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湖南省瀏陽市出台“限桌令”,對黨員幹部婚喪喜慶辦酒作出了明確的硬性規定。規定中提倡黨員幹部不辦酒席,如“確需”辦酒,原則上控制在10桌以內,超過10桌的須在事前報告請客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限桌令
- 地區:湖南瀏陽市
- 實施人群:黨員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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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規定》要求,除婚喪以外一概不準宴請近親屬以外的人員。同時,《規定》還對禮金禮品數額和宴請對象作出了進一步要求:屬正常人情往來的,禮金禮品數額一般不超過200元。瀏陽市紀委對此表示,對違反規定的黨員幹部,將視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誡勉談話、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者調整、降職、免職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網友聲音
★ 我看要不就不要擺,要擺就一概不收(沒人監督還是等於零)。實行財產公示,一了百了,沒這許多麻煩事
★ 唯願此次“限桌令”的執行及力度能常態化
★ “限桌令”不如規範權力的“限權令”。一味寄希望於強制措施去實施,不但起不到治本的作用,還不免被一些人加以“變通”
各地“限桌令”
2005年5月1日,一份規定在宿遷市正式實施,其中要求,黨員、幹部、公務人員辦婚喪酒席不得超過5桌,百姓不得超過8桌。當地紀委證實,1個多月來,1名縣城管大隊副隊長被撤職,1名土地部門工作人員被停職半年,多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行政和經濟處罰。該《規定》帶來了巨大爭議。有學者指出,這是我國地方政府首次以行政手段干預日益嚴重的人情風。也有多家媒體和專家提出質疑:政府介入私人消費領域,明顯越權。
2009年12月31日廣東廉江市紀委頒發了《關於嚴禁黨員幹部利用婚喪喜慶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的緊急通知》,其中明確要求,要嚴格控制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範圍,黨員、幹部操辦結婚、死亡、晉升、升學、參軍、喬遷、出國(境)、生日、子女或孫子女滿月等婚喪喜慶事宜,宴請要嚴格限制在親戚朋友範圍,規模要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內。並明確表示,“副股級及其以上幹部擺宴席超過10桌,或利用婚喪喜慶之機斂財的,一律先免職後查處!”
據《法制日報》2010年1月報導:江西省蓮花縣紀委下發《關於嚴禁黨員幹部大肆操辦婚喪、升學、生日、喬遷等宴席的通知》,其中規定,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操辦酒席不得超過10桌,嚴禁變相分次宴請,即分時間、分地點、分桌數宴請。據悉,這是江西省紀檢部門首次出台黨員幹部辦酒違規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