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編制。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省公安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安工作、湖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湖南省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統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各項任務高效落地。基本情況如下:
(一)主動公開情況。2021年,湖南省公安廳網站共發布信息1422條;廳本級共召開12場新聞發布會;“湖南公安”微博微信用戶超187餘萬人,發布信息1.1萬餘條。
(二)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2021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件52件,發生行政複議4件,4件全部結果維持;發生行政訴訟2件,1件駁回,1件結果維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湖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定期召開調度講評會議,有針對性加強和改進工作,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效能。廳政務公開與信息發布中心嚴格落實《全省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網站管理規定》等制度規範,廳屬各部門認真履行信息公開工作職責,有力有序有效推動工作落實。
(四)平台建設情況。按照國辦《政府網站發展指引》要求,進一步最佳化政務公開平台功能,完善網上發布流程,升級網站欄目,豐富網站信息,目前共有警務資訊、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辦事、警民互動、網上民聲、衛士風采、新媒體、站群導航八個版塊。繼續推進“湖南公安服務平台”功能建設,平台用戶突破2600萬,辦件數達1.9億次。
(五)監督保障情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將政府信息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湖南省公安廳機關年度工作績效考核評估,對廳屬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2021年度,廳屬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無扣分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5 |
行政規範性檔案 | 5 | 12 | 2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225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903.17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2 | 5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6 | 6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6 | 6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5 | 5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3 | 3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2 | 2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7 | 7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 | 4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1 | 1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3 | 3 | ||||||
2.重複申請 | 3 | 3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3.其他 | 8 | 8 | |||||||
(七)總計 | 52 | 5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4 | 0 | 0 | 0 | 4 | 0 | 0 | 1 | 0 | 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人民民眾的期待和上級政務公開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功能需更加完善,政策解讀不夠深入,政務公開培訓需要進一步加強。2022年,省公安廳將繼續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高標準、嚴要求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平台建設。不斷完善省廳網站以及“湖南公安服務平台”等政務公開平台建設,堅持讓數據多跑路,讓民眾少跑腿。
二是進一步提升政策解讀工作水平。落實責任主體,突出解讀重點,規範解讀程式,豐富解讀形式,大力推廣民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提升解讀實效,努力提高政策解讀操作性和民眾接受度。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培訓力度。落實疫情防控政策,通過視頻會議等方式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工作,提升政務公開隊伍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