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上市後備企業管理辦法(試行)

《渭南市上市後備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渭南市政府同意,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31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南市上市後備企業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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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深入挖掘培育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實現上市精準服務,推動更多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助力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畫(2019-2021年)的通知》(陝政辦發〔2019〕28號)和《陝西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陝西省上市後備企業管理服務辦法(試行)>的通知》(陝上市辦〔2020〕5號)等檔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支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上市辦)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按照企業自願、支持引導、協同助力原則,共同建立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對入庫企業實行分類動態管理,精準有效培育,切實加快企業上市進程,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
申報條件
  第三條 申請成為市級上市後備企業(以下簡稱後備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兩個會計財務年度以上(含兩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二)有明確的上市意願,制定清晰的上市規劃,已完成改制的股份制企業,或計畫未來兩年內完成股份制改造,以及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具有較強科創屬性的有限責任公司,包括但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等企業;
  (三)生產經營依法合規,近三年未發生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共健康安全和金融安全等領域重大違法行為。主業突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一定規模、行業優勢及盈利能力,或發展前景良好,具有較強競爭力和較高成長性;
  (四)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現金流正常;有較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股權清晰,不存在重大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企業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五)企業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或者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3000萬元,或者估值不低於2億元;
  (六)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的其他條件。
申報審核程式
  第四條 企業可以通過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推薦申報,取得後備企業篩選資格。
  第五條 市上市辦每年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及金融機構集中推薦後備企業。
  市上市辦通過實地考察、綜合評審等方式,篩選確定當年後備企業,納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
  納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不構成對企業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持續合規情況等的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第六條 每年確定的後備企業名單,市上市辦將在市政府網站公示,並反饋縣市區和市級相關部門,做好後續服務。同時上報陝西省上市後備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線上申報省級上市後備企業。
後備企業管理
  第七條 市上市辦對後備企業實施分類管理,按照企業規模、行業、科創屬性、擬赴交易所及板塊等,將企業劃分入主機板、科創板、創業板和精選層後備。按照上市進展,將企業劃分為近(待審核和在輔導)、中(計畫當年報輔導)、遠(其他)服務對象,並提供多層次、差異化的指導培育服務。
  第八條 市上市辦對後備企業實施動態管理,每年對後備企業進行篩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增補,對發生以下情況的企業進行調減:
  (一)已停止經營活動的;
  (二)企業經培育成功上市的;
  (三)企業受到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出現重大違規失信行為的;
  (四)主營業務、資產質量、財務狀況不符合現行最新標準的;
  (五)自認定為後備企業之日起兩年內上市、掛牌工作未取得實質性進展的;
  (六)不配合市上市辦工作,未按期向市上市辦更新企業信息的;
  (七)企業自願出庫並提交申請。
  調整後名單經市支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予以印發。
  第九條 已入庫的後備企業應於每年4月1日前填寫《渭南市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企業登記表》更新企業情況,提交所屬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審核通過後報市上市辦,以便做好服務,精準掌握情況。對一般性問題,由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對綜合性問題,由市上市辦牽頭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對複雜性問題,由市上市辦提請市政府協調處理。如已入庫企業上市取得重大進展,應第一時間反饋所屬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各縣市區金融工作部門要及時向市上市辦說明情況。
培育服務
  第十條 納入到渭南市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企業可以享受有關政策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一)綠色通道。後備企業享受上市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可按照《渭南市企業上市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制度》有關規定,申請辦理企業上市涉及的政務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合法合規性確認和證明材料出具、歷史遺留問題化解、募投項目落地保障、瑕疵股權處置、稅款補繳和延繳等依法依規應予協調辦理的事項,市支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依法依規限時協調辦理。
  (二)融資支持。市上市辦將後備企業推送銀行、基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等,組織有融資需求的後備企業參加融資路演活動,鼓勵銀行機構為後備企業提供個性化綜合服務,依規執行優惠貸款利率。優先向各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個人投資者等推薦有需求的後備企業,加強對企業的股權投資支持。
  (三)諮詢培訓。市上市辦將不定期邀請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陝西證監局,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轉公司專家以及券商等中介機構走進後備企業,為企業提供諮詢服務。
  (四)補助獎勵。後備企業享受多層次資本市場獎勵補助,根據《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十項重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渭市字〔2021〕20號)中《關於實施工業倍增計畫加快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相關要求,申請獎補支持。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渭南市上市企業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實施。2018年10月29日印發的《渭南市上市掛牌後備企業管理辦法》(渭政辦發〔2018〕14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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