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地質、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測繪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國家和省礦產資源統一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規劃;制定本局地質勘查、礦業開發、建築施工和其他產業經營等年度計畫;研究擬定所屬地勘單位改革、改制方案,引導地礦單位進入市場、轉換機制。
(二)組織指導地質找礦隊伍完成國家、省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下達的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礦產勘查、水工環、物化探、地質災害等調查評價任務以及中國地質大調查項目;為國家和省提供
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所需的基礎信息資料。
(三)按照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組織指導所屬地勘隊伍面向國內外市場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建築工程施工和其它產業經營活動,促進地勘事業穩步、快速發展。
(四)統一管理原地質礦產部在湘的地質礦產勘查單位,指導其體制改革;指導本局系統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推進產權制度改革,逐步把地勘單位建設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濟實體,並逐步實行企業化經營。
(五)管理本局地勘經費和其它來源經費;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負責監管省地礦局系統的國有資產,並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六)負責省地礦局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與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地礦單位職工隊伍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
(七)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信息
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成立於1958年,現為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屬管理的
事業單位。擁有地勘單位21個,職工18000多人,各類技術人員3838人。主要承擔省政府所賦予的“加強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發展地勘產業經濟、提高職工素質和生活水平”的重要任務。
幾十年來,全局幹部職工發揚“三光榮”優良傳統,艱苦奮鬥,拼搏進取,始終堅持“地質勘查立局”戰略,發揮地質技術優勢,努力探索和運用地質找礦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為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礦產資源保證 ,使湖南成為蜚聲中外的“有色金屬之鄉” 、“非金屬之鄉” 和“礦業大省”。
迄今為止,湖南全省已發現各類礦產141種,占全國已發現礦產種類的83%,其中已探明儲量的101種,已列入儲量表的81種;探明礦產地1550處,其中特大型礦床8處,大型礦床105處,中型礦床277處,小型礦床1136處。此外還發現各類礦點6000多處。在探明儲量的重要礦產中,鎢、鉍、
鉛、鋅、
錫、鎢、銻、錳、鉍、鈾、金剛石、鈮、鉭、
高嶺土、汞、磷、
石膏等礦產儲量及品位在我國
礦產資源中占有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