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縣環境保護局是位於清苑縣的政府機構,主管環境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苑縣環境保護局
- 性質:事業單位
部門職責,內設機構,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
清苑縣環境保護局
二、組織編制本轄區環境保護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本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規劃。
三、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審批本轄區限額內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開發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四、負責本轄區污染源調查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報登記和發放排污許可證工作。提出本轄區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議。
五、負責本轄區環境監理工作,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三同時”執行情況、徵收排污費、調查和處理本轄區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
六、組織轄區內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提出有關改善的對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
七、參與並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植物保護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八、承辦縣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提案、議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九、組織開展本轄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 十、承擔縣政府環境保護的具體工作,承辦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清苑縣環境保護局內設:辦公室、財務室、項目管理股、自然輻射股、宣教法規股、稽查大隊、監察大隊、監測站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