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糧食局是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和行業指導的縣人民政府管理部門。自2003年實施糧食企業改革和糧食企業改制,糧食企業職工從1625人精減至97人。轄屬企事業單位由原來的27個調整為18個,除主要承擔省級儲備糧、縣本級儲備糧的儲存和管理及政策性糧油收儲和國有資產管理經營外,各糧食企業自主開展糧油收購和銷售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口縣糧食局
- 辦公地址:湖口縣三里大道糧食大樓
- 內設機構:4個
- 事業編制:14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配置,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糧食政策,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以及全縣糧食流通的規定、制度,並組織實施;2、負責駐縣部隊的軍糧供應,做好城鎮居民糧食供應,協助有關部門安排災區、缺糧地區、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參與制訂本縣糧食應急預案,在特殊情況下,會同有關部門對啟動糧食應急預案提出建議;3、負責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報表匯總、統計調查方案制訂、統計數據資料的蒐集整理,並對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受理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申請,審核辦理糧食收購資格許可,並對糧食經營者在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過程中執行有關政策和規定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5、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好糧食市場,維護糧食市場的穩定;6、指導和監督所屬糧食企業依法開展各項經濟活動,執行財會制度,編制糧食企業財務報表和年度決算,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財務股、調控股(行業管理股)、監督檢查股、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等職能股室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起草綜合性匯報、總結材料;負責審核、規範發文和公文的收發、督辦、整理、歸檔;負責全局政務信息、宣傳報導和保密工作;負責行政、黨務有關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加強督查調研,搞好協調溝通,做好領導的參謀助手;負責機關公房、設施、車輛和水電管理;負責公務接待和綜合性會議的協調服務;承辦機關日常事務;負責辦理全系統幹部職工的調資、調動和離退休手續;負責管理人事、勞動工資檔案和統計年報;負責糧食職工培訓、技術等級考核、職稱評聘及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承辦黨務,組織機關工作人員政治學習,指導協調基層精神文明建設。
(二)財務股
負責全系統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的編制和對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負責對各種糧食費用補貼進行分配,協調糧油收購資金的申報借貸和供應,並對糧食企業財務及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建立糧食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台賬,對國有資產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招商引資,盤活國有資產存量,參與企業國有資產租賃、處置時契約的訂立,並統一收取收益金進行調控管理;配合有關股室部門做好全系統基建、維修、購置費用的預算、決算的審核;負責全系統財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調控股
負責全縣社會糧油商品統計報表的審核匯總,指導全縣糧食行業統計工作,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縣內糧食流通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信息發布、諮詢;擬定全縣社會糧油產需平衡中長期規劃及糧食購銷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的建議,研究提出管理辦法,並負責督促實施;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陳化糧銷售、處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和落實政策性糧食購銷、供應;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和價格的監測和預警分析,指導糧食生產和經營;負責起草全縣糧食應急預案,研究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負責軍糧、救災糧等各類政策性糧食供應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負責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和糧油行業中長遠規劃的建議,並指導組織實施;指導倉儲管理和安全儲糧工作,指導中儲糧、省級儲糧代儲資格的受理報批工作,負責儲糧報表上報與統計分析工作;組織行業科研及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推廣,負責並指導全縣糧油質量標準管理;指導管理糧油工業,負責糧油工業報表匯總上報。
(四)監督檢查股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進行資格審查,實施行政許可;依法對全縣糧食收購資格、倉儲設施設備,糧食收購、儲存、運輸中執行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範,出庫質量檢驗、庫存量、經營台賬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糧食流通市場管理工作;配合局黨總支和紀檢組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查辦違紀違規案件;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管理檢查,維護全系統的和諧穩定;負責全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負責糧食系統財務審計和法人代表離任審計。
工會按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縣糧食局機關事業編制14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股級職數4名。
領導配置
李秉彥 局 長
湖口縣糧食局
彭長征 副局長
余茂松 副局長
沈會林 紀檢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