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會簡介
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在1996年依託省體育局團委,經湖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批准成立,由湖南省體育總會主管的社會團體組織。在湖南省體育局和湖南省體育總會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在全體委員和廣大青年體育運動愛好者的共同努力下,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組織建設不斷健全,覆蓋範圍不斷拓寬,賽事活動此起彼伏,體育文化交流和學術研討不斷深入,全省青年體育活動開展呈現大好局面,為推動我省青年體育運動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二、協會重要成員
1、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主席:
杜利民(任職:湖南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處長)。
2、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常務副主席:
林 平(任職:湖南省體育局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3、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秘書長:
鄒篤親(任職:湖南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調研員)。
4、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副秘書長:
熊 奇(任職:湖南省體育局團委書記)
肖波濤(任職:湖南楚龍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繼永 (任職:長沙永華體育學校校長)
馬國順: (任職:長沙花蓮武道俱樂部技術總監)
胡科偉: (任職:湖南紅力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紹龍: (任職:中南傳媒集團青少年事業拓展部部長)
曾德毅:(任職: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辦公室主任、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大學生分會會長)
三、協會組織機構圖:
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組織機構圖如右圖
四、協會入會須知
(一)本協會會員按照《章程》規定,會員分為團體會員與個人會員兩大類。
1、個人會員:熱愛體育活動的全體青年均可入會。
2、團體會員:從事體育行業、加盟商、俱樂部、培訓機構等單位均可入會;
團體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單位、常務委員單位、副主席單位。
(二)會員條件
1)個人會員
1、擁護本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3、喜愛體育活動,年齡在四十歲以下的全體青年。
2)、團體會員
1、擁護本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3、願意為體育事業服務,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三)會員可享受的權利
1)個人會員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活動權;
3、獲得本協會的團體會員單位優先服務權;
4、獲得本會的團體會員單位優惠服務權;
5、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權。
7、可免費獲得或者優惠購買本協會各類體育活動門票的權利。
二)團體會員
1.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協會的各類活動;
2.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提案權等;
3.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賽事活動中為單位會員做相應的宣傳;
4.協會將給入會的單位會員頒發《單位會員》銘牌,單位會員可以使用“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單位會員”名稱進行企業的宣傳與推廣。
5.可以依託協會網站平台,發布企業相關信息,加強與其他單位會員之間的聯繫、交流與合作。
6.可以享受協會合作方提供的第三方服務;
7.可以享受協會提供裁判專業人士和裁判培訓,為企業體育活動的開展提供幫助。
五、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會英文譯文“HUNAN YOUTH SPORT ASSOCCIATION”, 簡稱“HNYSA”。
第三條 本會是由全省青年體育愛好者自願組成的聯合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四條 本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團結全省青年體育愛好者,提高全省青年的身體素質和文化素養,樹立“健康第一”指導思想,以及終身體育觀,推動青年體育事業在全省的繁榮和發展。
第五條 本會是湖南省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業務上接受國家體育對體育行業協會的指導管理辦法和省體育局的指導,並接受省民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體育館路36號省體育局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有關體育競賽規則和裁判法,組織全省青年體育比賽以及趣味體育活動。
(二)組織選派隊伍參加國內相關青年比賽和培訓活動。
(三)組織青年體育愛好者觀摩體育比賽及體育文化交流,舉辦青年體育少龍等活動。
(四)開展青年體育運動經驗交流和學術研討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設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喜愛體育活動,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個人會員經秘書處討論同意,團體會員經常務委員會批准;
(三)由委員會或委員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會的優先服務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權。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按時交納會費;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報告本會秘書處,並交還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委員;
(三)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委員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委員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常務委員會由委員會選舉產生,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是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委員會負責。
第十九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委員會的決議;
(二)提出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委員名單;
(三)籌備召開委員會會議;
(四)向委員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團體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任免;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常務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法定代表人、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六十周歲,副秘書長任職年齡不超過四十五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五年。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代表大會半數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
(二)檢查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本會辦事機構設立市、州、區辦事處,競賽工作部,培訓部,觀摩交流部和社會聯絡部。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名單,交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負責本會財務管理;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六)利息。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委員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的、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七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八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委員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於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經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六、 協會歷史活動
2015年
1、2015年12月26日舉行的湖南省“楚龍杯”跆拳道精英賽
2、2015年11月18日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和諧體育沙龍圓滿結束
3、2015年11月18日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社區開展武術公益課堂教學
4、2015年6月6日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首屆跆拳道比賽
5、2015年5月20日ABF拳王巔峰爭霸賽在湖南財政經濟學院舉行
6、2015年5月16日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首屆教練員、裁判員培訓班圓滿結束
2014年
1、“你好 湘江”2014“保護湘江母親河”綠色衛士長株潭大型公益騎行暨“湖南好少年”環保公益活動;
2、ABF拳王巔峰爭霸賽在長沙重燃戰火
3、CPB2014職業拳擊排名賽啟動24場比賽持續半年
七、2016年重要體育賽事
2016年是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成立20周年,在這個具有重要意義的年度,湖南省青年體育協會為了回響2014年10月20日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及共青團中央學校部關於舉行“走下網路、走出宿舍、走向操場”主題民眾性課外體育鍛鍊活動工作的號召,將給全省青年奉獻一場精彩的體育嘉年華!通過舉辦多種民眾性賽事,積極回響全民健身綱要實施,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增強我省青少年體質,讓更多的青少年養成熱愛運動的習慣。
一、湖南省大學生三人籃球賽
二、湖南省大學生五人足球賽
三、湖南省大學生飛鏢聯賽
四、湖南省腳踏車環湖賽
五、ABF拳王爭霸賽(跆拳道)
六、半程馬拉松賽
七、湖南省大學生檯球精英賽
八、湖南省青少年花樣跳繩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