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業局

湖南省林業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是機構改革後新組建的單位。負責監管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保護濕地資源,防治荒漠化,保護野生動物,推進林業改革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林業局
  • 所屬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湖南省
  • 現任領導:胡長清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基本概況

湖南省林業局,是湖南省機構改革後新組建的單位,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林木花卉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省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沙化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負責國家公園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中央委託省政府或由省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省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省應急管理廳,以省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省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省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省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體制。

現任領導

姓名職務工作職責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省林業局全面工作
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森林資源監督管理、政策法規、林業改革、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應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資源處、法規改革處、森林公安局、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機關黨建、紀檢監察、規劃財務、項目管理、內部審計、離退休人員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人教處、機關黨委、規財處、老乾處、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
省紀委駐省林業局紀檢組組長、省林業局黨組成員
負責駐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林業科技與外事、技術推廣、造林綠化、草原管理、石漠化防治、義務植樹、森林城市創建、種苗管理、宣傳、機關後勤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科技外事處、造林處、綠委辦、種苗站(種苗中心)、推廣站、後勤中心、宣傳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信訪、野生動植物保護、自然保護地管理、濕地資源管理、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動植物處、保護地處、濕地中心、風景中心、大鯢管理處。
巡視員
負責國有林和森林公園管理、林業外資等方面工作,分管國有林和公園局、外資辦、省青羊湖國有林場。
副巡視員
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信息化建設方面工作,分管森防站、信息中心、省林業科學院。
副巡視員
負責林業產業、林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方面工作,分管產業辦、質檢中心、省森林植物園。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