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平衡發展。把老年人優待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建立完善督查、獎懲制度,確保各項優待規定落到實處。

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人口老齡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切實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把老齡事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工作年度考核內容。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的議事協調機制,及時對重要工作進行綜合研究和協調,形成推進合力。積極發揮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作用,按照成員單位所承擔的老齡工作職責,把發展老齡事業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規劃。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要強化其辦事機構,充實力量,理順關係,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參謀助手的作用。
(二)加大老齡事業發展的投入。各級政府要把老齡事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納入公共財政支出重點,加大投入力度,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規模,建立老齡事業投入增長機制。積極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慈善捐助投入老齡事業,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有一定比例用於老齡事業,形成政府和社會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三)加強老齡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各級老齡工作機構建設,配齊配強老齡工作幹部,為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參謀助手”作用奠定組織基礎。加強基層老齡工作組織建設,完善基層老齡工作網路,充實鄉鎮(街道)老齡工作專職幹部配備,整合社區老齡工作資源,確保老齡服務工作順利開展。把老齡工作幹部培訓納入組織人事部門培訓計畫,提高老齡工作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四)加強老齡問題調查研究。各級老齡部門要與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密切協作,開展老齡工作調查研究和人口老齡化綜合性、前瞻性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各涉老部門要圍繞工作職能,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老齡問題可操作性強的對策建議。大專院校和有關科研、學術團體要積極開展老年學術交流活動,不斷提高學術研究水平。
(五)建立完善檢查評估激勵機制。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規劃要求,根據當地實際和部門職責,制定本地、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市老齡委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督查,並及時提請人大、政協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視察。本規劃在“十二五”中期進行評估,期末對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對落實規劃作出突出成績的地區、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形成發展老齡事業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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