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管理辦法》在2004.11.23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4年11月23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管理辦法》在2004.11.23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北省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管理辦法》在2004.11.23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經2004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23日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眾移動通信...
88.《湖北省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1號)89.《湖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72號)90.《湖北省勞動契約規定》(省政府令第273號)91.《湖北省殘疾人優惠待遇規定》(省政府令第275號)92.《...
132、《湖北省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1號)133、《湖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2號)134、《湖北省勞動契約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3號)135、《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北省科學技術...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公眾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是指公眾移動通信企業在一定區域內設定的,通過移動通信交換中心與終端設備之間進行信息傳遞的無線電台(站),包括獨立式、附設式宏基站和室外、室內分布系統。第三條 本市行政...
本辦法所稱的運營單位,是指依法獲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獲準在本市建設移動通信網路,並向社會公眾提供移動語音、數據、圖像業務和其他增值電信業務的單位。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以下簡稱基站)...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公用移動通信基站(包括室外基站、直放站、室內分布系統,以下簡稱基站),是指在一定的無線電覆蓋區中,通過移動通信交換中心,與移動終端(如行動電話、便捷式電腦等)之間進行信息傳遞的無線電收發信電台及其附屬設施(包括...
本辦法所稱的公眾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是指公眾移動通信運營企業在一定區域內設定的,通過移動通信交換中心與終端設備之間進行信息傳遞的無線電台(站),包括獨立式宏基站、附設式宏基站和室內分布系統。本辦法所稱的公眾移動通信...
修訂公眾移動通信基站設定使用管理辦法,實施分類管理。改革基站設台審批手續,推行運營商電子化資料報備。各省(區、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加強對公眾移動通信基站的事中事後監管,推動與基站設定使用單位數據互動及相關系統建設。
第二條 在特區範圍內設定和使用公眾移動通信基站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公眾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是指採用蜂窩方式組網的移動通信系統、數字集群通信系統、PHS無線接入系統以及採用其他技術體制的無線...
本辦法所稱移動通信業務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是指依法獲準在本市建設移動通信網路,並向移動通信用戶提供移動語音、數據等業務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移動通信系統,包括蜂窩公眾移動通信系統、PHS無線接入系統、集群通信系統以及具備...
本細則所稱的公用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是指在一定的無線電覆蓋區中,通過移動通信交換中心,與行動電話終端之間進行信息傳遞的無線電收發信電台。具體包括採用蜂窩方式組網的GSM移動通信系統、CDMA移動通信系統、無線尋呼系統、數字...
四、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由無線電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實施辦法》和《汕頭市公用移動通信基站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公用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是指在一定的無線電覆蓋區中,通過移動通信交換中心,與移動通信用戶設備終端之間進行信息傳遞的無線電收發信電台(包括採用GSM數字移動通信系統基站、CDMA數字移動通信系統基站、數字...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公用移動通信基站的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障公用移動通信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廣東省無線電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