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恩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負責審批或審核開發區範圍內的投資項目。根據《湖北省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賦予管委會的職權和州、縣人民政府的授權對轄區範圍的土地、建設、環保、財政、國有資產和礦產資源實施統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宣恩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隸屬:湖北省政府
  • 檔案:《湖北省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
  • 分類:經濟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開發區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開發區發展和管理的政策、規章及發展戰略,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助編制開發區建設總體規定和詳規,按審批許可權報批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編制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計畫,並上報納入全州國民經濟計畫,按審批許可權報批後組織實施。
(四)負責審批或審核開發區範圍內的投資項目。
(五)根據《湖北省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賦予管委會的職權和州、縣人民政府的授權對轄區範圍的土地、建設、環保、財政、國有資產和礦產資源實施統一管理。
(六)協助或會同州、縣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開發區內勞動、人事、安全生產等事務實施管理,協調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派出機構和分支機構的工作。
(七)負責開發區資金、技術人才的引進,負責興建和管理開發區內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
(八)根據州、縣人民政府授權,對開發區實施封閉式管理,保障開發區的企業依法自主經營。按規定許可權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業務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協助處理開發區的涉外事務。
(九)做好社會穩定、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社會管理工作。
(十)履行《湖北省經濟開發區條例》賦予的和州、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所屬地區

湖北宣恩工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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