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縣審計局

對各部門、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的內部審計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對依法獨立進行社會審計的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對社會中介組織執行有關財經法規情況實行審計監督。組織審計幹部業務培訓。承辦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苑縣審計局
  • 職責:對進行社會審計的機構進行指導
  • 宗旨:研究制定地方性審計業務
  • 所屬地區:清苑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編制全縣審計工作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確定年度工作重點,研究制定地方性審計業務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指導行業和專項資金審計。(二)直接進行下列審計。1、本級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2、在縣長和市審計局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縣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審計結果報告,為縣政府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的關於審計機關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提供有關資料。3、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4、國家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情況。5、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6、縣屬地方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7、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9、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相關地方、部門和單位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10、其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三)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指導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的離任審計。(四)對國家審計署授權的國有金融、保險機構以及省審計廳授權或委託我縣轄區內的省屬企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五)對嚴重貪污盜竊、侵占國家資財,嚴重損失浪費及損害國家利益等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內設機構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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