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鹽業公司負責全縣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業管理局職能分開、機構分設、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豐縣鹽業管理局
- 地區:清豐縣
- 負責:全縣食鹽、小工業用鹽
- 等級:科級建制事業單位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清豐縣鹽業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科級建制事業單位,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垂直管理,隸屬於濮陽市鹽業管理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供貨渠道,由省、市按計畫調撥。
2、根據省、市計畫安排,編制全縣食鹽的調撥,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鹽的計畫管理。
3、依法進行鹽政執法,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4、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鹽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辦公室 、財務科、業務科、鹽政科、鹽政稽查隊。
領導班子
趙先玲:清豐縣鹽業管理局局長、清豐縣鹽業公司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聶書樂:清豐縣鹽業管理局副局長、清豐縣鹽業公司副經理。
康存生:清豐縣鹽業管理局局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