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實施方案

 《全市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渭南市政府同意,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2月18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南市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18日
  • 發布單位: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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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儘快恢復全市農田排水(鹼)工程作用,降低田間地下水位,改善耕地土壤環境,實現“遇水不澇、遇澇不災”目標,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全市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以及來陝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恢復為主,實施農田排水(鹼)恢復保護工程,激活原有灌排系統排澇、排漬、排鹼功能;堅持建管並重,明確建設管理責任主體,建立完善長效管護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確保糧食安全,助力鄉村振興,推動全市農業穩產增產、農民穩步增收、農村穩定發展,進一步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科學規劃,綜合整治。依託現有工程設施,找準存在問題,科學編制規劃,統籌解決好工程性、體制性問題。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結合不同區域地理條件等因素,堅持生態環境改善與排水(鹼)治理並重、生態措施與工程措施並舉,推動恢復保護取得實效。
  市級統籌,縣級負責。統籌灌溉排水(鹼)、農業發展、環境整治和體制改革,形成市級部門指導、縣級政府落實、民眾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健全機制,長效管理。堅持項目建設和日常管護並重,建立系統化、規範化、長效化的建管運維機制,確保排水(鹼)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三)工作目標。
  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災後重建任務,打通縣域間的堵點、難點,清理乾、支渠道嚴重淤積區域,全市農田排水(鹼)恢復保護工程建設取得初步成效。
  到2025年底,全市農田乾支溝渠、田間排水(鹼)渠系全面修復,低洼地區排澇能力大幅提升,易澇積水點全部消除,乾支溝渠全面綠化,工程運行管護機制逐步完善,因排水(鹼)不暢而導致的農田內澇問題全面解決,農村人居生態環境持續提升,糧食安全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基礎不斷鞏固。
  二、實施範圍
  本實施方案涉及臨渭區、蒲城縣、大荔縣、富平縣、華陰市、華州區和渭南高新區、經開區、鹵陽湖管委會所轄區域,重點是交口抽渭灌區、洛惠渠灌區、鹵泊灘、朝邑內灘、東雷二期抽黃退水區和二華夾槽排水(鹼)乾溝等六個排水(鹼)系統。
  三、主要任務
  (一)編制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結合最新國土空間規劃和洪澇風險評估結果,編制《全市農田排水(鹼)恢復保護工程規劃》和縣域年度實施方案,於2022年2月底前完成審批工作,積極爭取中省項目支持。(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等部門和相關縣市區政府配合。相關縣市區政府包括有任務的縣市區政府和渭南高新區、經開區、鹵陽湖管委會,下同)
  (二)實施災後恢復重建工程。啟動實施農田排水(鹼)災後重建工程,修復乾支渠水毀、跨溝渠建築物、重點排水(鹼)泵站,打通縣域間的堵點、難點;暢通蒲城縣南部、富平縣東南部、鹵陽湖區域的內澇積水入洛通道,減輕交口抽渭灌區排水(鹼)壓力;全面開展乾支渠清淤,恢復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排水(鹼)能力。(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配合,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實施排水(鹼)泵站改造工程。依託省交口抽渭灌區西排、東排乾渠系統,對現有抽排泵站、供電設施進行全面提升改造,解決臨渭區、經開區排水(鹼)問題;改造由里、方山、羅敷、柳葉、長澗、桃林寨等抽排泵站,加強華州、華陰縣級應急排水(鹼)能力建設,解決“二華夾槽”地區農田排水(鹼)問題。(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實施排水(鹼)渠道恢復改造工程。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對交口抽渭灌區、洛惠渠灌區、鹵泊灘、朝邑內灘、東雷二期抽黃退水區、東雷抽黃塬下退水區和二華夾槽排水工程的乾支排水(鹼)渠道進行更新改造、整修綠化,田間排水(鹼)渠道進行更新改造,完善各級排水(鹼)系統,消除排水(鹼)盲點、空白區,提升農田排水(鹼)能力。(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五)加強專業隊伍建設。成立渭南市灌溉排水(鹼)管理中心,負責全市排水(鹼)工程設施的日常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建立主管部門和專管機構聯動聯控機制,強化水行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交通等執法隊伍協調聯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排水(鹼)工程安全。(市水務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氣象局等部門配合,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六)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嚴格按照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以縣域為單位,推進排水(鹼)恢復保護工程建設,確保規劃目標實現。將排水(鹼)及其輔助設施納入高標準農田、鄉村振興、環境治理、林業建設、農村水利等項目建設內容。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嚴把工程進度關、質量關,提高項目建設效能,促進工程永續發揮效益。(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氣象局等部門配合,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七)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依法劃定全市農田排水(鹼)工程管理範圍和保護區。出台全市排水(鹼)工程管護辦法,完善管護制度、標準和規範, 落實管護經費,明確工程產權歸屬、運行管理責任、應急回響機制。將排水(鹼)工程管護納入河(湖)長制監管範圍,建立全市排水(鹼)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提升日常管理能力。落實縣級主體責任,加快推進水體治理,防止出現黑臭水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行系統化、專業化、社會化運行管護,基本實現行政村管護制度全覆蓋。(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委網信辦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月-2022年2月)。成立全市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出台《全市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完成《全市農田排水(鹼)恢復保護工程規劃》編制,召開全市排水(鹼)工程修復保護動員工作會議,落實市級部門和縣級政府職責,明確目標任務,啟動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
  (二)災後恢復重建階段(2022年3月—6月)。縣級政府主導,完成災後重建工作,打通縣域間的堵點、難點,清理乾、支渠道嚴重淤積區域,特別是要打通蒲城縣南部、富平縣東南部、鹵陽湖區域的內澇積水入洛通道。
  (三)重點項目實施階段(2023年1月-2025年12月)。完成重點項目建設任務,改造提升排水(鹼)機泵設備和供電設施,啟動智慧化系統建設項目,形成排水(鹼)工程基本骨架,基本解決農田內澇問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級相關部門(單位)和縣市區政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市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及職責見附屬檔案),研究解決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水務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主動作為,形成合力。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縣域內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等工作。
  (二)落實資金保障。各縣市區要統籌中省高標準農田、鄉村振興、環境治理、林業建設、農村水利設施建設等專項資金用於工程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要積極包裝項目,爭取地方政府債券用於農田排水(鹼)工程建設。市、縣財政部門要列支專項資金,保障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需求。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農田排水(鹼)工程建設,引導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工投勞,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三)強化用地保障。行政審批部門要將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項目納入審批“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前期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將農田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項目納入省市重點保障項目用地清單,保障建設用地需求;要將排水(鹼)防澇設施用地納入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實行嚴格的國土空間用途管控,防止侵占排水(鹼)防澇設施保護區。
  (四)強化督導考核。市政府將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每年對規劃和年度任務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組織實施不力、不按要求推進工作或未按時限完成任務的縣市區和部門,進行通報批評,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各縣市區要將方案實施情況作為一項重要考核內容,切實抓好落實,每半年向市政府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五)做好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報導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法行為。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凝聚各方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排水(鹼)工程恢復保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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