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於1965年10月,初名“湖北美術院”,是在原湖北藝術學院美術分部的基礎上,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廳級事業單位。是繼北京、上海、江蘇、廣東之後成立的第五所省級畫院,是一所綜合性國辦畫院。組織上屬省委宣傳部領導,業務上屬省文化局(現為文化廳)領導。建院宗旨是: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以“主流文化的藝術性,傳統文化的現代性”為創作主旨。湖北省美術院現有中國畫、油畫(水彩、漆畫)、雕塑等專業創作研究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美術院
- 創立時間:1965年10月
- 原名:湖北美術院
- 類型:綜合性國辦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