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中國小教師工資實行縣級統一發放的通知》是2000年5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主要內容是各級政府要從“科教興鄂”的戰略高度出發,重視並解決好教師工資發放問題。教師工資是教師最基本的生活來源,按時足額發放教師工資,事關黨和政府在人員民眾中的威信,事關我省教育發展和全面實施“科教興鄂”的大局。我省部分地方出現的拖欠教師工資問題,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活和教育秩序,對此,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督辦,採取過硬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兌現,以保障全省中國小教師隊伍的穩定。全省中國小公辦教師工資實行縣級統一管理。教師工資要按國家和省規定的工資標準由縣級財政統一列入年度預算,並負責落實支付,按月撥款,不留缺口。各級財政在安排預算時,要本著教育經費的增長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的原則,優先安排教育經費。要切實保證民辦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並儘量做到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農村教育費附加要實行鄉征、縣管、鄉用的管理辦法,按國家和省規定的比例足額徵收,專款專用。首先用於解決民辦教師的工資待遇,其次用於改善農村中國小校辦學條件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中國小教師工資實行縣級統一發放的通知
- 性質:地方法規
- 頒發時間:2000年5月31日
- 頒發部門:湖北省人民政府
【發布單位】81802
【發布文號】鄂政發[2000]30號
【發布日期】2000-05-31
【生效日期】2000-05-3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中國小教師工資
實行縣級統一發放的通知
(鄂政發〔2000〕30號2000年5月31日)
近年來,全省各地在解決中國小教師工資問題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全省教師工資發放情況不平衡,部分地區拖欠教師工資問題仍然存在,個別地方還比較嚴重。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師法》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決定》、《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穩定中國小教師隊伍,省人民政府決定,從2000年起,全省中國小教師工資實行縣級統一發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要從“科教興鄂”的戰略高度出發,重視並解決好教師工資發放問題。教師工資是教師最基本的生活來源,按時足額發放教師工資,事關黨和政府在人員民眾中的威信,事關我省教育發展和全面實施“科教興鄂”的大局。我省部分地方出現的拖欠教師工資問題,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活和教育秩序,對此,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督辦,採取過硬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兌現,以保障全省中國小教師隊伍的穩定。
二、全省中國小公辦教師工資實行縣級統一管理。教師工資要按國家和省規定的工資標準由縣級財政統一列入年度預算,並負責落實支付,按月撥款,不留缺口。各級財政在安排預算時,要本著教育經費的增長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的原則,優先安排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