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森林火災預防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規範

《湖北省森林火災預防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規範》是湖北省林業局印發的工作規範。該規範旨在強化防滅火一體化意識,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預防與應對機制,規範森林火災預防與處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森林火災預防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規範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9日
  • 發布單位:湖北省林業局
內容解讀
建5-10人防火隊
該規範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預防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組織體系。
省林業局設立森林防火指揮中心,主要負責森林火災的預防,火情早期處理,森林火災的協助撲救和支援,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地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協調及善後等工作。其中,重點森林火險市、縣林業主管部門參照省林業局,應設立森林防火指揮中心。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防火指揮中心均應設立防火專家庫,將當地在森林火災預防、處置、撲救中有豐富實戰經驗和理論知識的專家、學者、專業技術、防火骨幹等人員納入專家庫。
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以國有林場、森林類自然保護地及林業經營單位為主體建設專業消防隊伍。重點火險縣(區)森林專業消防隊伍配備率要達到100%。其中,管護森林面積3萬公頃以上的,專業消防隊伍的建隊規模原則上不少於50人;管護森林面積1—3萬公頃的,專業消防隊伍的建隊規模原則上不少於25人;管護森林面積不足1萬公頃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專業隊伍規模。
市級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建設專業消防隊伍。有森林防火任務的行政村,應根據防火任務建立5-10人的村級森林防火隊。
森林巡護隊伍主要有5類:森林消防隊伍、專職護林員隊伍、兼職護林員或防火員隊伍、政府購買服務巡護隊伍、其他巡護隊伍。
建立責任制
明確責任區和責任人
全年開展宣傳教育。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間,重點開展森林防火宣教活動。
防火巡護應建立責任制,明確責任區和責任人,嚴格落實格線化巡查、定點責任管護等制度,採取地面巡護、無人機空中巡護和GPS巡護等多種巡護方式, 確保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防、責有人擔。
每個護林員都應明確巡護的區域、面積、責任,原則上人均巡護面積為0.2 萬畝至0.5萬畝。
巡護人員的主要任務有野外用火管控、隱患排查、熱點核查、發現火情,對衛星林火監測系統等監測發現或上級通知核查的熱點信息,應立即進行核查,並在規定時間內反饋核查結果;巡查時發現的火情,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林業主管部門和應急部門。
森林高火險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根據森林防火形勢,及時發布禁火令,劃定禁火區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野外用火審批,並及時通過全省森林防火綜合套用平台報省林業局森林防火處審核備案。未經省林業局審核備案的野外用火,按森林火災統計。經批准野外用火的,必須落實防火責任人,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保證用火安全。
接到撲火命令
專業人員10分鐘內出發
省林業局負責向全省林業系統發布森林火險預警。省林業局根據火險等級及時與省應急廳、省氣象局等部門會商森林火險形勢,提請省森防指辦公室,利用電視、電台、網路等媒體向社會發布紅色、橙色、黃色預警信號。
森林火險紅色預警等級為四級,形勢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險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預警地區應加強值班調度,密切注意火情動態;提請市、縣政府及時發布禁火令或禁火通告,嚴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消防專業隊全員值班備勤,半專業隊應集結待命,進入臨戰狀態,隊員著裝, 物資機具裝車,確保在接到撲火命令後10分鐘內出發。
森林火情發生後,發生地林業主管部門防火指揮中心應立即指派相關人員,調集當地的專業消防隊伍、半專業隊伍趕赴火災現場。
火情早期處理過程中,基層單位應及時向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和當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火情處理情況,具體包括火情發生時間、接報時間、起火地點、現場氣象、撲救組織、早期處理情況及救援需求等。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應及時掌握一線火情, 並根據火情態勢積極做好相關的指導、協調工作。
該規範還對火災善後工作、防火基礎建設、技術保障、經費保障等進行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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