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環境保護局

清水縣環境保護局是主管清水地區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水縣環境保護局
  • 地區:清水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負責全縣環境統計和信息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股,環境管理股,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擬訂本縣環境保護政策和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二)參與制定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年度計畫和環境功能區劃。
(三)負責全縣城市、農村、河流等區域性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輻射、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以及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自然生態保護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推導縣內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建設項目“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審批許可權負責審批轄區內各類新建項目及擴建、改建、技改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審查、監督和驗收,提出全縣污染限期治理項目,並組織督查和驗收。
(六)組織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活動和環境保護社會教育;配合教育部門抓好學校的環境保護專業教育和基礎知識教育。
(七)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建設全縣環境監測網;負責對全縣環境質量的監測和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負責全縣環境統計和信息工作。
(八)做好縣委、縣政府和市環保局交辦的其它事項及“兩案”辦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清水縣環境保護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行政股

1、負責局機關黨務和行政事務性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局內各股(站、隊)工作。
2、組織擬定全局年度工作計畫、目標管理責任書及考核辦法;起草綜合性總結、報告材料;承辦各類提案、議案;編報環保工作政務業務信息。
3、負責各類會議、集體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的組織、服務和記錄工作。
4、負責局機關各類檔案、電報、信件的收發、登記、分送、核稿、催辦、列印以及檔案管理工作。
5、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財產、財務管理工作,統一採購、配發辦公用品。
6、貫徹執行人事、勞動工資管理法規和政策,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管理工作,及時辦理有關人員的轉正、定級和工資調查。
7、協助黨支部書記,做好全局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承辦、轉辦組織關係、收繳黨費、組織黨員活動等黨支部事務。

環境管理股

1、監督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污染防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政策、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政策,管理全縣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電磁波輻射以及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草擬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
2、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全縣大氣、水體、固體廢物、城市噪聲污染狀況,提出限期治理項目,並按批准名單監督檢查完成。

地理位置

地址:甘肅省天水市清水縣
清水縣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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